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韦永校先生主持,应到监
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苟兴荣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
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严格按照《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方向与承诺使用方向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
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