通达海: 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9 17:2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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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4-041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为董事会定期会议,由郑建国董事长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6 日
通过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
其中,朱跃龙、冀洋、曹伟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按照相关格式
准则的要求,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董事会审议前,半年度报告中的财务报告以及财务信息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上 的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3)、《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编号:2024-044)。《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
同时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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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
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董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了书面审
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 www.cninfo.com.cn ) 上 的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5)。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市场背景发生了较大变化,继续实施公司《2023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
及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因素、公司战略规划等,并结合激励对象意愿,
经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剩余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168.85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以及尚未授出的预留部分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在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作废后一并终止。
  公司本次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
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
心团队的勤勉尽职。
  董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了
书面审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聘请的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
所对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终止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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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董事徐东惠、童俊、曹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
董事参与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等
的规定,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于公
司 2024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不符合中期现金分红要求。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中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关于加强上
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4 年度中期分红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公司现金分红政策
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形,兼顾了公司当期经营情况、财务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
及规则规定。
  董事会审议前,本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形成了书面审
核意见,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5 日下午 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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