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膜科技: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8 16:4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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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根据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发
展实际需求,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制度文件,公司对现行公司《子公司管理制度》做如下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现行《子公司管理制度》          修订后《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子公司章程规定
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派往子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下合称为“关键人员”)实 人员(以下合称为“关键人员”)实
行委派制或提名制,公司委派或提名 行委派制或提名制,公司委派或提名
关键人员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 关键人员事项应当由公司总经理办公
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其具体 会审议,其具体任职程序按各子公司
任 职 程序按各子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 章程的规定执行。控股子公司法定代
行。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须由公司 表人须由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
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或公司指定人 或公司指定人员担任(子公司章程、合
员担任(子公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 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 第十二条     控股子公司的董事长(或
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子公 执行董事)由公司委派人员担任(子公
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 司章程、合资协议或收购协议另有约
定的除外),且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执 定的除外)。
行董事)与总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第十四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第十四条   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委派(含委派变更)程序: 管理人员的委派(含委派变更)程序:
(一) 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一) 由公司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
(二)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二) 经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资格审
(三)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 查;
格审查;                 (三) 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
(四) 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   (四) 公司人力资源部以公司名义办理
正式提名、任命或推荐公文;        正式提名、任命或推荐公文;
(五) 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任程    (五) 按照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选任程
序,提交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     序,提交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
(六) 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后,公   (六) 子公司有权机构审议确定后,公
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人事委派情况予     司人力资源部对上述人事委派情况予
以备案。                 以备案。
                    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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