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安徽长城军工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独立董事李勇先生、郭志远
先生、黄正祥先生出席了会议并投票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长
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
风险评估报告》《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
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两项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审查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安
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
的风险处置预案》,对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业务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业务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
管,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的关联存贷款业务风险可
控,公司存放于其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该报
告真实、有效,所得出的结论客观、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
解公司在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同意将《安徽长城军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兵器
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安徽长城军工
股份有限公司与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 李 勇 郭志远 黄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