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
珠医疗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后,基于独立客观的立场,本着审慎负责
的态度,应对本次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经公司第一大股东深圳市朗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长叶继革先生
提名,聘任麻华先生为公司总裁。
经审查上述人员简历并了解相关情况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现违反高级管理人员选任的相关规定。
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规定程序,上述人员的任
职资格及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董事会本次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
独立董事:张宝柱、曾艺斌、陈朗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