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03 证券简称:得邦照明 公告编号:2024-036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公司行政楼三楼会
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4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
体监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由监事主席厉国平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
事 3 名。
(四)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
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
务状况;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
告》。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理财可以提高公司的收益,品
种为中短期的理财产品或净值型产品,风险可控,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9 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
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与会监事列席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做出决议的
过程中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股东和公
司的整体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横店集团得邦照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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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