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561 股票简称:烽火电子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项目 交易对方
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募集配套资金 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二四年八月
上市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
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
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
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
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
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
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事项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
交易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本报告书及其摘要所述本次重组相关
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根据《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
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会计
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已承诺: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责任。
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
提供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
件的正本或原件的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
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
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
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对方的身份信息和
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交易
对方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
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交易对方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
资者赔偿安排。
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及人员声明
本次交易的证券服务机构均已出具声明,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
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其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对本报
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
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证券服务
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责任。
目 录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七、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的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六、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八、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第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
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23)》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八、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322
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释 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烽火电子、上市公司、公
指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 指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申报稿)
交易标的、标的公司、
指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岭科技
标的资产、目标股权、
指 长岭科技 98.3950%的股权
拟购买资产
配套融资、本次募集及配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
指
套资金 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
指
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
指
购买资产协议》 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
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 指 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
议》 协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指 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业绩
承诺补偿协议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预案 指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
评估基准日 指 2023 年 9 月 30 日
报告期、最近两年 指 2022 年度、2023 年度
报告期各期末 指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
报告期末 指 2023 年 12 月 31 日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事宜所涉及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
《评估报告》 指
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指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报告 [希会审字
《审计报告》 指
(2024)3563 号]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告 [希会审字
《备考审阅报告》 指
(2024)4374 号]
《法律意见书》 指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
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
交易对方 指
司、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长岭科技股东,上市公司
陕西电子 指
间接控股股东
陕西电子信息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市公司间接控
信产投资 指
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
长岭电气 指 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长岭科技股东
金创和信 指 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长岭科技股东
烽火集团 指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东方长岭 指 陕西东方长岭电子技术有限公司,长岭科技子公司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长岭科技
产业园公司 指
子公司
纺织机电 指 陕西长岭纺织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长岭软件 指 陕西长岭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长岭实业 指 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
长岭迈腾 指 陕西长岭迈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人 指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省国资委 指 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 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所/法律顾问 指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审计机构、希格玛会所 指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卓信大华 指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国防科工局 指 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
《重组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23 年修订)》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指
号》 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2023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
指
号》 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2023 年修订)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
指
见第 12 号》 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
指
见第 15 号》 十五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
《公司章程》 指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长岭科技在登记机关完成目标股权转让的变更登记及备
标的资产交割日 指
案手续之日
自评估基准日(不含当日)起至标的资产交割日(含当
过渡期 指
日)的期间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二、专业术语释义
利用电磁波探测目标的一种电子设备。雷达发射电磁波
雷达 指对目标进行照射并接收其回波,由此获得目标至电磁波
发射点的距离、速度、方位、高度等信息
承包方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
EPC 指 计、采购、施工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总承包,并
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注: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直接相加后在尾数上有差异,除特别标注
外,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本公
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
(一)本次重组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
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重组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对比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
定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
议公告日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92元/股,不低于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12元/
发行价格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的80% 日公司股价均价的80%
(二)本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方案调整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十五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5 号》对变更重组方案是否构成重大调整规定如下:
有以下两种情况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减少交易对象的,如交易各方同意将该交易对象及其持有的标的资
产份额剔除出重组方案,且剔除相关标的资产后按照下述有关交易标的变更的规
定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的。
(2)拟调整交易对象所持标的资产份额的,如交易各方同意交易对象之间
转让标的资产份额,且转让份额不超过交易作价百分之二十的。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可以视为不构成对重组方案重大调整:
(1)拟增加或减少的交易标的的交易作价、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营业收
入占原标的资产相应指标总量的比例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
(2)变更标的资产对交易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括不影响
标的资产及业务完整性等。
取消配套募集资金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证券交易所并购重组委员会会议
可以提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的审议意见,但要求申请人调减
或取消配套募集资金。
本次重组方案的调整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的调整,
不涉及交易对象、标的资产的变更,不涉及新增或调增配套募集资金。因此,本
次重组方案调整不构成重组方案的重大调整。
二、本次重组方案简要介绍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交易形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长岭电气、金创和
交易方案简介 信、陕西电子3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长岭科技98.3950%股权,并募集配
套资金
交易价格(不含募集配
套资金金额)
名称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营业务 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
交易 所属行业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标的 符合板块定位 □是 ?否 ?不适用
其他 属于上市公司的同行业或上下游 ?是 ?否
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效应 ?是 ?否
构成关联交易 ?是 ?否
构成《重组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
交易性质 ?是 ?否
大资产重组
构成重组上市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业绩补偿承诺 ?是 ?否
本次交易有无减值补偿承诺 ?是 ?否
其它需特别说明的事项 无
(二)本次交易评估及作价情况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卓信大华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标
的公司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8607 号),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
基础法对长岭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
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及交易作
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结果 本次拟交易的 交易价格
交易标的名称 基准日 评估方法 增值率
(万元) 权益比例 (万元)
长岭科技 122,514.97 45.79% 98.3950% 114,719.68
根据评估报告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扣除国有独享
资本公积 5,924.00 万元后,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长岭科技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完成陕西省国资委评估备案程序。
(三)本次重组支付方式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价支付方式如下:
单位:万元
支付方式
交易 交易标的名称 向该交易对方
序号 可转债
对方 及权益比例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其他 支付的总对价
对价
长岭 长岭科技
电气 36.0000%股权
金创 长岭科技
和信 31.3653%股权
陕西 长岭科技
电子 31.0297%股权
合计 - - 25,000.00 89,719.68 - - 114,719.68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
资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完成陕
西省国资委评估备案程序。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情况
股票种类 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元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上
定价基准日 发行价格
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上市公司拟发行146,600,791股股份,占发行后上市公司总股本(不
考虑配套募集资金)的比例为19.52%。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
发行数量 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
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 ?否
格调整方案
长岭电气、陕西电子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金创和信承诺,
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
长岭电气、陕西电子持有前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烽火集团、陕西电子及信产投资承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
锁定期安排
股份,在本次交易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
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
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
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募集配套资金情况简要介绍
(一)募集配套资金安排
募集配套资金金额 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9,000.00万元
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 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
拟使用募集资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项目名称
金金额(万元)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25,000.00 28.09%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
航空智能无 线电高度表及
无人机精密 引导装备研发 16,000.00 17.98%
产业化项目
雷达导航系 统科研创新基
地项目
补充上市公 司流动资金或
偿还债务
合计 89,000.00 100.00%
(二)募集配套资金股份发行情况
境内人民币普
股票种类 每股面值 1.00元
通股(A 股)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
本次向特定对
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
定价基准日 象 发 行 股 份 发 发行价格
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
行期首日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89,000.00万元,不超过本次拟以发行股份
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配套募集
资金发行股份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
发行数量
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
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是否设置发行价
?是 ?否
格调整方案
本次向不超过35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
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锁定期安排
增股本等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
管意见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
进行相应调整。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
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
对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在
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配
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新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等,标的
公司专注于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拓宽行业应用领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业务
版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和市
场占有率也将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04,272,777 股,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146,600,791 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50,873,568 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合计 604,272,777 100.00% 750,873,568 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烽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公
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希会审字(2024)4374 号),在不考
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 本次交易后 本次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交易前 (备考数据) 交易前 (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 430,833.07 646,769.74 50.12% 431,265.03 664,511.12 54.08%
负债总额 227,482.50 382,594.28 68.19% 237,611.99 396,748.00 66.9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47,032.11 221,517.26 50.66% 160,001.57 244,243.97 52.6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3.09% 4.68% 51.56% 5.19% 5.98% 15.35%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
算公式均相同
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及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规模显著增加,
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五、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核
准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间接控股股东对本次交易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子已原则性同意上市公
司实施本次重组。
七、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减
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子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出具
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
计划。
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
起至实施完毕期间,不存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八、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为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
安排如下:
(一)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上市公司已按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切实履行法定的信息披露
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
大事件以及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
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重组的进展情况。
(二)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平、公允
上市公司已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对标的
资产进行审计、评估,确保本次交易的定价公允、公平、合理。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已
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的实施过程、资产过户事宜和相关后续事项
的合规性及风险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的意见。
(三)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的关联交易议案需经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且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以外,公司对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进行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四)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上市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
