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4-044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71.80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
公司的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 划 (以下简 称“本 激
励 计 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213万股 ,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15,304.6047万股的1.39%。其中,首次授予183万股
,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1.20%,占授予权益
总额的85.92%;预留30万股,约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的0.2%,占授予权益总额的14.08%。
(3)授予价格:本次 股权 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 调整后的授予价 格为
买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股普通股
股票。
(4)激励人数: 首次 授予 119人,预留授 予 7人 ,其中首次授予 激励
对 象 胡志坤于2021年12月6日被任命为公司副总经理,剩余 均为 公司核心
骨干人员。
(5)本 激 励计 划 首次 授予 的限 制性 股 票的 归属 期限 和归 属 安排 具体
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次授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一个归属期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二个归属期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授予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
第三个归属期 40%
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票的第一个归属期
易日止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
至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50%
票的第二个归属期
易日止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 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月以上。
②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考核年度为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
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对每个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指标和净利润指标进行考核,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0年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归属期 2021年度
于20%;(2)以2020年净利润为基数,2021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1年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归属期 2022年度
于20%;(2)以2021年净利润为基数,2022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
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归属期 2023年度
于20%;(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预留部分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2022年授予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1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一个归属期 2022年度
率不低于 20%;(2)以 2021 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 2022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营业收入增长
第二个归属期 2023年度
率不低于 20%;(2)以 2022 年净利润为
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③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
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年终绩效考核评级获评B级及
以上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
量×100%;激励对象年终绩效考核评级未达到B级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0。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作废失效,不
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1)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1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1年6月18日至2021年6月2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
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6月29日,公司监
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
编号:2021-034)。
(4)2021年7月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7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7)。
(5)2021年7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
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
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6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议以2022年6月30日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预留授予日,以授予价格8.4元/股向符合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授予30万股限制性股
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以及《关于<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6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智洋创新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
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不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智洋创新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来源由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量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调整后)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量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归属期次 归属价格(调整后) 归属数量 归属人数 归属上市日期
第一个归属期 7.93元/股 46.65万股 97人
注: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因公司指标未
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经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首次授予与预留授予的2名重复
激励对象,以下简称“剔除重复”)办理归属相关事宜,本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71.80万股。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
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
第二个归属期为“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
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26日、预留授予日为2022
年6月30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5
年7月25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6月30日至2025年6
月29日。
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具体情况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
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合归属条件。
的;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在公司任职满12个 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不符合归属
月以上。 条件,仍在职的93名激励对象(
剔除重复)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
该归属期考核年度为2023年。 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1)以2022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润41,533,528.93元,较2022年归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以2022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年净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长48.37%,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
为100%。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结果,仍在职的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
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在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的情况下,激励对象年终绩效考核评级获评B
“B”级以下;92名激励对象(剔除
级及以上的: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
重复)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B”
属的股票数量×100%;激励对象年终绩效考核评级未达到B级的:激励
级及以上,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
例为10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
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7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名激励对象因绩效考核未达标不
符合归属条件,根据《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已作废处理相关
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4.60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3)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
对象(剔除重复)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智洋创
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归属资格。董
事会依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批准公司为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
(剔除重复)办理归属相关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
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为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可归属
的71.80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五)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
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
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80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
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授予日: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7月26日、预留授
予日为2022年6月30日;
归属数量:71.80万股;
归属人数:92人(剔除重复);
授予价格: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7.93元/股(调整后);
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
A股普通股股票;
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激励对象人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 票数量(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胡志坤 副总经理 1 10 4 40%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人员 86 132 52.8 40%
合计 87 142 56.8 40%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
激励对象人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 可归属数量
激励对象姓名 激励对象职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数 票数量(万股) (万股)
总量的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技术骨干人员 7 30 15 50%
合计 7 30 15 50%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的 7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业绩考核
未达标不符合归属条件,监事会对公司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92 名激励对象(剔
除重复)进行了核查,认为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合规、真实,不存在虚
假、故意隐瞒等相关情况,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
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92名激励对象(剔除重复)办理归属,对应限制
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71.80万股。上述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根据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披露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在本次归属前
授6万股股份,与本次归属事项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
情形。除以上情形外,公司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公告日前6个
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
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
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
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
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已取
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公司本次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
则》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有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三个归
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预留授予部分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第二个归属期
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智洋
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作废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的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及《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
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价格调整、归属及作废事项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本次归属登记手续,且需依
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办理本次归属涉及的增资工商登记手续。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结论性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智洋创新调整
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
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九、上网公告附件
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
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之法律意见书》
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