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19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公告编号:2024-063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
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之
一朱逢学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荣投资”)、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
例被动稀释超过 1%,不涉及股东主动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曼控股持股比例由 20.54%被动稀释至 17.77%,朱逢
学持股比例由 6.54%被动稀释至 5.66%,共荣投资持股比例由 1.04%被动稀释至
由 28.86%被动稀释至 24.97%。
?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朱逢学先生和李
玉池先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178 号),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62,338,361 股,上述新增股份已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并收到其出具的
《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总股本由本次发行前的 400,000,100 股增加至
本次发行完成后,控股股东中曼控股持股比例由 20.54%被动稀释至 17.77%,
朱逢学持股比例由 6.54%被动稀释至 5.66%,共荣投资持股比例由 1.04%被动稀
释至 0.90%,共远投资持股比例由 0.75%被动稀释至 0.65%。上述主体合计持股
比例由 28.86%被动稀释至 24.97%。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曼控股 无限售流通股 82,142,700 20.54% 82,142,700 17.77%
朱逢学 无限售流通股 26,163,398 6.54% 26,163,398 5.66%
共荣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4,146,811 1.04% 4,146,811 0.90%
共远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2,991,130 0.75% 2,991,130 0.65%
合计 115,444,039 28.86% 115,444,039 24.97%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企业名称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001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55880389X8
注册资本 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7月18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
经营范围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姓名 朱逢学
身份证号码 41092819**********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否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企业名称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
主要经营场所
号4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0593471059
成立日期 2012-12-19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
经营范围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企业名称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
主要经营场所
号4幢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53243071800
成立日期 2014-12-17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
经营范围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三、其他相关说明
例被动稀释,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
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中曼控股、朱逢学、共荣投资、共远投资已就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编制了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