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4-047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
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于2024
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作废
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上
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独立董事
张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
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0 年 10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0-014)。
《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 2020 年 10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16)。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
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
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与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前述议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同意
的核查意见。
于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
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
关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披露了《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9001 元(含税),公司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该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相关规定,需对 2020 年限制行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相应
调整。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
性股票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
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
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因此,2020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41.78-0.19001≈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0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中的 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1.820 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
公司作废。
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为:
业绩考核目标 A 业绩考核目标 B
归属期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100%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80%
首次授予第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三个归属期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1、以 2020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 年
/预留授予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20%;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73%;
第二个归属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
期 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120%。 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73%。
公司 2023 年营业收入为 211,417.49 万元,同比 2020 年增长 41.21%;2023 年归
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7,313.01 万元(扣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同比 2020
年降低 18.56%。因此,公司层面业绩条件不符合归属条件,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
当年拟归属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需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
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9.765 万股,以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
第二个归属期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 3.066 万股。
综上,本次应作废失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14.651 万股。根据公司股
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以及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
鉴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调整 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本次调整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
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41.78 元/股调整为 41.59 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
意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书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价格调整、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相关事
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