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10 0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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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
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办法》等
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
议的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
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
公允、合理,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本次交易有利于解决公司与
河高所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符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
响。公司本次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有限公司 55%股权暨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董
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收购河南省高压电器研究所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
  (二)关于转让大额存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过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
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联交易事
项,遵循了平等、自愿、合理的原则,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合法,该
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转让大额存单产品暨关
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转让大额存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以下无正文,后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西安高压电器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
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沈 江签字:
李 玲签字:
张 蕾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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