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8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8 月 15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9:15~15:00 的
任意时间。
大街 62 号 MSD-B1 座 15 层 1503)。
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孙国强先生主持会议。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80 人,代表股份 494,880,81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382%。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 人,代表股份 486,659,1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9810%。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179 人,代表股份 8,221,70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72%。
(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
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补选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周志远先生、徐阳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同意 492,043,53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267%。
周志远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491,986,3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4151%。
徐阳雪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刘媛、门亮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及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相关事宜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关于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