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
通知,倍有智能股东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签署了《关于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向公司
董事长许明哲先生转让所持倍有智能合计 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
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前,陈阳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27%股权,刘江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哲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4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公司后
续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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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