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3 证券简称:西部证券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49779 债券简称:22西部0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期)2024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四期)(债券简称:23 西部 05,债券代码:148424,以下简
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支付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8 月 13 日,凡在 2024 年 8 月
息;2024 年 8 月 13 日卖出“23 西部 05”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
的利息。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发行的本期债券
将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支付 2023 年 8 月 14 日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期
间的利息。根据《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易所上市的公告》有关条款的规定,本期债券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
次,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
另计利息)。
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
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发利息为人民币 2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
持有人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人民币 23.60 元,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每手实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为人民币 29.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四、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4 年 8 月 13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
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
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付息申
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 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付息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付给相应的兑
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期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
券付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
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
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
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
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
年第37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
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
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34号)等规定,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
的债券利息除外。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319号8幢
联系人:黄斌
电话:029-87406171
传真:029-87406259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