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引力传媒
证券代码:6035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蒋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协议转让)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罗衍记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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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
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
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
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
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引力传媒”或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
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
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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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第
节
二
第
节
释
三
义
第
节
信
四
息
第
节
权
披
五
益
露
第
节
权
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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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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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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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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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动
事
卖
计
件
人
项
上
划
介
市
绍
交
易
股
份
的
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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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本报告书/权益变动报告 蒋丽女士、罗衍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
指
书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引力传媒 指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1 指 蒋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2 指 罗衍记
一致行动人、合创盛世 指 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
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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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1
姓名 蒋丽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068219********44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蒋丽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2
姓名 罗衍记(曾用名:罗涛)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7292819********58
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罗衍记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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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名称 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 13 号 3 层(集群
注册)
执行事务合伙人 罗衍记
注册资本 60.61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5844320419
公司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期限 201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31 年 10 月 11 日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技术咨
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合伙人名称 罗衍记、蒋丽
通讯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雁栖经济开发区雁栖大街 13 号 3 层(集群
注册)
联系电话 010-87521888
合伙人情况:
长期居住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 者地区的居留权
罗衍记(曾用 37292819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名:罗涛) ********58 普通合伙人
蒋丽 女 中国 中国北京 否 有限合伙人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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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一致行动人合创盛世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罗衍记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蒋丽女士为罗衍记先生配偶,合创盛世为罗
衍记先生与蒋丽女士共同出资成立的合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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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鉴于公司控股股东拟进一步降低个人负债意愿迫切,同时为引入认同公司成
长价值的投资者,优化股东结构,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部分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蒋丽女士于2024年8月2日通过引力传媒对外披露协议转让的减持计 划:自
联关系,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蒋丽女士承诺
将依法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办理。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该次减持计划将执行完毕。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公司承诺,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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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罗衍记先生持有110,716,900股上市公司
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1.33%;蒋丽女士持有15,000,000股上市公司股
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60%;其一致行动人合创盛世持有20,000,000股
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7%。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罗衍记先生持有99,246,300股上市公司股
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7.05%;蒋丽女士持有0股上市公司股份,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0%;其一致行动人合创盛世持有2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
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47%。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累计减持股份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报告书》。其中,蒋丽女士于2024年8月12日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
年7月3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470,600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28%。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比例 减持方式
罗衍记 6,040,600 2.26% 集中竞价交易
罗衍记 2023/6/29 5,350,000 2.00% 大宗交易
罗衍记 2023/7/3 80,000 0.03% 集中竞价交易
蒋丽 2024/8/12 15,000,000 5.60% 协议转让
合计 26,470,600 9.88% -
备注:1.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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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行为,且减持资金均用于偿还个人负债,降低质押比例,目前罗衍记先生及一
致行动人质押比例已经从2022年9月减持前的46.93%降低为25.74%。
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 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 总 股本 占 总 股本
姓名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无限售条件
罗衍记 110,716,900 41.33% 99,246,300 37.05%
股份
无限售条件
蒋丽 15,000,000 5.60% 0 0.00%
股份
无限售条件
合创盛世 20,000,000 7.47% 20,000,000 7.47%
股份
合计 145,716,900 54.40% 119,246,300 44.52%
备注:相关数据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等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三、上述权益中协议转让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转让方):蒋丽
乙方(受让方):上海泉桥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标的股份
甲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乙方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 泉桥长
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转让总计15,000,000股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非 限售流
通股股份,占标的公司总股本的5.6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以及相应股份权
利。乙方同意以其管理的私募基金产品泉桥长虹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根据本协
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以现金方式受让标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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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转让价款
双方同意,标的股份的每股转让价格为10.76元,转让价款总计为人民币
份过户至乙方名下期间,如目标公司发生送股、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股份拆分
或合并、缩股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标的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但总转
让价款不做调整。
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3个 工作日 内,向 甲方 指定 账 户 支 付
进行公告且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交易进行合规性确认的三个工作日之内,乙
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0.00元(大写:壹亿元整)(“第二笔付款”)。
第二笔款项支付后十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8,400,000.00元(大写:伍
仟捌佰肆拾万元)(“第三笔付款”),完成支付后三个工作日内,标的股份完
成过户。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窗口期顺延,窗口期时间不计算在内。
本协议经甲方签署、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
生效。
本协议双方于2024年8月1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签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权益受限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本 次 权 益 变 动 后 ,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人 及 一 致 行 动 人 合 计 持 有 上 市 公 司 股份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69%。其中罗衍记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24,549,200股,
累计冻结股份数量为2,131,650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9.96%;合创盛世质押的
总股数为1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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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的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
其他权利限制情形,不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发生化,也不会存在损害上市
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承诺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律规和上交所 的有关
规定,合法合规参与证券市场交易,并及时履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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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6个月内,除本次权益变
动外,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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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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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
;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世茂大厦12层
联系人:穆雅斌、刘畅
联系电话:010-8752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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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1:蒋 丽
信息披露义务人2:罗衍记
/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及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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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 建 国 路
上市公司名称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甲 92 号世茂大厦 12 层
股票简称 引力传媒 股票代码 603598
信息披露义务 蒋丽、罗衍记、合创盛世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人名称 (一致行动人) 住址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 √ 否 □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人披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 145,716,900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 54.40%
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 A 股流通股
后,信息披露
义务人拥有权 变动数量:26,470,600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119,246,300 股
益的股份数量
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 9.88% 变动后持股比例: 44.52%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 否 √
来 12 个月内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
除公司为其负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是 √ 否 □
本次权益变动
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
是否需取得批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
准
续
是 □ 否 √
是否已得到批
准
不适用
填表说明:
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页无正文,为《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1:蒋丽
签字:
信息披露义务人2:罗衍记
签字:
一致行动人:北京合创盛世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
行
事
签署日期:2024年8月12日
务
合
伙
人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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