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75 证券简称:中科环保 公告编号:2024-079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会议定于2024年8月30日(周五)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30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的交易
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4年8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2024年8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
公告。
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下午13:3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4年8月26日(周一)下午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
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票账户卡;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股票账户卡
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应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与前述登记文件送交公司,以便
登记确认。
前半小时到达会场。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会议当天现场登记,公司不接待未事先登记
人员参会。
会务联系人:李彦霞、朱昱霖
联系电话:010-62575817/18514685208
联系传真:010-82886650
电子邮箱:dongshihui@cset.a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北座901,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
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
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
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中科润宇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为行使表决权。受托人对列入
会议议程的议案按照本公司(人)于下表所列指示行使表决权,对于可能纳入会议议程
的临时提案或其他本公司(人)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不享有)表决权,
并(可以/不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的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持股性质:
受托人的姓名: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
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附注:
议案“反对”栏内打“√”;弃权该项议案,则在该项议案“弃权”栏内打“√”。
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3:参会股东登记表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
个人股东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
法人股东名称:
码:
股东账户卡号 持股数量(股)
出席会议人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身份证号
代理人姓名:
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备注:
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10- 82886650)到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
街 3 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 901 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0,信封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