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公
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
审阅了股东单位提交的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资料,
审查了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资料,现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董
事候选人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本次控股股东陕西宝光集团有限公司及第二大股东西藏锋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
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资料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根据被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谢洪涛先生、刘壮先生、原瑞涛先生、付曙光先
生)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承玉先生、曲振尧先生、刘雪娇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
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其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有履行董事职责的
能力。不存在《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
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
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未满的情形;不
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
形;不存在其他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承玉先生、曲振尧先生、刘雪娇女士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符合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性要求,无不良记录。以会计专业人士
身份被提名的刘雪娇女士为会计学博士、会计学教授,具备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
通过 ACCA 资格认证。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将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提案及候选人名单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