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270 证券简称:中威电子 公告编号:2024-034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石旭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持有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60,426,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 3,028,0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56,12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9,084,18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石旭刚
(二)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石旭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60,426,374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9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的具体安排
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6,056,12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石旭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
(三)石旭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石旭刚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做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内,每
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
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
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石旭刚先生严格遵守上述承诺,未发现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风险提示
存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计划进展情况按规
定进行披露。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