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5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720 号文《关于核准北京中科润宇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8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
股(A 股)股票 36,721.988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3.82 元。截至
截止 2022 年 7 月 4 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2]000399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294,959,849.66 元,
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资金人民币 639,914,815.12 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7,540,861.11 元。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5,213,835.34 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阜成路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广安门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开设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南礼士路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苏州街支行、中信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营业部签署了《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城市中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晋城中科
绿色能源有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三台中科再生能源
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鞍钢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晋城泽州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台支行
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
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
次。
根据公司及控股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
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 20%(以孰低为准)的,公司及控股公司
应在付款后 1 个工作日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市分行营业部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阜成路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
京广安门支行
银行名称 账号 初时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苏州街支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晋
城泽州路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鞍山鞍钢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
通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
台支行
合 计 1,360,296,558.17 63,303,647.66
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利息
收入和理财产品收益。
注 2: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350,173,685.00 元,与初时存放金额差额部分为尚
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三、2024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
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总额 1,350,173,685.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7,540,861.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94,959,849.6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2)/(1) 态日期
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
否 340,000,000.00 340,000,000.00 6,229,187.80 316,743,442.22 93.16% 2022/5/30 9,878,745.25 是 否
电项目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
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 否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970,124.13 249,997,761.10 100.00% 2021/4/2 16,485,733.45 是 否
发电项目
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否 350,000,000.00 350,000,000.00 10,341,549.18 318,044,961.34 90.87% 2022/12/1 -4,802,250.80 否 否
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 否 250,000,000.00 250,000,000.00 - 250,000,000.00 100.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190,000,000.00 1,190,000,000.00 17,540,861.11 1,134,786,164.66
超募资金投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否 48,000,000.00 48,000,000.00 - 48,000,000.00 100.00%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否 112,173,685.00 112,173,685.00 - 112,173,685.00 100.00% 2023/11/20 26,894,150.99 是 否
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160,173,685.00 160,173,685.00 - 160,173,685.00
是否已
项目可行
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目(含 进度(%)(3) 定可使用状
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部分变 =(2)/(1) 态日期
化
更)
合计 1,350,173,685.00 1,350,173,685.00 17,540,861.11 1,294,959,849.6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
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
情况说明
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以及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48,000,000.00 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本次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7%;使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用不超过 112,173,685.00 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实施主体为全资子公司慈溪
用进展情况
中科,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向实施主体划拨募集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
的核查意见。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
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
调整情况
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655,045,034.54 元。其中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45,832,009.99 元,政府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 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15,327,761.10 元,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193,885,263.45 元。公司独立
及置换情况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置换预先
投入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
字[2022]0011207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情况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工程 1 期”已实施完毕,“政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 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2,238.90 元。
的金额及原因 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上述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365.49 万元,主要为募集资金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及募集资金到账前通过自筹资金已
支付完毕的发行费用。公司决定将账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 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7,000.00 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
去向 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并允许所取得的收益进行再投资。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截止 2024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55,213,835.34 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
的问题或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