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重庆西山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山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
督导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
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一)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
超过 135.8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民币 9,996.47 万元。
(二)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超
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依法注销,回购金
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
不超过 95.00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 12 个月内。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 2,804,056 股,占公司总股本 53,001,466 股的比例为 5.29%,
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071.69 万元。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总计持有公司股份 4,116,777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上述西山科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
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因此,西山科技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本次差异化分红的方案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
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核查意见签署日,公司总股本为 53,001,466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中股数 4,116,777 股后的股本为 48,884,689 股,以此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
总额人民币 48,884,689 元(含税)。
三、本次差异化分红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公司总股本为 53,001,466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4,116,777 股,
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48,884,689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 48,884,689 元(含
税)。
(一)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后开盘参
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公司本次仅
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因此,公司的流通股不会发
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以本次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60.66 元/
股测算: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
总股本=(48,884,689×1.00)÷53,001,466≈0.9223 元/股(含税,保留四位小数)
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虚拟分派的现金红
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60.66-0.9223)÷(1+0)=59.7377 元/股(保留
四位小数)
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实际分派的现金
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60.66-1.00)÷(1+0)=59.6600 元/股(保
留四位小数)
(二)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格影响的绝对值在 1%以下(含)。
以本次申请日前一交易日(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60.66 元/
股测算: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
分 派 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根据实际 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
(60.66-1.00)-(60.66-0.9223)|÷(60.66-1.00)≈0.1302%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差异化分红事项不存在违反《公司法》
《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重庆西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杨振慈 吴其明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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