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99 证券简称:晶晨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第一类激励对象 93,875 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预留授予数量: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60 万股(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授予 52.15 万股,其中第一类激励对象 40.65 万股,第二类激励对象
占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 41,112 万股的 0.389%。
(3)授予价格:64.58 元/股(第一类激励对象)、77.59 元/股(第二类激励
对象)
,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第一类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64.58 元的价
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第二类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4)激励人数:预留授予情况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 28
人,第二类激励对象 4 人;2021 年 12 月 30 日授予第一类激励对象 114 人,为
公司技术骨干。2021 年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实际授予人数为 146 人。
(5)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易日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 25%
股票第四个归属期
后一个交易日止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一
致。
(6)任职期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
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年度为 2021-2024 四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值及 2020 年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对各考核年度营业收
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各考核年度毛利润累计值的平
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部分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
安排如下表所示:
对应 该考核年度使用的 业绩考核目标(A) 该考核年度使用 业绩考核目标(B)
归属期 考核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 目标值 触发值 的毛利润累计值 目标值 触发值
年度 平均值 (Am) (An) 的平均值 (Bm) (Bn)
第一个
归属期
第二个
归属期
值 均值
第三个
归属期
入的平均值 利润的平均值
第四个 2023 年和 2024 年 2023 年和 2024
归属期 四年营业收入的平 年四年毛利润的
均值 平均值
考核指标 考核业绩完成比例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X=100%
营业收入累计值的平均值定
An≦A
比业绩基数的增长率(A)
A
B≧Bm Y=100%
毛利润累计值的平均值定比
Bn≦B
业绩基数的增长率(B)
B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60%+Y*40%)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考核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
致。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
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
良、合格、不合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格)三
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
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
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
的权益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1)2021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
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
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4 月 13 日至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
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晶晨股份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8)。
(3)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 了 《晶晨股份关于独立董事 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
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
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晶晨股份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6)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 年 8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
发表了核查意见。
(10)2023 年 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
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归属名单
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
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2)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9 年、2021 年、2023 年和 2023 年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独
立意见,监事会对前述事项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13)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9 日向 438 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64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向 3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2.15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向 114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7.85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
授予后限制性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股票剩余数量
一类激励对 类激励对象
激励对象 379.33
万股,第二类激励
股(第二类激励 类激励对象 86
对象 260.67 万股)
对象) 人)
一类激励对
类激励对象 40.65 激励对象 28
万股,第二类激励 人,第二类激
股(第二类激励
对象 11.50 万股) 励对象 4 人)
对象)
一类激励对象)
(三)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批次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首次授予部分
归属数量 归属价格及数
归属期次 归属人数 归属日期 归属价格
(股) 量的调整情况
第一类激励
对象第一个 321 2022 年 10 月 10 日 65.08 元/股 856,259 无
归属期
第一类激励
对象第二个 304 2023 年 5 月 29 日 65.08 元/股 818,160 无
归属期
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批次第
一个归属期
第一批次第
一个归属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晨
股份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预留授予部分及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036)、《晶晨股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次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晶晨股份
次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第一类激励对象可归属数量为 93,875 股,同意公司按照激
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个归属期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预
留部分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
一批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8 月 27 日,因此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第二个归
属期为 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4 年 8 月 26 日。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
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
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章程》
、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员情形的;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本次拟归属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
求。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2 年。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158 号):2021
以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值及 2020 年毛利润值为业绩基数,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777,074,912.68
对 2021 年、2022 年两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定比业绩基数的 元,2022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增长率(A) 、2021 年、2022 年两年毛利润的平均值定比业 5,544,914,423.74 元,2021、2022 年两年营
绩基数的增长率(B)进行考核: 业收入的平均值较 2020 年营业收入值的增
若 60%≤A<80%:X=80%; 为 1,912,257,667.49 元,2022 年度公司实现
若 A<60%:X=0; 毛利 2,057,244,535.67 元,2021、2022 年两
若 50%≤B<70%:Y=80%; 长率约为 120.37%。
若 B<50%:Y=0; 公司层面业绩满足归属条件要求,公司层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60%+Y*40% 面归属比例
=100%*60%+100%*40%=100%。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
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一类激励对象共 24
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不合 名,上述激励对象 2022 年个人绩效考核评
格(激励对象考核期内离职的当年个人绩效考核视为不合 价结果均为“优良” ,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
格)三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 例为 100%。
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评价结果 优良 合格 不合格
归属比例 100% 8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
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三)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处理,详见公司《关于作废
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第二
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24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归属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 年 8 月 27 日。
(二)归属数量:第一类激励对象 93,875 股。
(三)归属人数:第一类激励对象 24 人。
(四)授予价格:第一类激励对象 64.58 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六)第一类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已获授予的限 可归属数量占已
可归属数
姓名 国籍 职务 制性股票数量 获授予的限制性
量(股)
(股) 股票总量的比例
技术骨干(24 人) 375,500 93,875 25%
总计(24 人) 375,500 93,875 25%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监事会核查后认为:本次拟归属的 24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24 名第一类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93,875 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
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经公司自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次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
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
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
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
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规则》及《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的有关规定;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晶晨半导体(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晶晨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