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英智能: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4-08-09 23:5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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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66       证券简称:宏英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6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 2024 年 8 月 9 日
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 2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
对象在限售期内离职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回购注销前述 2 名激励对象
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04 万股;公司因未达到 2023 年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置的 2023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
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3.5840 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4.6240 万股。本次回购注销
后,公司总股本由 103,416,000 股减少至 103,169,760 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由于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
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
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
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公司将按照法
定程序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和减少注册资本相关事宜。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联系人:蒋秀雯
 联系电话:021-37829918
 邮政编码:201615
 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泾路 470 号
 电子邮箱:smart@smartsh.com
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
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
印件。
申报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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