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3606)
與本代表委任表格有關之股份數目(附註1)
與本代表委任表格有關之股份類別
(A股或H股)
(附註2)
本 人 ╱ 吾 等(附 註 3) 地址為
為 福 耀 玻 璃 工 業 集 團 股 份 有 限 公 司(「本 公 司」)股 東 , 現 委 任 大 會 主 席 , 或(附 註 4)
地址為
為本人╱吾等的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2024年8月29日 (星期四) 下午二時正於中國福建省福清市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
福耀工業村本公司會議室舉行的本公司202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 (「臨時股東大會」 )或其任何續會,並依照下列指示代
表本人╱吾等就臨時股東大會通告所列決議案投票,如無作出指示,則由本人╱吾等的代表自行酌情投票表決。
普通決議案 贊成(附註5) 反對(附註5) 棄權(附註5)
日期:2024年 月 日 簽署(附註6):
* 注意: 閣下在委任代表之前,請先閱覽日期為2024年8月14日的臨時股東大會通告及通函。除文義另有所指外,本代表委任表格所
使用的詞彙與上述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附註:
以 閣下名義登記的股份有關。
(A股或H股)
。
(中文或英文名)
及登記地址
(須與登記在股東名冊的相同)
。
任一位或多位代表出席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股東。委任超過一名代表的股東,其代表只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決權。本代
表委任表格的任何更改,均須由簽署人簡簽始可。
何決議案投棄權票,請在棄權欄內加上「?」。 閣下的投票將用於計算有關決議案的投票結果。如無任何指示, 閣下的代表可自行酌
情投票。除臨時股東大會通告所述的決議案外, 閣下的代表亦可就正式提呈臨時股東大會的任何決議案自行酌情投票。計算通過決
議案所需的大多數時,棄權票將包含在議案表決結果的分母中,但不包含在分子中。
法人代表或董事或正式授權人簽署。如果本代表委任表格由委託人的授權人簽署,則授權其簽署的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須經過公
證。
該股份投票一樣,惟超過一名聯名持有人親身或委託代表出席臨時股東大會,則僅可由名列股東名冊內有關聯名註冊持有人中排名首
位的出席者就有關股份進行投票。
東大會而言,即2024年8月28日
(星期三)
下午二時正以前)送達本公司於中國註冊辦事處及主要營業地點的董事局秘書辦公室,地址為中
國福建省福清市融僑經濟技術開發區福耀工業村 (郵編350301)
,方為有效。就H股持有人而言,上述文件必須於相同期間內送達本公司
於香港的H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方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