便利,除现场投票外,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
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五)关联方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上市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时,已提请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相关议案;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时,提请关联方回避表
决相关议案,从而充分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锁定期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四)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及“(五)募集配套资金具
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
(七)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六)
业绩承诺安排”。
九、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相关填补措施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 2022 年度、
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 本次交易后 本次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交易前 (备考数据) 交易前 (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 430,833.07 646,769.74 50.12% 431,265.03 664,511.12 54.08%
负债总额 227,482.50 382,594.28 68.19% 237,611.99 396,748.00 66.9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47,032.11 221,517.26 50.66% 160,001.57 244,243.97 52.6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前”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为财政
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及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不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营业收入规模、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净利润均将显著增加,每股收益有较大幅度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
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符合
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但考虑到上市公司将募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存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后导致
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二)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应对因本次交易可能出现的本次重组后公司即期每股收益被摊薄的情形,
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对股东的回报能力,上市公司拟采取如下多种措施:
完成后,将改善上市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
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以实现上市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
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
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
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
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
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
务的监督权和检察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造成损
失的,上市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三)相关主体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已出具关于本次
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函,具体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
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十、本次交易涉及的涉密信息披露及豁免事项
根据《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
理暂行办法》,本次交易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交易军工事项审查的批复和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披露豁免披露的批复。本次交易履行的军工事项审查及相关程
序符合《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
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
十一、信息披露查阅
本报告书的全文及中介机构出具的相关意见已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披露,投资者应据此作出投资决策。本报告书披露后,上
市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为基准日,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增值率为 45.79%,扣
除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后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为 114,719.68 万元。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勤勉尽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
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
况,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业绩承诺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具体盈利承诺及业绩
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六)业绩承诺安排”。虽然《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可在较
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但如未来标的资产在被上市公司收
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
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共计房产
正在持续沟通协调主管部门继续推进办理工作。如因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而受到
行政主管部门罚款、被要求拆除或没收,将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进而影响标的公司当期业绩。本次交易对方陕西电子、长岭电气及金创和信已出
具承诺,如因上述房产尚未办证对于上市公司可能导致的潜在处罚或直接损失按
本次交易前各方所持长岭科技股权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应收账款较高风险
报 告 期各 期末 ,标 的公 司 应收 账款 账面 价值 分 别为 50,897.82 万 元 和
各大科研院所及国有企业,若标的公司管理不当或客户付款政策发生变化,可能
产生坏账损失并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845.99 万元和 58,517.69 万
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07%和 27.09%。标的公司存货账面
价值较高,主要原因是产品生产周期长、流程复杂等因素所致。未来随着标的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持续增大。若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
将存在占用公司营运资金,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公司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跌价准备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六)产品定价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价格主要根据国家相关采购定价政策确定。如定价政策
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七)军工涉密信息处理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涉及国防工业领域,信息披露需以保守国家秘密为前提,
本次交易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涉密信息脱密处理。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申请豁免披露信息外,
公司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报告书信息披露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保证本报告书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前述信息披露处理方式可能导致投资者阅读本报告书时对部分信息了解不
够充分,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产业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
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旨在推动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若未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出现不利于标的
公司的变化,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九)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消息传播,但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
跨度。如交易相关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交易各方
在后续的商业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或者发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亦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交易相关方又计划重新启动
交易,交易方案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
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十)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扩大。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的每股收益的情况。考虑到
本次交易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
格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因此存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因为募集配
套资金而进一步扩大,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为应对本次交易未来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潜在风险,上市公司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
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十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批准程序,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五、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
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进一步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见》(中发[2015]22 号),提出加大集团层面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
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2015 年 10 月,国务院印发
《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63 号),强调提
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推进国有资本优化重组,要求加快推动国有资本向
重要行业、关键领域、重点基础设施集中,向前瞻性战略性产业集中,向产业链
关键环节和价值链高端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企业集中;2020 年 6
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2020-2022 年)》,要求突出抓好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
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
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推动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提升企业核心竞争
力”,为国资国企进一步巩固拓展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明确了精神指引。
《关于开展陕西省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升活动(2021-2023)的通
知》(陕国资发[2021]65 号),对提高陕西省地方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质量工作作
出部署,要求坚持“扩大增量、改善存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持续
提高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深化市场化改革,规范公司内部
治理,完善合规风控体系,提升资本运作能力,有效发挥上市公司头雁作用。
本次重组系陕西电子落实国家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兼并重组的相关政
策精神,通过市场化手段,优化和调整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推动所属上市公司
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切实举措。
(二)提升高新装备资产证券化率,打造地方特色高新通信企业
近年来,陕西省国资委指导省属企业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
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积极利用资本市场深化改革、
促进发展,多措并举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通过本次重组旨在提升资产证券化率基础上,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为高新装备
建设任务提供资金保障,不断提升高新通信设备研发制造水平,持续增强高新装
备保障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优势行业地位,提升核心竞争力。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目前,烽火电子作为国家高新通信装备科研生产核心骨干企业,曾成功自主
研制了多代高新通信装备,可提供全功率系列特种短波通信产品。公司产品广泛
应用于我国特种装备领域,并推广于应急保障、抗震防汛、公安人防、海洋运输
等领域。
长岭科技主要经营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
户提供保障服务,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下游行业客户与上市公司下游客户覆盖
的领域能够形成优势互补。本次交易是上市公司优化业务布局、拓宽行业应用领
域、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及上市公司的发展战
略。本次交易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线资源,提高产品及区域覆盖率,增强
对于客户的服务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将成为烽火电子控股子公司,纳入烽火电子合并
范围,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将提升烽火电子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切实提高上
市公司的竞争力,提升上市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全体股东
的利益,实现上市公司股东价值最大化。
(二)紧抓战略发展机遇,业务重点布局高新通信领域
本次交易是烽火电子紧抓深化国企改革和提升公司质量历史机遇,实现企业
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近年来,
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受到国家政策重点支持,维持着较高的行业景气度。本次交易
有利于上市公司提升优势行业地位,拓展产品领域版图,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借助资本市场推动企业核心业务高质量发展
长岭科技作为一家发展良好的雷达电子产品生产供应企业,拥有先进的电子
产品生产线和一流的加工制造能力、齐全的环境试验及优良的精密检测设备,并
形成涵盖生产、加工、检测、试验等门类齐全、配套完整的工艺手段。长岭科技
在业务规模进一步拓展方面具有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作为非公众公司,资本规
模及对外融资能力有限。
本次交易后,长岭科技纳入上市公司合并范围,长岭科技在上市公司的助力
下融资渠道将得以拓宽,可充分依托上市公司资本市场融资平台,为业务规模进
一步拓展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同时,通过规范的上市公司治理、透明
的信息披露约束和市场化的考核激励机制等多种途径提升长岭科技市场化经营
水平,实现产业经营与资本运营的融合发展、相互促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更好地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构成,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
但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交易的实施。
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和陕西电
子 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将成为
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
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拟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
过 89,000.00 万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如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
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并根据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实际需求,
对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途的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进行适当调整。
在本次配套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上市公司若根据实际情况自筹资金先行支出,在
配套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配套募集资金置换已支出的自筹资金。
(二)标的资产评估作价情况
根据《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
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扣除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5,924.00 万元后,经交易各方协
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4,719.68 万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
资机构备案的评估结果为准。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已完成陕
西省国资委评估备案程序。
(三)支付方式
标的资产交易对价中的 25,000.00 万元以现金方式支付,剩余的交易对价以
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
上市公司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6 个月内或收到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之
日(以实际到账之日为准)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期限先到为准),向长岭电气
支付现金对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如果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方式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标的资产完成全部交割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上市公司就标的资产的交割情
况作出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上市公司在公告、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
内,向深交所、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将发行的股票登记在交易对方的名下。
(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方式,发行对象为长岭电
气、金创和信和陕西电子 3 名交易对方。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
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80%
前20个交易日 7.64 6.12
前60个交易日 7.44 5.95
前120个交易日 7.90 6.32
注:“交易均价的 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6.12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
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
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按照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6.12 元/股计算,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发行的股票数量总计为 146,600,791 股,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公
司总股本的 19.52%。
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具体如下:
持有长岭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
序
交易对方 科技权益 现金对价 获得股份数 股份对价 支付的总对价
号
比例 (万元) (股) (万元) (万元)
合计 98.3950% 25,000.00 146,600,791 89,719.68 114,719.68
注:根据《评估报告》,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基准日,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资产即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4,719.68 万元。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
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数量为准。
长岭电气、陕西电子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金创和信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长岭电气、陕西
电子持有前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烽火集团、陕西电子及信产投资承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烽
火电子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交易对方承
担,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各主体按照其在目标公司的对应的持股比例承担并在标
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烽火电子全额补足。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损益的确定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
享有。
(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9,000.00 万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按照以
下方式确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
格。
根据前述认购金额及发行价格计算,特定对象在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中股票的
认购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且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超过公司本次交
易中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股份对价的 100%。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以取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批复的发行数量为上限,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
