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18 证券简称:协昌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5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简称“公司”或“协昌科技”)部分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股
东户数为76户,股份数量为11,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4%,限售期为自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协昌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00号)
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333,334股,并于2023
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55,000,000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为73,333,334股,其中无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为17,386,231股,占
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3.71%,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股票数量55,947,103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76.29%(其中:网下配售限售股947,103股,首发前限
售股55,000,000股)。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5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75%。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的股份,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12个月,股份数量为11,1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
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如下:
“若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成功,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前已
发行的股份,自本公司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
之日,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之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
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股) (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股) (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股) (股)
所持限售 本次解除 剩余限售
序
股东名称 股份总数 限售数量 股数量
号
(股) (股) (股)
苏州盛泉海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合计 11,103,000 11,103,000 0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
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解除限
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 份 数 量 股 份 数 量 占比
占比(%) 增加(股) 减少(股)
(股) (股)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5,000,000 75.00 11,103,000 43,897,000 59.8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55,000,000 75.00 11,103,000 43,897,000 59.86
首发后限售股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8,333,334 25.00 11,103,000 29,436,334 40.14
三、总股本 73,333,334 100.00 73,333,334 100.00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及上市
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
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江苏协昌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