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125 证券简称:常青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9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 本次调整涉及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产能、部分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
的部分优化,原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
产品方案等亦未发生变化。
? 本次调整暂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
根据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另行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 本次调整不会导致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推迟。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3 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 4,814
万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金额 125,067.72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为
月 3 日到账,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人、存放
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调整基本情况及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
材料制造项目”,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85,000.00 万元。本次调整拟减少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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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烯基苯装置、增加总控制室等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减少维修车间。本次调整针
对规划产能、部分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进行部分优化,不涉及项目名称、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产品方案等变化,不涉及关联交易,暂不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
内容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的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募集资金投
资计划,公司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 项目投资总额
号 额
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 项目建设投资 91,500.00
专用材料制造项目 项目流动资金 30,000.00
合计 121,500.00 85,000.00
本项目计划建设周期 30 个月,已于 2023 年 4 月开始建设。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44,955.25 万元,其
中特种聚合材料助剂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项目投入金额 28,732.44 万元,超额募
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6,222.81 万元。
目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进行土建施工与设备安装,主体工程和主
要装置的施工进度较原计划进度有所提前。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快推进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建设,争取于 2024 年 4 季度逐步开展试生产工作。
在建设过程中,公司加强项目管理和成本控制,并优先选用国产替代、性价
比高的设备设施;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项目建设和设备设施的采购成本较预
计出现降低;此外,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了相应的利息
收入。综上,公司预计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募集资金将出现结余。
届时,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就结余资金的使用另行履行审议和信息披露程序。
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披露,拟在募投项目建设地点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实施“研发楼、变配电
站及公用辅助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配套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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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总控制室、变配电站、辅房、装置配电间、机柜间等。
(二)本次调整的方案及具体原因
本次调整拟减少二异丙烯基苯装置、增加总控制室等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减
少维修车间。
关于二异丙烯基苯装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规划时间较早。2023 年 4 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后,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结合行业和市场发
展情况及趋势积极进行了产能规划布局,筹划以自有资金建设七期(特种高分子
单体二期)项目,进一步增加特种单体产能。
近期,公司七期(特种高分子单体二期)项目已陆续取得前置审批手续,具
备实施的条件,规划的 4.00 万吨/年特种单体装置可用于生产二异丙烯基苯,同
时募投项目建设的 5.00 万吨/年特种聚合单体装置亦可用于生产二异丙烯基苯,
因此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继续实施原规划的 1.00 万吨/年二异丙烯基苯装置
不再紧迫,本次调整拟取消该装置建设。
关于总控制室、生产辅房、变配电站及公用工程、装置配电间、装置机柜间
等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公司原规划作为配套工程项目组成部分,以自有或自筹资
金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基于日常运营、安全生产相关资产的整体性管
理和核算需求,本次调整拟将上述设施设备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后续支出以
募集资金投入。
关于维修车间,公司为了提高设施使用效率,计划将维修车间功能升级,兼
具办公、分析检测等场地,从功能性角度分析作为配套工程项目建设更为合适,
因此本次调整拟将该设施纳入配套工程项目,后续支出以自有资金投入。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经公司综合论证了外部市场环
境及项目实施需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经营需要及业务拓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