时的实际情况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标的公司在建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具体如
下: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序号 配套资金用途
资金金额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
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拟使用募集 使用金额占全部募集
序号 配套资金用途
资金金额 配套资金金额的比例
合计 89,000.00 1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
终募集配套资金发行成功与否或是否足额募集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募集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
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六)业绩承诺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陕西电子、长岭电气签署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
诺补偿期间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实施完毕
当年度)。如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24 年内实施完毕,则业绩补偿期间
为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
则业绩补偿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三个会计年度。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涉及的资产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中采用收益法评估作
价的资产。根据《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应评估说明,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标
的公司在本次评估中采取收益法评估的资产评估值和交易作价情况如下: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资
序 业绩承诺资 置入股权 人就业绩承诺资产
业绩承诺资产 产评估价值
号 产所属公司 比例 取得的交易对价
(万元)
(万元)
以收益法定价的应
备产品的专利
若本次交易于 2024 年完成标的资产交割,长岭科技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
用产品的收入金额 2024 年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分别不低于 65,036.94 万元、
上市公司应当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业绩承
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收入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
诺收入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上市公司聘请的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简称“专项审核意见”)。
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数与当
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之间的差异,以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根据专项审核意见,如果业绩承诺补偿期间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在
前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一会计年度或两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的实际收入数小于
同期累积承诺收入数的 90%,则业绩承诺人应对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即业绩
承诺期间第一年实现收入数已达到当年承诺收入数的 90%,当年不触发补偿程序;
第一年及第二年累积实现收入数已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的 90%,则不触
发补偿程序;业绩承诺期三年届满累积实现收入数达到三年累积承诺收入数的
业绩承诺期内对应期间,若触发补偿条件,则业绩承诺人须就业绩承诺资产
所主要应用产品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的不足
部分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
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累积承诺收入数-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
产品累积实现收入数)÷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各年承诺收
入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
金额。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
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
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人发行股份的价格。
就业绩承诺人向上市公司履行补偿义务的方式,各方同意,首先以业绩承诺
人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且届时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进行补偿,若其届时所持的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承担其所负全部补偿义务的,则业绩承
诺人承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当期现金业绩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
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人发行股份的价格)。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日至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公告日期
间,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
减值测试,并在年度报告公告同时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结果。
如: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
业绩承诺人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业绩承诺人应向上市公司另行补偿。
另行补偿时,业绩承诺人应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上市公
司新增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取得的交易
对价-(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减值补偿的计算方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人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
业绩承诺人减值补偿股份数=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
诺人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依据本次交易前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各
方的应补偿金额=减值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减值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减值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业绩承诺人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各自向上市公司承担的业绩补偿和减值补偿之
和不超过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人中的
各方就业绩承诺资产所需补偿的股份数均不超过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交易对价
除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业绩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对
应获得的上市公司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
方就业绩承诺资产分别对上市公司的股份补偿金额与现金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
业绩承诺人因本次交易获得的股份自本次发行完成日起至业绩承诺人完成
约定的补偿义务前,如上市公司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业绩承诺人所取得应补偿股
份对应的现金股利部分应无偿返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账户内,返还的现金股利不
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分红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
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的现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数量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最终数
量为准。如因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除权事项导致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股
份数量应作相应调整,调整后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按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调整
前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四、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
作价,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计算指标(财务数据 指标
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标的公司 交易作价
与交易作价孰高) 占比
资产总额 430,833.07 215,997.60 114,719.68 215,997.60 50.13%
净资产额 189,408.03 83,121.03 114,719.68 114,719.68 60.57%
营业收入 147,032.11 74,486.17 - 74,486.17 50.66%
注:表格中净资产额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
根据目前评估结果,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提交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
会注册后方可实施。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对方长岭电气、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完成后,
交易对方金创和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预计将超过 5%,为上市公司的潜在关联
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关联股东
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
省国资委。本次交易完成后,烽火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国资委仍为公
司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新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等,标的
公司专注于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拓宽行业应用领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业务
版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行业地位和市
场占有率也将提升。
(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604,272,777 股,本次交易上市公
司拟发行股份数量合计 146,600,791 股(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
后,上市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 750,873,568 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后
序号 股东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合计 604,272,777 100.00% 750,873,568 100.00%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烽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国资委。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10%以上,公
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希会审字(2024)4374 号),在不考
虑配套融资的情况下,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 本次交易后 本次 本次交易后
变动率 变动率
交易前 (备考数据) 交易前 (备考数据)
资产总额 430,833.07 646,769.74 50.12% 431,265.03 664,511.12 54.08%
负债总额 227,482.50 382,594.28 68.19% 237,611.99 396,748.00 66.9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47,032.11 221,517.26 50.66% 160,001.57 244,243.97 52.6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净资产收益率 3.09% 4.68% 51.56% 5.19% 5.98% 15.35%
注:1、每股收益计算规则按《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
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规定。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所涉及上述财务指标计
算公式均相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规模显著增加,
基本每股收益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提升,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每股收益被
摊薄的情况。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持续经营及盈利能力。
六、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包括:
八次会议、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交易方案,并同意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许可存在不确定性,取得相关批准、核
准或许可的时间也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一)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审计、评
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所必需的
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均真实、
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关于资料真实 本公司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
性的声明与 律责任。
承诺 二、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三、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本公司投资者造成
上市公司
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尽快实现标的资产的预期
效益。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改善本公司的经营状况,增强本
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提高本公司的资产质量和
盈利能力,以实现本公司股东的利益最大化。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本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
关于摊薄即期
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
回报的承诺
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经营效率。
三、完善利润分配政策。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公
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分配
政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广泛听取投资者尤其是独立董
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强化对投资者的回报,完善利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润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维护全体股东利
益。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断完善治理结
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
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
使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察权,维
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股东造成损失
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一、本人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问、
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交易
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信息
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与原件一致,
本人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
责任。
二、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人补充提供相关文件、信
息时,本人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实、
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三、如本次交易因本人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关于资料真实
者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
性的声明与
明确之前,本人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
承诺
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
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本人向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
上市公司董 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
事、监事、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
高级管理人 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
员 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
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四、如因本人提供的文件、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
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承诺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
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
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
二、本承诺人最近五年未受到证券市场相关行政处罚、刑事
关于诚信与合
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且
法合规的
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
承诺函
罚案件;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被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公开谴责等情况,不存在其他重大失信行为。
三、本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信息公开前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
卖相关证券,或者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利用内幕信息建议他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人买卖相关证券等内幕交易行为。
四、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承诺人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
能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本人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幕
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本人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被
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三、本人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行
关于不存在内
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幕交易的承诺
四、本人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关于不减持上
期间,本人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本人如违反上述减
市公司股票的
持计划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
承诺
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一、本人承诺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本人承诺不动用上市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
投资、消费活动。
五、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上市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上市公司董
关于摊薄即期 六、如上市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
事、高级管
回报的承诺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理人员
情况相挂钩。
七、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八、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
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
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给上市公司或者股东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
上市公司、 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
关于诚信与合
上市公司控 行为。
法合规的
股股东烽火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承诺函
集团 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提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
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三、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
提供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
关于资料真实 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性的声明与 四、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承诺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
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
上市公司控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股股东烽火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
集团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关于股份锁定 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期的承诺 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股份衍生取得的上
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三、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执行。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上
关于减少和规
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范关联交易的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承诺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外)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三、本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不存在内
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幕交易的承诺
四、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
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除上市公司外的附属
