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青海
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佑德酒”、
“公司”)2021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天佑德酒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
准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172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22,562,974 股,本次
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411,999,905.24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
币 7,028,901.0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4,971,004.16 元。
费(含增值税)后的认购款项的剩余款项 405,574,070.09 元划转至公司指定账
户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 7 月 29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大信验字【2021】第 1-00110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93,728,941.01 元
( 含 项 目 累 计 投 入 金 额 158,329,941.01 元 及 永 久 补 充 流 动 资 金 金 额
额为 12,109,650.93 元,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223,351,714.08 元(其
中募集资金 211,242,063.15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
行手续费净额为 12,109,650.93 元)。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明细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开户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募集资金投入项目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1.73 万吨优质青稞原
司城西支行 酒陈化老熟技改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青稞酒研发及检测中
限公司拉萨分行 心建设项目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青稞酒信息化建设项
限公司拉萨分行 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青稞种植基地建设项
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 目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西宁五四西路支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城西支行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余额情况,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会出
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6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
拟购买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并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
的要求,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
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和财务负责人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现金管理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现金管理
金额、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具体事项由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 变更募
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虽然现金管理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
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
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明确现金管理产品的金额、品种、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等;
(2)公司财务中心进行事前审核与评估风险,及时关注投资产品的情况,
分析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
监督,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如出现异常情况将及时报告
董事会,以采取控制措施;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及子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
工作。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确保募集资金
使用计划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通过进行适度的
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
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批准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
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16 亿元(含)的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
益。因此,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16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定期)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子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
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
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
币 2.16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存在严重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杨成云 杨洪垒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