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能源: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7 0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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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第六
次会议,会议应到 4 人,实到 4 人。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
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
告的议案》文件,并听取相关人员介绍情况后,认为:中兴
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冀中能源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二四年六月三十日风险评估审核
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4】第 213282 号)。充分反
映了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
险状况。
  二、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
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
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
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 2024 年半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审核
意见
  我们经过认真审阅认为: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是为更好地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与实际经营需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
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谢宏   梁俊娇   胡晓珂    胡传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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