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70 证券简称:安控科技 公告编码:2024-046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9 日召开
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四川安控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更好的满足公司未来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司
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运作效率,公司拟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条款进行
相应修订。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序
修订前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修订后董事会议事规则条款
号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八条 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
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持。
第十三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第十三条 亲自出席和委托出席
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 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应当事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
委托书应当载明: 委托书应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受托人的代理事项及有效 (二)受托人的代理事项及有效
期限; 期限;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 (三)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和对提
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案表决意向的指示;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四)委托人的签字、日期等。
委托其他董事对定期报告代为签 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
署书面确认意见的,应当在委托书中 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进行专门授权。 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 由拒绝签署。
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 董事无法保证定期报告内容的真
托出席的情况。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或者对定期报
告内容存在异议的,应当在书面确认
意见中发表意见并说明具体原因,董
事会和监事会应当对所涉及事项及其
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并公告。
受托董事应当向会议主持人提交
书面委托书,在会议签到簿上说明受
托出席的情况。
第十六条 会议审议程序 第十六条 会议审议程序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应当提请出席董事会
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 会议的董事对各项提案发表明确的意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事前 对于根据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专门
认可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讨论 会议审议的提案,会议主持人应当在
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宣读 讨论有关提案前,指定一名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认可意见。 宣读独立董事达成的书面意见。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四川安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