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1 证券简称:荣昌生物 公告编号: 2024-046
港股代码:09995 港股简称:榮昌生物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已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任广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和《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
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包括 A 股半年报和 H 股半年报。其中,A 股半年报
包括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 股半年报包括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六
个月之中期业绩公告、2024 中期报告,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
市规则》等要求编制。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
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也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
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相
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共 3 票,其中同意票为 3 票,反对票为 0 票,弃权票
为 0 票。
特此公告。
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