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人事关系、劳动关系独立于本公司。
(三)保证本公司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人选都通
过合法的程序产生,本公司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
会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二、保证上市公司的财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会计部
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二)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
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上市公司控 (三)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并
股股东烽火 关于保持上市 独立自主使用所开设的账户,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共用
集团、间接 公司独立性的 一个银行账户,并不干涉上市公司独立使用账户。
控股股东陕 承诺函 (四)保证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财
西电子 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或者其他
经济组织等关联方兼职。
(五)保证上市公司及控制的子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三、保证上市公司的机构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与本公司的机构
完全分开;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关联企
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二)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独立自主地运作,本
公司不会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及控制的
子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四、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独立、完整
(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经
营性资产。
(二)保证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的资金、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资产及其他资源。
五、保证上市公司的业务独立
(一)保证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
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
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本公司。
(二)保证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关联人避免与上市公司及
控制的子公司发生同业竞争。
(三)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量减少和规范上市公
司及控制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关联公司之间的持续性关联
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对于无法
避免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定价。同时,对重大关联交易按照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
及内部管理制度、有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及时进行有关信息披露。
(四)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
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
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性。
关于不减持上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市公司股票的
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承诺
一、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目前没
有以任何形式从事和经营与上市公司、长岭科技主营业务相
同、相近、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
子公司外)不会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
同、相近、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
关于避免同业 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构
竞争的承诺 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如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
其子公司外)获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
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
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与上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
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一、本公司将不会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
占上市公司利益;
二、本承诺出具后,如监管部门就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
相关规定作出其他要求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监管部门的
相关要求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相关规定出具补充承
诺。
三、若违反上述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
关于摊薄即期
承诺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回报的承诺
四、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公司
有关确保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填补回报措施得以
切实履行的承诺有不同要求的,本公司将自愿无条件按照中
国证监会或深交所的要求予以承诺;
五、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公司承诺严格
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行。本公司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同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
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企业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管理措施。
一、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上市公司间 关于股份锁定 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接控股股东 期的承诺 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
陕西电子的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
一致行动人 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信产投资 三、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执行。
关于不减持上
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
市公司股票的
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承诺
(二)交易对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
构提供本次交易所必需的全部原始书面资料、副本资料、复
印件或口头证言和其他信息,保证为本次交易所提供的文件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三、本公司保证向上市公司和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
提供的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
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和有效的,各文件的正本或原件的
关于资料真实 效力在其有效期内均未被有关政府部门撤销。
性的声明与 四、本公司承诺,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
交易对手方
承诺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
长岭电气、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
金创和信、
上市公司拥有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陕西电子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
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
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的,授权上市公司董
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
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上市公司董事会未向证
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公司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
息的,授权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
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法违规情形,本公司承诺锁定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一、本公司合法持有标的公司股权。对于本公司所持标的公
关于所持标的
司股权,本公司确认,本公司已经依法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
资产权属状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及出资不实等违反作为标的
的承诺
公司股东所应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不存在可能影响标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的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况。
二、本公司所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的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
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
禁止转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
法律权属纠纷。该等股权不存在质押、抵押、其他担保或第
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
候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
三、本公司依法拥有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权,
对该等股权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处分没有侵犯任何其他第
三方的权益,该等股权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律
障碍,若因所出售股权的任何权属瑕疵引起的损失或法律责
任,均由本公司承担。
一、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三、本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不存在内
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幕交易的承诺
四、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
交易对手方 关于诚信与合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长岭电气、 法合规的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金创和信 承诺函
四、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最近三年不存
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
关于诚信与合
交易对手方 行为。
法合规的
陕西电子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承诺函
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四、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交易对手方 关于减少和规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将尽可能减少与上
长岭电气、 范关联交易的
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
金创和信 承诺
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
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
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
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本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
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关于减少和规 二、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
交易对手方
范关联交易的 子公司外)将尽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
陕西电子
承诺 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
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交
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
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二、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
交易对手方 关于股份锁定 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金创和信 期的承诺 三、本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
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四、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执行。
一、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
交易对手方 关于股份锁定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
长岭电气 期的承诺 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上述锁定期内,本公司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配股、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的上
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四、本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
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五、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执行。
一、本公司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该等股份
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
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但在适用法
律许可的前提下的转让不受此限。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交易完成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
低于发行价的,本公司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
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
三、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本次交易
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
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本公司在上市公司中
交易对手方 关于股份锁定
拥有权益的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
陕西电子 期的承诺
行转让不受前述18个月的限制。
四、在上述股份锁定期内,本公司如因上市公司实施送股、
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上述认购股份衍生取得
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约定。
五、本公司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
份在限售期届满后减持时,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六、若股份的锁定期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
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执行。
(三)标的公司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一、本公司承诺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财务顾
问、审计、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完成本次
交易所必需的相关文件、信息,并保证所提供的所有文件、
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关于资料真实
者重大遗漏,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均真实有效,复印件均
标的公司 性的声明与
与原件一致,本公司对所有文件、信息之真实性、准确性、
承诺
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根据本次交易安排,如需要本公司补充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时,本公司保证继续提供的相关文件、信息仍然符合真
实、准确、完整、有效的要求。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三、如本次交易因本公司所提供或者披露的文件、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本公司不存在泄露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幕信息及利用该内
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本公司不存在因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情形。
三、本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因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
关于不存在内
行政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幕交易的承诺
四、本公司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
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五、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
的,则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截至本承诺函出具日,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
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二、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最近五年
内诚信情况良好,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
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
处分的情况。
关于诚信与合
三、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
法合规的
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情况。
承诺函
四、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目前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
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调查的情形。
五、上述承诺内容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虚假、误导性
陈述,不存在重大遗漏。本公司完全了解作出虚假声明可能
导致的后果,并愿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四)关于标的公司或有事项的专项承诺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如长岭科技因历史沿革中工商登记手续办理迟延、减资过程
交易对手方 股权变动事项 中未履行公告程序等程序瑕疵事项受到任何损失或处罚,本
陕西电子 的承诺函 公司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就长岭科技遭受的经济损失向
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长岭科技尚有部分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部分房屋的证
载权利人为长岭机器厂而实际所有权人为长岭科技、部分已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的证载信息与房屋实际情况不一致
(以下统称“瑕疵房产”);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就长岭
科技瑕疵房产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交易对手方 关于瑕疵房产
陕西电子 的承诺函
房产办理/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除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而使长岭科技遭受资产损失或
产生其他费用的,届时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所持长
岭科技股权比例承担长岭科技因此遭受的全部资产损失及
承诺方 承诺类型 承诺内容
其他拆除、处罚等费用。
长岭科技尚有部分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部分房屋的证
载权利人为长岭机器厂而实际所有权人为长岭科技、部分已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的证载信息与房屋实际情况不一致
(以下统称“瑕疵房产”);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就长岭
科技瑕疵房产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交易对手方 关于瑕疵房产 1、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督促、配合长岭科技就瑕疵
长岭电气 的承诺函 房产办理/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除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而使长岭科技遭受资产损失或
产生其他费用的,届时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所持长
岭科技股权比例承担长岭科技因此遭受的全部资产损失及
其他拆除、处罚等费用。
长岭科技尚有部分房屋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部分房屋的证
载权利人为长岭机器厂而实际所有权人为长岭科技、部分已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的证载信息与房屋实际情况不一致
(以下统称“瑕疵房产”);基于上述情况,本公司就长岭
科技瑕疵房产相关事宜承诺如下:
交易对手方 关于瑕疵房产 1、本公司将采取一切合法措施督促、配合长岭科技就瑕疵
金创和信 的承诺函 房产办理/重新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除或被主管部门处罚等情形,而使长岭科技遭受资产损失或
产生其他费用的,届时本公司将按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所持长
岭科技股权比例承担长岭科技因此遭受的全部资产损失及
其他拆除、处罚等费用。
本公司合法拥有出租予长岭科技房屋的所有权,该等房屋所
有权不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长岭科技可以按照租赁合
同的约定稳定租赁使用该等房屋。如长岭科技或其子公司因
租赁该等房屋权属瑕疵或租赁手续不完备等事项产生任何
交易对方长 关于租赁物业
争议、风险,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
岭电气 的承诺
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导致长岭科技或其子公司遭受损失
的,本公司将无条件对长岭科技及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
保证长岭科技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上述租赁事宜受到
不利影响。
第二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haanxi Fenghuo Electronics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000561.SZ
证券简称 烽火电子
办公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 72 号
注册资本 60,427.2777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刚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0220533749U
联系电话 0917-3626561
传真 0917-3625666
公司网站 http://www.fenghuo.cn
电子邮箱 sxfh769@163.com
电子产品、无线电通讯设备、电声器材、电子元器件、声像、电教
产品、机电产品、电线电缆、北斗通信导航、卫星通信、物联网、
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集成、机动指挥通信系统、雷达产品及系统
的研发、生产、销售;专用车(通信车、指挥车、电源车、餐车、
抢险救援车、洗消车、化验车、检测车、监测车、宣传车)和集成
经营范围 信息系统的设计、生产、销售、安装、维修、技术服务、施工;自
