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ST 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24-08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院”)裁定受理龙牌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步步高股份”)的重整申请。2023 年 11 月 8 日,公司收到湘
潭中院送达的(2023)湘 03 破 16-1 号《决定书》,湘潭中院指定步步高股份清
算组担任管理人。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89)及《关于法院指定管理人及准许公司自行管理财产和
营业事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6)。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就公司重整进展的有关
事宜公告如下。
一、重整进展情况
(一)投资人缴纳投资款
划,具体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十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
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截至 2024 年
已全部缴纳重整投资款,共计 9.02 亿元,产业投资人将尽快与公司开展相关业
务合作,全面提升步步高股份持续经营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13 家财务
投资人已缴纳重整投资款共计 15.57 亿元,公司已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有序开展
相关执行工作。
(二)裁定确认第三批无异议债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
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2024 年 5 月 24 日,步步高股份及十四家子公司第二
次债权人会议顺利召开,会议对《债权表》进行了核查。2024 年 8 月 8 日,湘
潭中院对步步高股份及其子公司第三批债权人及债务人均无异议的债权予以裁
定确认。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上市规则》第 9.4.10 条的规定,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
示公告,直至相应情形消除或者交易所终止其股票上市。现就公司存在的有关
风险再次提示如下:
其十四家子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的相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步步高股份或相关子公司不执行或不能
执行重整计划,不执行或不能执行重整计划的公司将被宣告破产。如果步步高
股份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7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
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步步高股份及相关子公司将在法院、管理人的指导和监督
下,做好重整计划执行工作,最大程度保障债权人利益和股东权益,力争尽快
完成重整工作,增强持续经营能力。
告》及相关公告。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为负,且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的情形“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起被叠加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 网(网址为: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