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38 证券简称:永顺泰 公告编号:2024-028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因审议事项紧
急,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召开本次董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高荣利主持,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的董
事有朱光、林如海、陈敏、王卫永。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纪委书记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粤海永顺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作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安排,公司已经编制完成《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和《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聘请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
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158 万元(含内控审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的议案》。
结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同意公司对《粤
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
规定》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粤海永顺
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通过《2024 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 年度合规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的议
案》。
根据国标 GB/T35770-2022《合规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相关要求,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对 2023 年 8 月至 2024 年 7 月的合规管理体系进行了管理评审,
并编制了《2024 年度合规管理体系管理评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粤海永顺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