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4-051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于2024年8月11日届满。根据《关于上
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一)2023年5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员工
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实管理办
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
核查意见。
(二)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
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授权办理本次持股计划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
次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等相关事项。
(三)2023年7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将员工持股计划中的购买
价格由9.03元/股调整为8.9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四)2023年7月29日,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设立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征集并选举公司
管理委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3年8月9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8,500,000股股份非交易过
户至“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
(六)2024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3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修订<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的议案》。
二、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本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全部标的回购股票过户至本员
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分两期解锁,具体如下:
解锁安排 解锁时间 解锁比例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第一批解锁 5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第二批解锁 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50%
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
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对个人绩效指标进行考核,确定各持有人最终所归属的本
计划份额及比例。
考评结果 对应解锁比例
合格 100%
不合格 0%
根据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个人业绩实际表现情况,经综合评估,均符合全
额解锁条件。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的解锁条件已成就,第一个锁定期的解
锁 比 例 为 本 次 员 工 持 股 计 划 所 持 标 的 股 票 总 数 的 50% , 合 计 解 锁 股 份 数 量 为
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者由管
理委员会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将标的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
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
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三、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
股票的规定,各方均不得利用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
行为。上述敏感期是指《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
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的期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
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
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
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