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禁止的除外);
机械加工(专控除外);普通货运;餐饮、住宿、卷烟及日用小商
品零售(仅限分公司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上市公司历史沿革、最近三年控制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
况
(一)历史沿革
(1)1992 年 8 月,公司设立
烽火电子原名为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岭股份”),长
岭股份系经陕西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陕改发(1992)39 号文批准,由国营长
岭机器厂整体改制,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前历次股份变动情况
①1993 年 8 月,减资(分立)
同意把 6,344 万元的净资产从长岭股份总股本中划出,同月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
局出具陕国工(1993)008 号、陕国工(1993)013 号文,同意核减国家股本 2,844
万股,共减少注册资本 9,188 万股。经陕西省体改委陕改发[1993]119 号文批准,
长岭股份进行分立,将主要用于生产军用产品的资产及负债分立出去,组成新的
长岭机器厂。
经中华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并经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陕国评估(1993)
经其审计,截至 1993 年 6 月 30 日,长岭股份股本总额为 11,964 万股。
本次减资后,长岭股份的股本总额由 21,152 万股变更为 11,964 万股。
②1993 年 12 月,股本总额调整
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的补充说明》,根据陕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局陕
国工函[1993]041 号文《关于修正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减国家股本的通
知》,国家对长岭股份投入的股本额应为 6,056 万股,陕师内[1993]第 88 号《验
资报告》及其附录中截至 1993 年 6 月 30 日之股本总额、未分配利润等相关项目
均应依此确定。
本次调整后,长岭股份的股本总额由 11,964 万股变更为 12,056 万股。
(3)1994 年 5 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审字(1993)109 号文批准,长岭股份于 1993 年 12 月
期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000.00 万股,并于 1994 年 5 月 9 日在深
交所上市交易。发行上市后,长岭股份的总股本由 12,056.00 万股变更为 17,056.00
万股。
(1)1994 年,送红股
岭股份 1993 年度股利分配方案为国家股、法人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 2.20 元(含
税),个人股(包括内部职工股)每 10 股送 2 股,另派发现金 0.20 元。本次方
案实施后,长岭股份的股份总数增至 18,761.70 万股。
(2)1995 年,送红股
年度红利分配方案为以 1994 年末股份总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 2 股另
派发现金 0.6 元(含税)。本次方案实施后,长岭股份的股份总数增至 22,514.04
万股。
(3)1996 年,配股
年末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3 股。本次配售后,长岭股份的股份总数增
至 27,260.62 万股。
(4)1997 年,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1996 年末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送 1.8 股;长岭股份
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股本 0.2 股。本次送红股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完毕
后,长岭股份的股份总数增至 32,712.7483 万股。
(5)1998 年,配股
年末股份总数为基数,每 10 股配售 2.5 股。本次配售后,长岭股份的股份总数
增至 39,701.2585 万股。
(6)2008 年,破产重整
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草案》。2008 年 10 月 25 日,宝鸡市中级人民
法院裁定批准了该重整计划。根据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由公司全体股东让渡一
定比例的股份给债权人和重组方,其中非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 113,170,360 股,
流通股股东共计让渡 24,206,332 股,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即 39,701.2585 万股。
(7)2009 年,股权分置改革
[2009]136 号《关于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批复》,同
意长岭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革相关股东会,审议通过《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议
案,即:(1)全体非流通股(包括依据《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让渡的非流通股)按照 10:5 的比例缩股;(2)以公司资本公积金向全体流通
股股东每 10 股转增 1 股;(3)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原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
份遵循《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出售;股改
完成后,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
本 次 股 权 分 置 改 革 后 , 长 岭 股 份 的 总 股 本 由 39,701.2585 万 股 减 少 为
(8)2010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公司名称变更
重大资产出售及向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0]130 号)文件,核准了长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烽火集团发行
公司名称由“长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更名完成后,烽火电子总股本增至 59,584.4701 万
股。
(9)2017 年,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
根据烽火电子 2017 年第一届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
议决议,烽火电子以 2017 年 9 月 19 日为授予日,向 483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
超过 8,750,000 股烽火电子 A 股普通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7.77 元。因在授予日后
的缴款过程中,25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等放弃认购限制性股票,共计 55.077
万股,公司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实际为 458 名,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实际为 819.923 万股。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9 月 22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希会验字(2017)0085 号),截至 2017 年 9 月 22 日,烽火电子已收到
加股本,55,508,787.10 元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变更后,烽火电子注册资本由
(10)2018 年 1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1,730 股。本次变更后,烽火电子
注册资本由 60,404.3931 万股减至 60,399.2201 万股。
(11)2018 年 7 月,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
烽火电子于 2018 年 7 月 1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烽火电子以 2018 年 7
月 16 日为授予日,向 79 名激励对象定向发行不超过 778,600 股烽火电子 A 股普
通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3.03 元。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8 年 7 月 2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希会验字(2018)0052 号),截至 2018 年 7 月 19 日止,烽火电子已收
到 79 名激励对象缴纳的出资款 2,359,158 元,其中股本 778,600 元,资本公积
万股。
(12)2018 年 8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78,480 股。本次变更后,烽火电
子注册资本由 60,477.0801 万股减至 60,469.2321 万股。
(13)2019 年 4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7,750 股。本次变更后,烽火电
子注册资本由 60,469.2321 万股减至 60,462.4571 万股。
(14)2019 年 8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 3.483 万股。本次变更后,烽火
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62.4571 万股减至 60,458.9741 万股。
(15)2019 年 9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象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烽火电子董事会对上述
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14.337 万股进行回购。本次
变更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58.9741 万股减至 60,444.6371 万股。
(16)2020 年 4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0.3029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变更
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44.6371 万股减至 60,444.3342 万股。
(17)2020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象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烽火电子董事会决定对
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7.7808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变更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44.3342 万股减至 60,436.5534 万股。
(18)2020 年 9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象第二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烽火电子董事会决定对
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5662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变更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36.5534 万股减至 60,433.9872 万股。
(19)2021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3.4486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变更
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33.9872 万股减至 60,430.5386 万股。
(20)2021 年 9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0.4811 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变更
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30.5386 万股减至 60,430.0575 万股。
(21)2022 年 7 月,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象第三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未达到完全解除限售条件,烽火电子董事会决定对
上述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 2.7798 万股进行回购注
销。本次变更后,烽火电子的注册资本由 60,430.0575 万股减至 60,427.2777 万股。
(22)2024 年 5 月至 7 月,回购公司股份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8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96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1.59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金额和数量以回购
结束时实际回购的金额和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
册资本。
购公司股份 207,000 股,占回购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0343%,最高成交价 7.20 元
/股,最低成交价 7.15 元/股,成交总金额 1,484,607 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574,100 股,占回购当日公司总股本的 0.095%,最高成交价 7.20
元/股,最低成交价 5.78 元/股,成交总金额 3,840,892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股本结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前十大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 持有人名称 持有数量(股) 持有比例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军
工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合计 308,350,007 51.03%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控制权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实
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未发生《重组管理办法》认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三、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是国家高新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骨干企业,公司主导产品有:
短波通信设备、超短波通信设备、航空搜救定位设备、车机内音频控制系统、电
声器材等。公司产品为国防提供了优良的通信装备;也广泛应用于应急保障、抗
震防汛、公安人防、海洋运输等领域。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三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营业收入合计 147,032.11 100.00% 160,001.57 100.00% 150,240.81 100.00%
分行业
通信行业 144,775.43 98.47% 157,762.87 98.60% 148,267.65 98.69%
其他 2,256.69 1.53% 2,238.70 1.40% 1,973.16 1.31%
分产品
通信产品及配套 124,287.68 84.53% 131,358.16 82.10% 124,648.97 82.97%
电声器件 20,487.75 13.93% 26,404.71 16.50% 23,618.68 15.72%
其他 2,256.69 1.53% 2,238.70 1.40% 1,973.16 1.31%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上市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和财
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30,833.07 431,265.03 388,906.54
负债总额 227,482.50 237,611.99 205,031.12
所有者权益合计 203,350.57 193,653.04 183,875.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189,408.03 180,450.86 170,487.35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 147,032.11 160,001.57 150,240.81
营业利润 6,800.34 9,727.28 11,001.96
利润总额 6,820.97 9,728.56 11,049.55
净利润 6,284.70 10,043.98 11,425.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234.19 9,767.57 11,073.06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285.57 -8,735.46 3,234.4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17.31 -2,035.96 -1,379.3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420.35 15,041.78 3,644.82
(四)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2021年度
资产负债率(%) 52.80 55.10 52.72
毛利率(%) 35.78 40.47 41.64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0.1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6 5.57 6.79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权益*100%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及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五、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
国资委,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烽火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的基本情况
如下:
公司名称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刚强
注册资本 40,063.7392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1993年10月28日
住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7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099006555
电子产品、无线通讯设备、移动电话机、电声器材、电子元器件、
声像、电教产品、汽车检测设备、电线电缆、纺织机械及配件、城
市路灯照明及LED新光源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安装、维修、
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制或
经营范围 禁止商品、技术除外);机械加工(专控除外);房地产开发;普
通货运;物业管理;计算机软件及信息系统集成、机动指挥通信系
统设计和集成信息系统设计与施工;机电设备安装;高、低压电器
设计和安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的股
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计算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的总股本,包含了已回购并做库存股管理的上市公司股
份。
六、上市公司合法合规情况
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
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为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和
陕西电子,交易对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长岭电气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刚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9 年 10 月 13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302694931423K
注册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 75 号
主要办公地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 75 号
经营期限 2009 年 10 月 13 日至无固定期限
家用电器、电子通讯产品、机电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软件技
术的研制、开发;模具设计、生产、销售;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出口
及生产产品所需原材料的进口、本企业的技术引进和“三来一补”;
承包境外机电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光伏发电、风力发电、
经营范围
垃圾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技术研发、
设备生产和销售;照明灯具、LED类产品、暧通设备的销售;建
材、装饰材料、门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司的批复》(陕国资改革发[2009]285 号),同意成立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
司,注册资本 2,862.00 万元,作为陕西电子的全资子公司,陕西电子以现金出资。
天验字(2009)0948 号),确认截至 2009 年 9 月 28 日,长岭电气已收到出资
人陕西电子缴纳的实收资本合计 2,862.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资金,占注册资
本的 100.00%。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300100038793),长岭电气设立。
程及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请示批复》(集团企字[2016]101 号),同意长岭电气注
册资本由 2,862.00 万元增加至 20,000.00 万元,出资人为陕西电子,出资方式为
货币或国家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本由 2,862.00 万元变更为 20,000.00 万元,将公司章程中出资方式由货币变更为
货币或国家法律、法规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长岭电气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长岭电气为持股型公司,通过除标的公司外的子公司开展纺织电子仪器和设
备研制、光伏电站 EPC 等业务。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长岭电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如下,如下财务数
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399,739.61 363,286.95
负债总额 272,580.10 239,285.7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081.21 45,400.65
营业收入 272,856.03 256,631.64
净利润 5,731.80 15,359.2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7 2,649.88
注:基于财务数据的可比性,2022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取 2023 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
“期初余额”、2022 年度数据取 2023 年审计报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399,739.61
负债总额 272,580.10
所有者权益 127,159.5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64,081.2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72,856.03
营业利润 5,937.40
利润总额 6,132.38
净利润 5,731.80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17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35.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88.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383.53
(六)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电气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陕西电子持有长岭电气 100.00%股权,为长岭电气的控股股东;陕西省国资
委为长岭电气的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长岭电气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
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电气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主要下属企业名目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直接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八)与其他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电气为交易对方陕西电子的全资子公司;长岭电
气与交易对方金创和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长岭
电气为陕西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因此长岭电气与上市公司及其间接控股股东之间
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长岭电
气为陕西电子全资子公司,因此长岭电气属于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
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电气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
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电气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电气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二、金创和信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陕西金创和信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万程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4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19 年 12 月 1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131MA6TTX2A7K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锦业一路南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4 层
