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茂集团: 天茂集团第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2 19: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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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24-047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其
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刘益谦先生、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刘益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新一
届董事会需由公司股东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相关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公司董事会提名刘益谦先生、陈大力先生、龙飞先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1),任期三年,自股
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
总数的二分之一。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
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举表
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推荐,并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名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
生、胡兵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2),任期三年,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姜海华先生、张晓苗先生、胡兵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
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成员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继续
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方自动卸任。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选
举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确定公司董事报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董事报酬标准定为:董事长年度报酬为人民币 43.5 万元
(税前);董事年度津贴为 1.5 万元/人(税前);独立董事年度津贴为 15 万元/人(税前)。
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个人工作业绩考核结果确定每位董事实际所得,在年度董事
会召开时一次性发放。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并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最新修订实施的《公司法》,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
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办理《公司章程》相关内容的登记变更备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全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修
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9)及《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制订了《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天茂实
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全文。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时间: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会议
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上述议案中议案一至议案七均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益谦先生简历
 刘益谦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 年 11 月生,中学学历。曾任安盛
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体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长、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益谦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持有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 88.63%股权,为其实际控制人,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
司 44.56%的股权;截止本公告日,刘益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 51750 万股;近三年没有受
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
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
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
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
陈大力先生简历
   陈大力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7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
会计师。曾任湖北中天集团公司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北京匡时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武汉平华置业有限公司财务总
监。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总经理、财务总监。
  陈大力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
控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
公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
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
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
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龙飞先生简历
  龙飞,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9 年 5 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天茂实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职务,于 2005 年 4 月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兼董事会秘书。
  龙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
制人等单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
司股份;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
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
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附件 2: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姜海华先生简历
  姜海华,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 年 6 月生,经济学硕士。教授、高级
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司法鉴定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湖北省会计学会常
务理事。曾任际华三五四二纺织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湖北中航精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茂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和第七届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襄阳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研究室专任教师、湖北台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姜海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工作,2021 年 5 月至今担任湖北台基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
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
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
章程》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张晓苗先生简历
  张晓苗先生,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 年 12 月生,研究生学历,律师。
曾任湖北泓泰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上海建纬(武汉)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德恒(武汉)
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湖北兼爱利世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晓苗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
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胡兵先生简历
  胡兵,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 年 8 月生,经济学学士,教授、中国注
册会计师。曾任荆楚理工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副院长、荆楚理工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荆楚理工学院教授、荆门市总会计师协会理事长、湖北省
会计学会理事。
  胡兵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在公司 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工作,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没
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没有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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