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亚电子: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4-08-13 17:2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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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277       证券简称:新亚电子         公告编号:2024—058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电子”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议案》, 对公司
人员的主体资格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确定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根据《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以书面、口头、电话或邮件形式向公司
监事会反映。
二、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审核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激励
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信息资料。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解之处。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
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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