主要办公地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锦业一路南永利国际金融中心 34 层
经营期限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仅限以自有资产
经营范围 投资);基金管理(不含证券投资基金、公募基金)。(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金创和信成立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金创和信是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
会备案(备案编码为 SJM339)的公司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陕西
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金创和信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金创和信主营业务为股权投资。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金创和信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如下,如下财务数
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45,050.58 42,922.15
负债总额 786.91 565.43
所有者权益合计 44,263.68 42,356.73
营业收入 - -
净利润 2,506.95 3,752.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31 -395.9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5,050.58
负债总额 786.91
所有者权益 44,263.6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2,528.43
利润总额 2,528.43
净利润 2,506.9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95.3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63.0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67.71
(六)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创和信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陕西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接持有金创和信 93.75%股权,同时通过
陕西金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金创和信 1.25%股权,为金创和信的控股股东。
陕西省人民政府为金创和信实际控制人。
不存在影响金创和信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
管理权、收益权等)。
(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创和信无控股子公司。
(八)与其他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陕西电子的一致行动人信产投资直接持有金
创和信 5.00%股权;金创和信与交易对方长岭电气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创和信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预计将超过 5%,为上市公
司的潜在关联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子的一致
行动人信产投资直接持有金创和信 5.00%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陕西
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金创和信不属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
股股东控制的关联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创和信不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况。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
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创和信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金创和信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陕西电子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燕林豹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247,933.4544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7 年 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97924728K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25 号
主要办公地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25 号
经营期限 2007 年 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导航终端制造;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
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专
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半导体照明器件制造;光伏设备
经营范围 及元器件制造;互联网数据服务;网络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
物联网设备制造;大数据服务;云计算设备制造;国内贸易代理;
销售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教
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设立审批
会议确定:原则同意组建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的决定》(陕国资发[2006]429 号),决定陕西省国资委以拥有的陕西黄河
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现公司名
称为:宝鸡凌云实业有限公司)、原西北机器厂(现公司名称为:西北机器有限
公司)、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联合陕西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陕西高投”)共同组建陕西电子。核定陕西电子注册资本为
资 20,000.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7.86%。
意投资组建陕西电子。投资总额 112,457.50 万元,注册资本 112,000.00 万元。双
方约定:“陕西省国资委以其在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
公司、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西北机器厂、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五户企
业的股权所对应的国有净资产 87,457.50 万元(以 2006 年 8 月 31 日财务报表,
经验资确认后的数额为准)和现金 5,000.00 万元共计 92,457.50 万元出资,其中
公积,在陕西电子注册登记之日前缴足。陕西高投以现金 20,000.00 万元出资,
占陕西电子注册资本的 17.9%,在陕西电子注册登记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2)设立验资
秦会验字[2007]006 号),确认截至 2007 年 1 月 22 日,陕西电子已收到陕西省
国资委缴纳的注册资本 92,000.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5,000.00 万元,以其持有
的陕西黄河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原陕西凌云电器总公司、
原西北机器厂、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等五户企业的股权所对应的国有净资
产(以 2006 年 8 月 31 日财务报表为准)出资 87,000.00 万元。
(3)工商登记
业执照》,陕西电子设立。陕西电子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112,000.00 92,000.00 - 100.00%
册资本金有关问题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09]209 号),鉴于陕西高投在规
定期限内未能认缴出资,同意取消陕西高投作为陕西电子的出资人资格;同意将
陕西省财政厅 2009 年 4 月 28 日拨付陕西电子的 2 亿元资金补足注册资本金,该
项出资由陕西省国资委直接持有;同意陕西电子作为国有独资公司存在。
秦会验字[2009]060 号),确认截至 2009 年 7 月 1 日,陕西电子已收到陕西省国
资委缴纳的第二期出资,即实收注册资本 2 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112,000.00 112,000.00 - 100.00%
信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的通知》(陕财办建[2011]525 号),决定从陕西省政
府安排的支持太阳能光伏产业发展省级专项资金中拨付陕西电子 1 亿元,增加陕
西电子国有资本金,由陕西省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益。
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2]223 号),同意陕西电子将陕西省
财政厅拨付的 1 亿元国有资本金调增为陕西电子注册资本。调整后陕西电子注册
资本由 112,000.00 万元变更为 122,000.00 万元。
(陕秦会验字[2012]025 号),确认截至 2012 年 6 月 30 日,陕西电子已收到陕
西省国资委缴纳的注册资本 1 亿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告》(陕秦会审字[2012]149 号),确认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财办建[2011]525 号
文件规定,陕西省财政厅拨付陕西电子 1 亿元,增加陕西电子国有资本金,由陕
西省国资委行使出资人权益。陕西省财政厅已于 2011 年 12 月 21 日一次性缴存
至陕西电子存款账户内。
上述增加注册资本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陕西电子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122,000.00 122,000.00 - 100.00%
更注册资本金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3]333 号),同意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陕西电子信息集团资本金的通知》(陕财办预[2013]115 号)精神,
陕西电子增加注册资本金 1.5 亿元,由陕西省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
(陕衡兴验字[2013]034 号),截至 2013 年 9 月 3 日,陕西电子已收到陕西省财
政厅拨付的新增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货币。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137,000.00 137,000.00 - 100.00%
加国家资本金的批复》(陕国资产权发[2016]178 号),同意根据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下达陕西电子集团资本金的通知》(陕财办企[2015]125 号、陕财办企
[2016]32 号),将陕西省财政厅拨付的 9 亿元资金增加陕西电子注册资本金,增
资后陕西电子注册资本为 22.70 亿元,出资人为陕西省国资委,占 100.00%股权。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227,000.00 227,000.00 - 100.00%
改章程的批复》(陕国资改革发[2017]207 号),同意陕西电子注册资本由 22.70
亿元变更为 22.85 亿元。增加注册资本款项来源为陕西省财政厅依据陕财企办
(2015)70 号文件拨付给陕西电子的 1,500.00 万元。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228,500.00 228,500.00 - 100.00%
加注册资本的批复》(陕国资资本发[2019]276 号),同意陕西电子将原陕西省
国资委对原长岭机器厂(现名称为: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出资 125,380,195.39
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500.00 万元及陕西渭河工模具总厂原国有划拨土地使用
权 43,954,349.00 元,共计 194,334,544.39 元转增为国家资本金。增资完成后,陕
西电子注册资本增加至 2,479,334,544.39 元。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247,933.45 247,933.45 - 100.00%
知》,将陕西省国资委持有的陕西电子 49.00%股权划转为原长安汇通有限责任
公司(现名称为:长安汇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安汇通”)持有。
陕西电子股权结构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出资比例 51.00%,长安汇通出资比例
股权变更为陕西省国资委持有 51.00%,长安汇通持有 49.00%。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247,933.45 247,933.45 - 100.00%
(三)最近三年注册资本变化情况
最近三年,陕西电子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陕西电子为持股型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陕西电子下属企业在做强雷
达、通信导航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及材料等基础产业的同时,发展
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子功率器件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五)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
陕西电子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及最近一年简要财务报表如下,如下财务数
据已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资产总额 4,401,612.13 4,211,589.01
负债总额 3,096,890.06 3,040,103.9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858.73 464,653.85
营业收入 2,357,877.92 2,167,071.15
净利润 34,115.45 38,018.6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2.78 26,029.55
注:基于财务数据的可比性,2022 年 12 月 31 日数据取 2023 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中
“期初余额”、2022 年度数据取 2023 年审计报告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中“上期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4,401,612.13
负债总额 3,096,890.06
所有者权益 1,304,722.0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87,858.73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营业收入 2,357,877.92
营业利润 38,657.98
利润总额 38,158.57
净利润 34,115.4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7,402.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50,041.8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226.61
项目 2023年度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8,101.61
(六)产权控制关系结构图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陕西省国资委为陕西电子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陕西电子独立
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标的公司外,陕西电子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主要下属
企业名目如下:
直接持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股比例
直接持
序号 公司名称 主营业务
股比例
专用仪器制造
(八)与其他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长岭电气为陕西电子的全资子公司;陕西电
子的一致行动人信产投资直接持有交易对方金创和信 5.00%股权。
(九)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因此与上市公
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陕西电子作为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直
接或通过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如下表:
被推荐人员姓名 上市公司任职 本届任职起始日期 股东单位及任职
赵刚强 董事长 2023年5月18日 烽火集团董事长
杨勇 董事、总经理 2023年5月18日 烽火集团董事
何健康 董事 2022年5月12日 烽火集团董事、总经理
董事、董事会秘
张燕 2022年5月12日 烽火集团董事
书、总会计师
赵冬 董事 2022年5月12日 烽火集团董事;信产投资董事
任建伟 董事 2022年5月12日 烽火集团董事;信产投资董事
刘宏伟 副总经理 2022年5月12日 -
刘俊 副总经理 2022年5月12日 -
李鹏 副总经理 2022年5月12日 -
史萌萌 副总经理 2023年6月26日 -
(十)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涉
及诉讼或者仲裁等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
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未作为一方当事人涉及与经济
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十一)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的诚信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陕西电子及其现任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
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或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
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
一、长岭科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刚强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资本 53,339.21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 2001 年 12 月 28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10000732678562A
注册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清姜路 75 号
经营期限 2001 年 12 月 28 日至无固定期限
一般项目:电子、机械、机电一体化、计算机软件产品的生产、销售
及试验、检测、技术咨询服务;航空环境控制设备、各种空调设备、
空调车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
经营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出口业务;(国
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光伏组件、光伏支架、
光伏逆变器、控制器、风电变流器、变频器、控制器与智能电网控制、
检测、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光伏电站、光伏发
经营范围
电系统、光伏照明系统的设计、施工、售后服务;与上述业务有关的
来料加工业务;水处理设备(含一体化洁净水处理设备、污水处理设
备、单兵净水装置、海水淡化装备等)及移动净水装备的研发、生产、
销售及服务,水处理工程的设计、安装、施工及技术咨询和服务,包装
饮用水生产及销售;医疗护理设备及器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
等。净水车、净水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历史沿革
(1)设立审批
等 242 户企业实施债转股的批复》(国经贸产业〔2000〕1086 号),原则同意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资产”)、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
下简称“信达资产”)、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资产”)、中
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资产”)与长岭机器厂签订的债转股协议
和制定的债转股方案,其中华融资产、信达资产、东方资产、长城资产的协议转
股额分别为 24,921.00 万元、5,000.00 万元、2,550.00 万元、810.00 万元。
施债转股改制为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立项的函》(陕经贸发〔2001〕
的立项申请。
改制为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批复》(陕经贸发〔2001〕524 号),同意
长岭机器厂债转股部分改制为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华融资产以债转股形
式出资 24,921.00 万元、长岭机器厂以货币、实物出资 8,339.44 万元,信达资产
以债转股形式出资 5,000.00 万元、东方资产以债转股形式出资 2,550.00 万元、长
城资产以债转股形式出资 810.00 万元。
(2)审计、评估及验资
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筹)审计报告》(陕岳会审字〔2001〕第 106 号),经审
计,截至 2000 年 12 月 31 日,长岭机器厂净资产为 4,565.27 万元。
转股权资产评估报告》(陕同评报字〔2001〕第 205 号),以 2000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长岭机器厂全部经营性资产进行评估,净资产为 8,339.44 万元。
评估结果合规性审核的通知》(陕财办企〔2001〕284 号),对《长岭机器厂债
权转股权资产评估报告》(陕同评报字〔2001〕第 205 号)的合规性予以确认。
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岳陕验字(2001)第 003 号),确认截
至 2001 年 12 月 3 日,长岭科技已收到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 416,204,352.72
元,其中以净资产出资 83,394,352.72 元,债权转股权出资 332,810,000.00 元。
(3)工商登记
营业执照》(注册号:6100001011538),长岭科技成立。长岭科技设立时的股
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出资比例
合计 - 416,204,352.72 416,204,352.72 - 100.00%
别出具了《关于长岭机器厂出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有关问题的批复》
(陕财办企[2002]205 号)、《关于长岭机器厂出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有关 7918 万元应收账款问题的批复》(集团财字[2002]057 号),对本次减
资事宜予以批复,同意长岭机器厂减少对长岭科技的出资,长岭科技注册资本由
长岭科技的出资,长岭科技注册资本调整为 348,234,475.40 元。2004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对本次减资事宜予以再次确认。
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验资报告》(东会陕验〔2004〕513 号),经其审
验,截至 2004 年 7 月 25 日止,长岭科技已减少实收资本 67,969,877.32 元,全
部系减少股东长岭机器厂的出资,变更后的实收资本为 348,234,475.40 元。
后,长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348,234,475.40 348,234,475.40 100.00%
签订《委托合同》,约定由建设银行委托信达资产对非剥离贷款进行债转股,委
托信达资产对非剥离贷款债转股资产进行管理。
建设银行委托信达资产将长岭机器厂建设银行人民币 5,000 万元债权(贷款本金)
转为股权。
协议》,约定终止原《委托合同》确立的所有建设银行委托信达资产实施的非剥
离债转股的持有及委托管理工作。
有长岭科技的 5,000 万元股权转由建设银行持有,并根据规定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接持有并管理债转股股权资产问题的批复》(银监复[2006]75 号),同意建设银
行阶段性持有并管理非剥离债转股资产。
转让完成后,长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348,234,475.40 348,234,475.40 100.00%
技股东会决议:“对国拨资金形成的资本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共享”,长岭机器厂
对此持有异议并向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初字第 07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长岭科技获得的国拨资金形成的固定资产按
资产、华融资产、东方资产上诉;2010 年 9 月 13 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2010)陕民二终字第 67 号《民事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万元转增实收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为 421,484,475.40 元。
后,长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421,484,475.40 421,484,475.40 100.00%
华融资产、东方资产因与长岭机器厂、长岭科技、长城资产、建设银行股东
会议效力确认、股权确认纠纷一案,不服(2010)陕民二终字第 67 号民事判决,
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3 年 1 月 23 日,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提审本案。
在最高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经最高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及陕西电子
自愿达成《关于长岭科技国拨资金诉讼纠纷及相关问题的一揽子和解安排》(包
括《法院诉讼和解协议》《关于陕西长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若干遗留问题处理的
股东会决议》《股权退出安排》),最高人民法院据此出具(2013)民提字第
根据上述《关于陕西长岭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若干遗留问题处理的股东会决
