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 202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16 20: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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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相关情况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预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拟向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31 元(含税)。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369,000,000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以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42,439,000.00 元(含 税)。本年度不
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预案
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
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369,000,000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1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
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
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79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100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
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2 日
  本次权益分派除权除息日:2024 年 8 月 23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5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三次修订
稿)》中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
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及数量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及数量做相应的调整。”根据前述规定,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公司
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八、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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