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2 证券简称:理工能科 公告编号:2024-042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
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6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8 月 7 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事会进行反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或不良反应,无反馈记录。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
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
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资料。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对本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公司监事会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
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
其配偶、父母、子女未参与本激励计划。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激励计划
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