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石大胜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降低
生产经营相关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
业绩持续、稳定,公司及子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
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原材料市
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
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
币 2400 万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
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或等值其他外币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
二个月内有效。额度在审批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
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碳酸锂
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
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
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
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
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当期货行情大幅剧烈波动时,可能无法在要求锁定的价格买入套
保或在预定的价格平仓,造成损失。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
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
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
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体系不完
善造成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
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
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风险控制措施
门和人员将密切关注和分析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操作策略。
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风
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
交易止损机制,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
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
波动风险。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
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
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
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
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
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和
业务发展规模需求为基础,运用期货工具有效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
波动带来的风险,从而实现稳健经营,具有必要性;公司已经就套期
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
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
综上所述,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风险是可控
制的,且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规避和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具备可
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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