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2 证券简称:燕塘乳业 公告编号:2024-037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 9:15-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12 日 9:15-9:25,9:30-
《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广
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9 人,代表股份 93,628,53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9.503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83,249,97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2.9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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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5 人,代表股份 10,378,5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6.595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2,461,71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6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4 人,代表股份 2,461,7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5645%。
东大会,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现场
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532,5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75%;
反对 59,5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5%;弃权 3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65,71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会 议中 小 股 东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2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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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29,2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1%;
反对 196,6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00%;弃权 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262,41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会 议中 小 股 东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97%。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关于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93,481,33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28%;
反对 11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0%;弃权 3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2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3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 2,314,510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会 议中 小 股 东 有 效表 决 权 股份 总数的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99%。
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和召集人的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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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
印章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燕塘乳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