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6 证券简称:黑芝麻 公告编号:2024-058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已获 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本 753,489,55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37,674,477.50 元(含税)。如在本次利
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
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有发生变化。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
股后的 753,489,55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
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
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
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 年 8 月 2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8
月 2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4 年 8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年 8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 年 8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4 年 8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部门:证券投资中心
地址:广西南宁市双拥路 36 号南方食品大厦五楼
联系人: 唐女士
电话: 0771-5328876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方黑芝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