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 券 代 码:603399 证 券简 称:永 杉 锂 业 公告 编 号: 2024-068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
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13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15 日 15 时。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
席 7 人,会议由杨峰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报摘要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经营状况,公司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二、《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开展理财投资额度的议案》
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 为
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将在授权有效期内的理财投资额度由不超
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本数),
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的投资授权范围不变。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三、《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
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锦州吉翔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董事会决定注销已到期未行权的股
票期权合计 2,160,000 份。
应参加表决董事 7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7 人,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
特此公告。
锦州永杉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