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2 证券简称:中科蓝讯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东先生
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和《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编制
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
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
露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等法规及《深
修订)》
圳市中科蓝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告编号:2024-028)。
的《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延
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基
于当前形势和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
施,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及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
期、调整投资金额与内部投资结构及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
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和审议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批准,该事项无须经股东大会审议,已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计划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告编号:2024-031)。
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中国
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中科蓝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
资格,所出具的公司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其工作勤勉尽责,执业水平良好。公
司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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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