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截至授予日)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员以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的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山石网科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同意本激励计划的授 予日为
象授予 99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山石网科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