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60361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名称 住所或通讯地址 股份变动性质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公司 区张杨路707号2001室
减持、被动稀
释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号4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号4幢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开发行证 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上市规则》和《准则15 号》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曼石油”)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 至本报
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中曼石油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
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 曼 石 油 / 上 市公
指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司/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朱逢学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指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指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中曼控股 指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共荣投资 指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共远投资 指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指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4年8月15日签署的《中曼石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1中曼控股持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信息披露义务人2朱逢学持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3共荣投资持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4共远投资持有中曼石油股份比例由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中曼石油股 份 比 例 由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号2001室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注册资本 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 2010年7月18日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从事货
经营范围 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朱逢学
身份证号码 41092819**********
性别 男
国籍 中华人民共和国
通讯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3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
号4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成立日期 2012-12-19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4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
号4幢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朱逢学
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
成立日期 2014-12-17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除经纪)。【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朱逢学 李玉池
中曼控股
中曼石油
共远投资 共荣投资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如上图所示,其中,朱逢学、李
玉池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朱逢学为共荣投资、共远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
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逢学因其自身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及
全体信息披露义务人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曼控股、朱逢学、共荣投资、共远投资因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逢学于2024年6月2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
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根 据自身
实际情况、市场行情变化增持或减持中曼石油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
项,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 次 权 益变动前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上市公司中
持股 情 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123,444,039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30.86%。本次权益 变动后 ,信息披 露义务 人合计 持 有 公 司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中曼控股 无限售流通股 82,142,700 20.54% 82,142,700 17.77%
朱逢学 无限售流通股 34,163,398 8.54% 26,163,398 5.66%
共荣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4,146,811 1.04% 4,146,811 0.90%
共远投资 无限售流通股 2,991,130 0.75% 2,991,130 0.65%
合计 123,444,039 30.86% 115,444,039 24.97%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
造成。)
二、 本 次 权 益变动情况
(一)大宗交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朱逢学 大宗交易 2024年6月26日 8,000,000 2.00%
(二)被动稀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
意中曼石油天然气 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3〕2178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338,361股,
并已于2024年8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
股份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400,000,100股增加至462,338,461股。信息披露义
务人持股比例由28.86%被动稀释至24.97%。
三、 信 息 披 露义务人所持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曼石油股份的被质押、冻结
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如下:
累计限制权 限制权利股份占 占公司总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质押数量 冻结股份数量
利股份数量 其所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中曼控股 82,142,700 17.77% 55,458,627 0 55,458,627 67.51% 12.00%
朱逢学 26,163,398 5.66% 13,000,000 0 13,000,000 49.69% 2.81%
共荣投资 4,146,811 0.90% 0 0 0 0.00% 0%
共远投资 2,991,130 0.65% 0 0 0 0.00% 0%
合计 115,444,039 24.97% 68,458,627 0 68,458,627 59.30% 14.81%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5月25日10时至2024年5月26日10时止
(延时除外),在阿里资产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中曼控股所持有的公司(证券
代码603619)2,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根据阿里资产网络拍卖平台上发布的
《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此笔拍卖被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最高应价
竞得。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曼控股被司法拍卖的2,2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已于
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披露了《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
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中曼控股、朱逢学、共兴投资、 共荣
投资、共远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中曼控股、李玉池、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荣投资、共远投
资于2024年6月18日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金桐10号集合资金信
托计划)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述主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藏信托
转让其合计持有的20,000,177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该笔协议转让已于2024年7
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具体内容
详见《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
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签署的前六个月内未有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
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 查文件
二 、 备 置地点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逢学(签字)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逢学(签字):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本页无正文,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
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中曼石油 股票代码 603619
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信息披露义务人1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公司 区张杨路707号2001室
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
信息披露义务人2名称 朱逢学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上海共荣投资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3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
(有限合伙)
号4幢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
上海共远投资中心
信息披露义务人4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区临港新片区新杨公路1588
(有限合伙)
号4幢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增加 □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变化 不 变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 承 □ 赠 与 □
其 他 ■( 大宗交易、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导致被动稀释 )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1)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持股数量:82,142,700股 持股比例:20.54%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2)朱逢学: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34,163,398股 持股比例:8.5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3)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行股份比例
持股数量:4,146,811股 持股比例:1.04%
(4)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持股数量:2,991,130股 持股比例:0.75%
本次(1)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情况: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82,142,700股 持股比例:17.77%
持股数量:26,163,398股 持股比例:5.66%
持股数量:4,146,811股 持股比例:0.90%
本 次 权益变动后,信 4.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持股数量:2,991,130股 持股比例:0.65%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动比例
股票种类:非限售流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减少比例:5.8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是 ■ 否 □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续减持 基础上继续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信息披露义务 人 在 此
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 是 ■否 □
场买卖该上市 公 司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逢学于2024年6月26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8,000,000股)
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否 ■
题 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否 ■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不适用 □
益的其他情形
是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否 □
得批准
不适用 ■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本页为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朱逢学(签字)
:
(本页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本页为《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附表》之签章页,无正文)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