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916 证券简称:朗特智能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于2024年8月1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3
日以电子邮件或电话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欧阳正良先生主持,应到董事
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议《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年半
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
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
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
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及制定的相关治理制度全文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子议案3.01、3.03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的时
间另行通知。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朗特智能控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