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议案》, 对公司
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口头、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
监事会反映。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