议》,各方同意长岭机器厂已依据相关裁定向长岭科技增资的金额 7,325 万元按
照可转增当年经审计后的每股净资产计算折股,折股后的长岭机器厂出资额由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413,611,549.45 413,611,549.45 100.00%
问题的批复》(陕国资改革发〔2017〕386 号),原则同意长岭机器厂整体改制
方案,由陕西电子作为长岭机器厂出资人,省国资委不再履行出资人职责。2018
年 1 月 5 日,陕西电子出具《转发<陕西省国资委关于长岭机器厂公司改制有关
问题的批复>的通知》(集团企字〔2018〕12 号),同意长岭机器厂整体改制为
公司制企业,出资人为陕西电子,名称为“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
(2019)290015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8 年 10 月 31 日,长岭科技的净资产
(非合并)为 496,000,187.77 元。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回购债
转股企业股权的批复》(陕国资改革发〔2019〕267 号),同意陕西电子信息集
团有限公司回购各资产管理公司所持有的长岭科技股权。
致同意:华融资产、建设银行、东方资产、长城资产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陕西电子
转让所持有的长岭科技股权。
西电子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长岭科技本次股权转让与第二次转增注册资本一同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完
成工商变更登记。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长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413,611,549.45 413,611,549.45 100.00%
意长岭实业独享的资本公积(国拨资金)17,870 万元转增为对长岭科技的股权
记。变更登记后长岭科技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533,392,113.72 533,392,113.72 100.00%
同意陕西电子将持有的 167,300,000 股股权转让给金创和信,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基准日,对转让股权进行审计、评估,由双方以审计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转
让价格,股东长岭实业自愿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陕西
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9]第 080085 号),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9 年 11 月 30 日,长岭科技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为 127,480.60 万元。该等资产评估结果已由陕西省国资委出具《国有资
产评估项目备案表》(备案编号:陕国资本备[2019]11 号)予以备案。
权转让协议》,陕西电子以 39,984.70 万元的转让价格向金创和信转让其持有长
岭科技 31.37%的股权,协议自国资监管机构批准本次陕西电子非公开协议转让
股权起生效。
将所持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1.37%股权协议转让给陕西金创和信投
资有限公司的批复》(陕国资资本发〔2019〕368 号),同意陕西电子将所持有
长岭科技 31.37%股权协议转让给金创和信,转让价格以不低于经陕西省国资委
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基准确定。
转让完成后,长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533,392,113.72 533,392,113.72 100.00%
任公司 36%股权的批复》(集团管字〔2023〕133 号),同意将长岭实业持有的
长岭科技 36%股权无偿划转至长岭电气。
电子《关于无偿划转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6%股权的批复》,股东一
致同意长岭实业将所持有的长岭科技 36%股权无偿转让给长岭电气。
技有限责任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各方确认本次划转 36%股权对应的出
资额为 19,202.12 万元,长岭实业继续持有长岭科技 1.61%股权对应的出资额为
转让完成后,长岭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出资人 认缴出资额 实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合计 - 533,392,113.72 533,392,113.72 100.00%
(三)最近三年内增减资、股权转让及评估情况
最近三年内长岭科技不存在增资情况。
最近三年内长岭科技不存在减资情况。
(1)2020 年股权转让情况
陕西电子于 2019 年 12 月 24 日与金创和信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向金创
和信转让所持有长岭科技 31.3653%股权。股权转让作价依据为经国资监管机构
备案且陕西电子和金创和信均认可的专项评估结果,作价依据合理,评估情况详
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长岭科技基本情况”之“(三)
最近三年内增减资、股权转让及评估情况”之“4、最近三年内的评估情况”。
上述股权转让时,陕西电子通过全资子公司信产投资间接持有金创和信 5.00%
股权。
股权转让审批及审议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
长岭科技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8、2020 年,第三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长岭科技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2)2023 年股权转让情况
为理顺陕西电子下属企业股权和管理关系,建立起以股权为纽带、产权清晰,
管理层级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长岭实业将其持有的长岭科技 36.00%的股权无
偿划转至长岭电气。
股权转让审批及审议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一、
长岭科技基本情况”之“(二)历史沿革”之“9、2023 年,第四次股权转让”,
本次股权转让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股权无偿划转符合长岭科技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转让价格为 39,984.70 万元,股权转让作价依据为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
任公司出具并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的《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陕西长
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权项目涉及的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2019]第 080085 号),以 2019
年 11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市场法进行评估,最终采用市场
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市场法评估,长岭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本次重组评估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前次评估与本次重组评估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评估基准日 采用的评估方法 账面净资产 评估值 增值率
前次评估结果与本次重组评估结果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采用的评估基准
日及评估方法不同。
(四)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股权结构如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长岭电气、间接控股股东为陕
西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长岭电气和陕西电子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
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之“一、长岭电气”和“三、陕西电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的内容,长岭科技不存在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投资协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的高级管理
人员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不存在影响其资产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如协议控制架构,让渡经营管理权、收益权等)。
二、子公司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标的公司 注册资 法定代 成立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持股比例 本/万元 表人 时间
西安高科智能制
月 24 日 毕原一路西段 901 号
园有限公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西安华科达信息 2008 年 3
技术有限公司 月 14 日
岭产业园A座 201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
陕西东方长岭电 2017 年 6 毕原一路西段 901 号长
子技术有限公司 月5日 岭产业园 1 幢第三层西
侧 301 室
陕西长岭节能电 2007 年 1 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
器有限公司 月 23 日 清姜路 75 号
长岭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裁定准许长岭科技撤回起
诉。
岭节能电器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于清算完成后申请注销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清算事项处于公告债权人阶段,公告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长岭科技下属企业均不构成长岭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
净资产额或净利润来源 20%以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下属企业。
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说明
(一)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固定资产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岭科技生产经营所使用的固定资产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原值 账面价值 成新率
房屋建筑物 28,699.02 21,913.12 76.35%
电子设备 29,963.63 5,518.56 18.42%
机器设备 19,094.28 5,414.31 28.36%
运输工具 827.43 64.14 7.75%
合计 78,584.35 32,910.14 41.88%
注:成新率=账面价值/账面原值
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固定资产权属清晰,除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
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说明”之“(七)权利限制情况”披露的
权利限制情形外,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等权利限制,亦不涉及诉讼、仲裁、司
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形。
(二)自有房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合计拥有 35 处已取得权属证书
的自有房产,面积合计 83,591.99 平方米,该等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自有房产明细如下:
证载
序 是否存在权
权利 房产证号 座落位置 房产用途 建筑面积(m2)
号 利受限情形
人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34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教学楼/例试
科技 区字第111335号 室/仪表室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厂房及零星建
科技 区字第111336号 筑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变压器库/汽
科技 区字第111337号 车库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38号
证载
序 是否存在权
权利 房产证号 座落位置 房产用途 建筑面积(m2)
号 利受限情形
人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39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41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42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43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科技 区字第111344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金台区宝福路97号
科技 区字第00136582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渭滨区清姜路75号
科技 区字第00034763号
院502幢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渭滨区创业路6号
科技 区字第108919号 院4号楼1单元16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渭滨区创业路6号
科技 区字第108920号 院4号楼1单元18号
海淀区西翠路5号
长岭 X京房权证海字第
科技 085235号
层1109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0659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0660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0661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0662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1029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1030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科技 区字第111031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渭滨区清姜路75号
科技 区字第113401号 院507幢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区字第105953号
厂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区字第105955号
厂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区字第105956号
厂
证载
序 是否存在权
权利 房产证号 座落位置 房产用途 建筑面积(m2)
号 利受限情形
人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金台区宝福路97号
区字第105978号 院25号楼
厂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
电气 区字第00024052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电气 区字第00024048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电气 区字第00024049号
长岭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
电气 区字第00024051号
小计 58,987.85 -
产业 陕(2018)西安市 西安市高新区毕原
司 1331525号 10000室
产业 陕(2018)西安市 西安市高新区毕原
司 1331526号 10000室
产业 陕(2018)西安市 西安市高新区毕原
司 1331527号 10000室
产业 陕(2018)西安市 西安市高新区毕原
司 1331529号 10000室
小计 24,604.14 -
合计 83,591.99 -
(1)证载面积与实际建筑面积不一致房产
上表房产中,长岭科技拥有的 4 处房产(序号分别为:16、17、18、20)因
部分拆除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导致实际建筑面积与证载面积不一致,实际面积
分别为 2,078.37 平方米、3,342.95 平方米、10,043.82 平方米和 730.05 平方米,
证载面积分别为 2,158.12 平方米、4,241.58 平方米、15,298.17 平方米、1,236.83
平方米。该 4 处房产因部分建筑拆除时未进行备案,预计无法变更权属证书。已
拆除的建筑均为独立房产,在权属证书中均为单独列示,相关房产的拆除不影响
现存房产的使用和权利归属认定。
岭科技存在部分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现状与证载情况不一致的情形,但未改变
土地使用性质及土地、房屋权属,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本次交易对方均已针对上述房产出具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
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关于标的公
司或有事项的专项承诺”。
(2)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所有人不一致房产
上表房产中,长岭科技实际拥有的 4 处房产(序号分别为:24、25、26、27)
建筑面积合计为 5,848.39 平方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证载权利人为原长岭机器
厂(现公司名称为: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其中 2 处房产(序号分别为:25、
别为:24、27)为 2004 年 4 月 29 日长岭科技与原长岭机器厂进行资产置换时置
入的资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在办理证载权利人变更手续。
长岭实业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 4 处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为长岭科技,与长
岭科技就该 4 处房产的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对房产由长岭科技占有、使用、
收益不存在异议;长岭实业将积极配合长岭科技办理房产的更名手续。
本次交易对方均已针对上述 4 处房产出具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
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关于标的
公司或有事项的专项承诺”。
上表房产中,长岭科技实际拥有的 4 处房产(序号分别为:28、29、30、31)
建筑面积合计为 7,671.45 平方米,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证载权利人为长岭电气。
长岭科技自长岭电气受让该 4 处房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正在办理证载权利
人变更手续。
长岭电气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 4 处房产的所有权人现实际为长岭科技,
与长岭科技就上述房产的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对上述房产由长岭科技占有、
使用、收益不存在异议;长岭电气将积极配合长岭科技办理上述房产的过户手续。
岭科技受让取得的房屋正在依法办理权属证书。
先后出具证明,确认长岭科技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用地
行为。
(3)权利受限房产
上表房产中权利受限房产 4 处(序号分别为:32、33、34、35),权利受限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
说明”之“(七)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拥有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18 处,面积合
计 34,411.83 平方米,该等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不存在权利受限情
形。长岭科技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明细如下:
实际
序 房屋座落位 建筑面积 未办理房产证 是否抵
所有 房屋实际用途
号 置 (m2) 的原因 押、查封
人
宝鸡市渭滨
长岭 科研试验楼
科技 (507#)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科技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8分厂新建库房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门口)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科技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精铸线钢结构厂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房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实际
序 房屋座落位 建筑面积 未办理房产证 是否抵
所有 房屋实际用途
号 置 (m2) 的原因 押、查封
人
科技 区清姜路75 屋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公用卫生间(8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分厂门前)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渭滨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金台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金台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金台
长岭 变压器辅厂房西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侧平房1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金台
长岭 变压器辅厂房西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侧平房2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宝鸡市金台
长岭 办证手续不齐
科技 全、暂无法办理
号院
合计 34,411.83 - -
(1)无证房产
上表中长岭科技拥有 3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27,934.61 平方米的房产(序号 1、
序号 2、序号 6)正在办理权属证书,该等房产坐落于长岭科技自有土地上。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正在办理权属证书。
上表中长岭科技拥有 15 处建筑面积合计为 6,477.22 平方米的房产因办证手
续不齐全未能取得权属证书,均非长岭科技生产经营用主要房产,占长岭科技及
下属公司拥有房产总面积的 5.49%,未取得权属证书对长岭科技的生产经营不构
成重大不利影响。
(2)交易对方承诺
本次交易对方均已针对上表中无证房产出具承诺函,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之“(四)关于标
的公司或有事项的专项承诺”。
(3)主管部门证明文件
历史原因,长岭科技存在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办理产权证的情形,但未改
变土地使用性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会就该事项对长岭科技进行行政处
罚,亦不会对上述房屋建筑物、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自 2020 年 1 月 1 日
至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严格遵守国土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
为,未受到过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的行政处罚。2024 年 4 月 12 日,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证明
出具日长岭科技能严格遵守国家土地资源方面法律法规,未受到过宝鸡市自然资
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的行政处罚。
后出具证明,确认因历史原因,长岭科技部分房屋建筑物、构筑物存在未办理产
权证的情形,但该等房屋建筑物、构筑物未有征收、拆除计划,可现状保持,不
会就该事项对长岭科技予以行政处罚,亦不会对上述建(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
措施。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严格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方面的违法违
规行为,未受到过宝鸡市渭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处罚。
长岭科技存在小型生产辅助用房/设施,未办理报建手续的情形,上述情形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就该事项对长岭科技予以行政处罚,亦不会对上述建
(构)筑物采取强制拆除措施,长岭科技可按现状使用。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严格遵守建设工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处罚。2024 年 5 月 17 日,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
具证明,确认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在宝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
设局监管职能内未发现长岭科技建设工程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宝
鸡市金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行政处罚。
先后出具证明,确认长岭科技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用地
行为。
权属证书的 2 处房产(序号 1 和序号 2)经初步审查符合房屋所有权登记条件,
登记办证工作正在按程序积极推进中。
(三)无形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合计拥有土地使用权共 9 宗,面
积合计为 162,289.62 平方米,除下述 2 宗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外,其余
均已取得土地权属证书,不存在对外出租的情形。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土
地使用权明细如下:
序 证载 土地使用权 土地座落 权利类型/ 土地面积 是否抵押等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利人 证号 位置 性质 (m2) 权利限制
陕(2023)宝鸡市
陕(2023)宝鸡市
宝市国用(2002)
字第173号
宝市国用(2002)
字第176号
宝市国用(2002)
字第177号
宝市国用(2002)
字第178号
宝市国用(2010)
第254号
序 证载 土地使用权 土地座落 权利类型/ 土地面积 是否抵押等
土地用途 终止日期
号 权利人 证号 位置 性质 (m2) 权利限制
宝市国用(2010)
第257号
小计 134,626.32 - - -
陕(2018)西安市 西安高新区
产业园
公司
小计 27,663.30
