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明达: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14 20: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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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4-071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邝启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
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及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
毕,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的调整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1 年激励计划》”、“2021 年激励计划”)
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进行调整,
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由 5.3970 万
股调整为 11.9820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二)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1 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获授第一
类限制性股票的 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涉合计
的 0.1069%。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2021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回购
数量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
格及数量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公司董事会本次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2022
年激励计划》”、“2022 年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
调整,授予价格由 60 元/股调整为 26.8849 元/股,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11.59 万股调整为 25.7309 万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四)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的规定,由于 2022 年激励计
划获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全部 7.3929 万股(调整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17 名激
励对象因股价原因放弃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7.3352 万股(调整后)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公司将作废上述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14.7281 万股(调整后),约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0.1314%。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2022 年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
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作废合计 14.7281 万股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成都智
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和数量及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监事会保
证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的使
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
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披露的《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68)。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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