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奥微: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6 20:4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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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381     证券简称:帝奥微       公告编号:2024-047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通
讯方式向各位监事送达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庆涛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3 人,实际参会监事 3 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最关键的推动力。本激励计划以限制性股票为纽带、以
长期激励为导向,有助于提高核心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进大批发展所需的
人才,为公司加快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在市场竞争中实现战略制胜。
  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和政策趋势,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
贡献相匹配的原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
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激励计划。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和《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
       。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审议《关于激励对象鞠建宏先生参与股票激励计划累计获授公司股份
数量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的议案》
  根据《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本次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公
司董事长、总经理鞠建宏先生 17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
限制性股票总额 726.50 万股的 24.5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公司股本总额的 0.86%,两期累计占比超过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的 1.00%。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激励计划拟向鞠建宏先生授
予的限制性股票需经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鞠建宏
先生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同时也是公司核心经营
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对于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起
到重要作用。本次激励计划实施后,鞠建宏先生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票激励
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具备合理性。
  除鞠建宏先生外,本激励计划中其他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
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0%。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
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
查后,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
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
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
  六、审议《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
专项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
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募集资金 2024 年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江苏帝奥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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