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商品城: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5 23:40:0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00415        证券简称:小商品城      公告编号:临 2024-034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
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合计 7 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68.825 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68.825 万股进行回购
注销后,公司注册资本将随之发生变动,总股本将从 5,484,334,176 股变更为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注册资本减少,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
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
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
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可采取现场、邮寄和电子邮件方式申报,具体如下:
 特此公告。
                        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小商品城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