策,不会对公司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和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有序推进,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有利于
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整合资源,提升管理及运作效率,保障项目顺
利实施,助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三)本次调整涉及的资金投入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
本次调整拟减少的二异丙烯基苯装置尚未开始建设,不涉及募集资金前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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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后续亦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建设,预计减少募集资金投入约 4,000 万元。
经初步核算,本次调整拟增加的总控制室、生产辅房、变配电站及公用工程、
装置配电间、装置机柜间等生产相关设施设备,公司原规划作为配套工程项目组
成部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建设;本次调整前的自有资金投入不以募集资金置换,
本次调整后的后续支出将以募集资金投入,并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和核算,
预计增加募集资金投入约 1,500 万元。
本次调整拟减少的维修车间,公司前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135.00 万元;
本次调整前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将以自有资金补足,本次调整后的后续支出将以
自有资金投入,不再纳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管理和核算,预计减少募集资金投入
约 500 万元。
经初步测算,上述调整预计减少募集资金投入约 3,000 万元,约占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的 3.53%。因调整涉及的内容较少,因此本次调整暂不变更募集资金投
资金额,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根据实际使用和结余情况另行履行审议
和信息披露程序。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具体内容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针对规划产能、部分生产装置和辅助设施进行部
分优化,原项目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项目名称、实施主体、实施地点、产
品方案等亦未发生变化。
本次调整前后对比及具体内容情况如下: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调整内容
规划总
产能
间/对/混甲基苯乙烯、α-甲基苯乙 间/对/混甲基苯乙烯、α-甲基苯乙 特种单体产能由
烯,5.00 万吨/年; 烯、间/对二异丙稀基苯,5.00 万吨/ 6.00 万吨/年调整
间/对二异丙烯基苯,1.00 万吨/年; 年; 为 5.00 万吨/年。
间/对/混二甲基苯乙烯、1/2-乙烯萘、 间/对/混二甲基苯乙烯、1/2-乙烯萘、
计划分 对叔丁基苯乙烯、间/对/混二乙烯苯 对叔丁基苯乙烯、间/对/混二乙烯苯 -
配产能 等,0.05 万吨/年; 等,0.05 万吨/年;
多乙苯,1.00 万吨/年; 多乙苯,1.00 万吨/年; -
PL-30,3.00 万吨/年; PL-30,3.00 万吨/年; -
亚磷酸三苯酯,1.00 万吨/年 亚磷酸三苯酯,1.00 万吨/年; -
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1.00 万吨/年 亚磷酸三苯酯衍生物,1.00 万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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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酚亚磷酸酯,1.00 万吨/年 无酚亚磷酸酯,1.00 万吨/年; -
二异丙苯分离装置年处理量 1.56 万 二异丙苯分离装置年处理量 1.56 万
吨 吨
主要 特种聚合单体装置、二异丙烯基苯装
特种聚合单体装置、亚磷酸酯系列产 减少二异丙烯基苯
生产 置、亚磷酸酯系列产品装置、无酚亚
品装置、无酚亚磷酸酯系列产品装置。 装置
装置 磷酸酯系列产品装置。
灌装间、仓库、罐区、装卸区、总控 增加总控制室、生
灌装间、仓库、罐区、装卸区、给排 制室、生产辅房、变配电站及公用工 产辅房、变配电站
主要公
水系统、供热系统、废气处理系统、 程、装置配电间、装置机柜间、给排 及公用工程、装置
用工程
固废处理系统、事故水收集池、工艺 水系统、供热系统、废气处理系统、 配电间、装置机柜
和辅助
管线、厂区间公辅设施、管线及管廊、 固废处理系统、事故水收集池、工艺 间等生产相关设施
设施
维修车间等相关设施及设备。 管线、厂区间公辅设施、管线及管廊 及设备,减少维修
等相关设施及设备。 车间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不涉及新项目的建设,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市
场前景、技术风险、环保风险、财务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风险等未发生重
大变化。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审批情况
根据投资项目备案及安评、环评相关规定,经与相关主管部门沟通,本次调
整募投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未导致生产能力增加,且相关内容已包括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配套工程项目现有的安全评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无需重新履行审
批程序,后续将纳入竣工验收管理。
后续相关主管部门如对公司本次调整提出备案或审批的要求,公司将积极配
合,完成备案或取得审批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监事会、保荐人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是基于公司实际生
产经营的需要作出的合理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
置,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因此,公司监
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
分实施内容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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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本次调整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
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综上,保荐人对公
司本次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事项无异议。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事宜
本次调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 上网公告文件:
? 报备文件:
江苏常青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