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49 证券简称:隆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34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
会议的董事 6 人,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韩
志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编制《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6)及在《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7)。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公司《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载的《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