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合科技: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6 18: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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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浙江众
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科技”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众合科技调整募投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2810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0,209,496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人民币,币
种 下 同 ), 发 行 价 格 为 5.25 元 / 股 , 本 次 发 行 的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73,944,112.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
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4]9379 号)。
   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的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
金额,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拟投入
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不涉及新增或减少投资范围,不会影响该项
目的正常实施及预期效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         调整后募集资
           项目名称
号                      总额           金拟投入额          金拟投入额
     基于自研芯片的数字孪生工业控
     制平台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大交通领域数字化关键技术研发
     及产业化项目
           合计         130,824.39     102,896.63     67,394.41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情
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针对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
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监事会意见
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
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根据募投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到位的实际
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履行了必要
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众合科技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综上,保荐人对众合科技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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