合计 162,289.62
(1)正在办理权属证书变更的土地使用权
上述土地使用权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序号 7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宝
市国用(2010)第 254 号,证载权利人为长岭电气。2023 年 9 月 28 日,长岭电
气与长岭科技签署《资产转让协议(非公开协议转让)》,长岭电气将宝市国用
(2010)第 254 号土地使用权中的 58,007.43 平方米转让给长岭科技。截至本报
告书签署日,上述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权属证书。
上述土地使用权中,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序号 8 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宝
市国用(2010)第 257 号,证载权利人为长岭电气。2023 年 9 月 28 日,长岭电
气与长岭科技签署《资产转让协议(非公开协议转让)》,长岭电气将宝市国用
(2010)第 257 号土地使用权转让给长岭科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土地
使用权正在办理变更登记。
长岭电气已出具确认函,确认上述 2 宗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人现实际为长岭
科技,与长岭科技就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权属不存在争议或纠纷,对上述土地使用
权由长岭科技占有、使用、收益不存在异议;长岭电气将积极配合长岭科技办理
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手续。
(2)主管部门证明文件
岭科技受让/转让了部分土地,长岭科技正在就上述土地依法办理权属证书。
先后出具证明,确认长岭科技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不存在违法用地
行为。
(3)权利受限土地使用权
上表土地使用权中序号 9 土地使用权权利受限,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
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说明”之“(七)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土地使用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合计持有 20 项境内注册商标,
均已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商标。具体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一: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
长岭科技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商标的情形,存在被许可使用境内
他人商标的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八、
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合计持有 105 项境内专利(不含
国防专利),均已经取得专利权属证书,专利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
利受限情形,不存在授权他人许可使用专利情形。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
件二: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
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长岭科技国防专利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
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合计持有 13 项境内计算机软件
著作权,不存在与第三方共有情形,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
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之“附件三: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持有 1 项作品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
押、冻结等权利受限。长岭科技拥有的作品著作权如下:
序 著作 作品 创作完成 是否质 是否授权许可
作品名称 登记号 登记日期
号 权人 类型 日期 押、冻结 他人使用
为大众健康提供安 长岭 国作登字
全优质的饮用水 科技
(四)租赁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自第三方租赁使用的房产共计
序 承租 租赁面积/
出租方 座落位置 租赁物 租金 用途 租赁期限
号 方 ㎡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技术中心大楼 2023.10.01-20
科技 (202厂房) 33.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104#厂房及 2023.10.01-20
科技 104#厂房附跨 33.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35分厂 2023.10.01-20
科技 简易库房 33.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2023.10.01-20
科技 33.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27#续建喷粉 2023.10.01-20
科技 厂房 33.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2023.10.01-20
科技 28.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2023.10.01-20
科技 28.12.31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5#办公楼(一 2023.10.01-20
科技 层、三层) 28.12.31
陕西省宝鸡市 建(含图书
长岭 2023.10.01-20
科技 28.12.31
一、二层
陕西省宝鸡市
长岭 101#楼:档案 2023.10.01-20
科技 室1个 28.12.31
长岭科技承租长岭电气所有的上表中 10 项房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表租
赁房产中 104#厂房附跨和 35 分厂简易库房长岭电气无产权证书。鉴于此,长岭
电气出具以下承诺:
长岭电气承诺其合法拥有出租予长岭科技房屋的所有权,该等房屋所有权不
存在权属纠纷或潜在纠纷,长岭科技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稳定租赁使用该等
房屋。如长岭科技或其子公司因租赁该等房屋权属瑕疵或租赁手续不完备等事项
产生任何争议、风险,或被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任何形式的处罚或承担任何形式的
法律责任,导致长岭科技或其子公司遭受损失的,长岭电气将无条件对长岭科技
及其子公司进行全额补偿,保证长岭科技及其子公司的业务不会因上述租赁事宜
受到不利影响。
同时,长岭科技出具确认函,确认承租上述房屋的租赁用途为厂房、办公楼,
如因租赁期满无法续期、租赁房产权属瑕疵、租赁手续不齐备或其他任何原因无
法继续租赁的,长岭科技寻找替代性租赁房产不存在困难,不会对长岭科技自身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不存在自第三方租赁土地的情况。
(五)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六)主要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所出具的长岭科技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3563 号),长岭
科技报告期各期末经审计的主要负债(模拟合并报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短期借款 14,000.00 10.75% 8,000.00 5.95%
应付票据 15,472.01 11.89% 30,714.24 22.86%
应付账款 60,412.56 46.41% 59,046.84 43.95%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收款项 1.37 0.00% - -
合同负债 11,686.21 8.98% 6,359.59 4.73%
应付职工薪酬 8,121.03 6.24% 7,891.96 5.87%
应交税费 2,556.55 1.96% 1,735.94 1.29%
其他应付款 259.32 0.20% 363.18 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4.97 1.23% 5,398.88 4.02%
其他流动负债 1,241.08 0.95% 1,740.54 1.30%
流动负债合计 115,345.11 88.61% 121,251.16 90.25%
长期借款 4,386.86 3.37% 4,169.93 3.10%
租赁负债 3,062.11 2.35% 424.95 0.32%
长期应付款 800.00 0.61% 2,750.00 2.0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75.75 2.13% 2,809.18 2.09%
预计负债 608.53 0.47% 619.88 0.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9.27 0.40% 102.40 0.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77.44 2.06% 2,215.79 1.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29.97 11.39% 13,092.13 9.75%
负债合计 130,175.08 100.00% 134,343.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负债主要为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不存在或有负债情况。
(七)权利限制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所出具的长岭科技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3563 号),截至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受限原因
自有房产 72,693,975.22 长期借款抵押物
土地使用权 11,341,270.14 长期借款抵押物
货币资金 1,550,927.11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应收账款 155,555,555.56 应收账款保理
注:上表中自有房产、土地使用权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为账面价值,货币资金、应
收账款 2023 年 12 月 31 日金额为账面余额。
《最高额抵押合同》(0260300153-2020 年公司(抵)字 0005 号),抵押物包括
产业园公司拥有的土地、房产。其中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陕(2018)西
安市不动产权第 0000398 号,土地面积 27,663.30 平方米,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11,341,270.14 元;用于抵押的房产证号分别为陕(2018)西安市不
动产权第 1331525 号、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1331526 号、陕(2018)西
安市不动产权第 1331527 号和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1331529 号,建筑面
积分别为 10,597.09 平方米、15.00 平方米、331.50 平方米和 13,660.55 平方米,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合计 72,693,975.22 元。
同时,2020 年 3 月 13 日,长岭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签署《质押合同》(0260300153-2020 年公司(质)字 0006 号),质押物为产业
园公司 100.00%股权。2023 年 8 月 24 日,长岭科技与长岭电气签署《股权转让
合同(非公开协议转让)》,长岭科技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
估价值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岭电气转让产业园公司 10.00%
股权。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合同(非公开协议转让)》已生效,
产业园公司 10.00%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相应 10.00%股权质押已经解
除。
上述抵押物、质押物担保的主债权合同均为长岭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宝鸡分行签署的《并购借款合同》(0260300153-2020 年(公司)字 00092
号),主债权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3 月 15 日,合同主债权金额
《并购借款合同》签署后,长岭科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分期还款计划偿还
贷款,未发生逾期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不存在《最高额抵押合
同》《质押合同》约定的抵押权、质权实现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所有权受限货币资金余额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长岭科技所有权受限应收账款余额 155,555,555.56
元,均为应收账款保理,融资金额 1.40 亿元,融资利率 3.40%,账款到期日 2024
年 12 月 1 日,融资到期日(含宽限期)2024 年 12 月 6 日。
(八)未决诉讼和仲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涉诉金额大于 100 万元的尚未了
结诉讼、仲裁案件共 1 项,具体情况如下:
序 涉案本
原告 被告 案由 诉讼请求 目前进展
号 金
天津市宝来宏 加工 请求被告支付原 2024 年 8 月 1 日一
长岭 165.55
科技 万元
有限公司 纠纷 元 判决
(九)违法违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最近三年内,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未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十)关于交易标的为企业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合法存续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
冻结、司法查封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转让限制情形,不存在任何形式的股权纠纷或
潜在纠纷,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股权亦不存在出资不实的情形。陕西电子已出具
书面确认,确认长岭科技设立、历次国有股权/股本变动事宜均履行了召开股东
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必要的决策、审批及股权变动程序,
符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历次国有股权/股本变动权属清晰,
合法有效,不存在国有资产流失。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
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终止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长岭电气、金创
和信和陕西电子合计持有的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
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控股权。
置条件
经长岭科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和陕
西电子转让合计持有的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同时长岭实业放弃优先购买权,
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
四、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情况
(一)主要产品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长岭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
提供保障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长岭科技所处
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所属行业的主管部门、监
管体制具体如下:
主管部门 相关职能
国家发展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
和改革委 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
员会 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负责提出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
工业和信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通信业、信息化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息化部
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推进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
负责管理国防科技工业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
国防科工 电子等领域武器装备科研生产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军工核心能力建设。对从
局 事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实施许可制度管理。组织管理国防科技工业领域的政
府间国际交流与合作,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军品出口工作
长岭科技所处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如下:
序号 部门 法律法规和政策 颁布时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
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中
央军事委员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
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
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二)主要产品的用途及报告期的变化情况
长岭科技主要从事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
保障服务。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长岭科技产品的工艺流程如下:
(四)主要经营模式、盈利模式和结算模式
长岭科技物资部作为物资采购的归口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物资的集中采购、
商务谈判、合同签订、合格供方名录的编制及信息维护等。
长岭科技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元器件等产品采购和零件外协加工。物
资部依据公司主生产计划、风险储备计划、科研工作任务单、营销调拨及维修需
求计划等,在平衡库存资源的基础上确定采购物料和数量。
长岭科技设有合格供应商名录,物资部依次以供货及时性、供货质量、价格
为选择因素,在相同情况下,本着合作共赢的原则,均衡采购。物资部与相应供
应商按照公司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正式合同。签订合同后,物资部督促供应
商按照合同约定保质保量按节点交付。
到货外购物资由物资部对外观、数量、合格证等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
提交质量检验部检验,对检验合格的,由质量检验部出具合格证。物资部将到货
物资与合格证及时入库入账进行管理。
长岭科技生产计划部是公司主生产计划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生产策划,编制
年度、季度主生产计划大纲及生产计划通知单,均衡生产。
长岭科技主要产品一般采用订单式生产模式。生产过程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1)准备阶段:生产计划部分别依据营销部针对成品、项目管理部针对新产品
提出的年度、临时追加需求计划,编制主生产计划(包括年度、季度主生产计划
大纲、生产计划通知单);(2)齐套阶段:根据主生产计划,生产计划部每月
下达各类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其中物资部负责原材料、元器件采购,各机加中
心负责自制件生产,生产计划部负责组织零件外协加工。(3)生产阶段:生产
计划部根据整机出产安排下达配送计划,配送外购件、自制件至总装车间进行装
配,总装车间根据月度整机生产计划进行整机装配、调试后由检测中心进行试验
测试、质量检验部进行产品检验验收。产品检测、检验验收完成后进行包装入库。
长岭科技生产环节采用自主生产和外协加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外协加工主
要为木制包装箱加工、壳体类精铸件铸造、橡胶密封圈、天线泡沫板、喷砂及微
弧氧化等工序,不涉及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环节。
长岭科技主要产品均采用直销模式,根据年度需求及年度计划直接与客户签
订销售合同,并依据客户的采购计划制定相应的产品交付计划。
长岭科技通过销售雷达及配套部件并提供保障服务产生收入,扣除生产成本
及期间费用后获取营业利润。
对于产品销售,长岭科技按照合同约定的交付进度进行产品交付及财务结算。
结算方式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转账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五)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金额 占营业收入比
主营业务收入 72,151.62 96.87% 82,663.89 98.00%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主要从事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
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产品主要应用于特定领域。相关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
信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
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长岭科技雷达产品的主要客户包括特定用户以及国有企业,根据产品应用领
域、型号的不同,产品价格存在一定的差异。报告期内,相同类型的产品销售定
价未发生重大变化。
相关产品的主要用户及价格信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
息,并已取得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
求未予披露。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的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向前五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 51,555.23 53,609.26
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 69.21% 63.56%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前五名客户包括特定用户、大型国有企业及其下属科研
院所,前五大客户对应的收入合计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3.56%和
相比于 2022 年度,2023 年度前五名客户中新增客户 12,占 2023 年度营业
收入的比例为 3.46%。因 2023 年度长岭科技对客户 12 销售规模增加,致使客户
长岭科技的主要客户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
国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六)主要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对外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元器件等产品采购和零件外
协加工采购。原材料主要包括标准件、金属材料、印制板等,元器件主要包括电
容、电子管、电阻等,外协加工主要为木制包装箱加工、壳体类精铸件铸造、橡
胶密封圈、天线泡沫板、喷砂及微弧氧化等工序,不涉及主要产品的核心生产环
节。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采购的能源主要为水、电力和天然气。
报告期内,主要原料采购价格依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或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
定,主要供应商及采购价格整体较为稳定,其中元器件因国产化替代要求,采购
价格有所上涨。
报告期内,能源采购价格由政府统一定价,相关能源采购价格根据物价主管
部门定价政策的影响而变动。
长岭科技主要原料和能源具体采购数量、价格,主要原料和能源占成本的比
重等相关信息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国防科工局
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的采购额 22,147.65 15,331.35
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 31.65% 26.73%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供应商,合并计算采购额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向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
为 26.73%和 31.65%,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采购额超过当期采购总额 50%的情况。
报告期内,前五名供应商中陕西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均为长岭科技关联方。
相比于 2022 年度,长岭科技 2023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中新增天津市嘉信通新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 5 及下属企业、供应商 3 及下属企业,占 2023 年度
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50%、4.28%和 3.60%。因 2023 年度长岭科技自上述
供应商采购规模增加,致使其进入前五大。
(七)长岭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
联方或持股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或客户中所占的权益
陕西电子及下属单位为报告期各期前五名供应商之一,陕西电子同时为持有
长岭科技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为长岭科
技 2023 年度前五名供应商之一,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长岭科技
基于三方协议的对外合作企业,长岭科技享有 50%的经营所得。除前述情形外,
长岭科技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
持股 5%以上股东在前五名供应商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长岭科技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持股 5%以上股东在前五名客户中占有权益的情形。
(八)境外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未在境外设立子公司或分支机构及开展生产
经营活动。
(九)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和节能管理情况
长岭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
提供保障服务。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长岭科技所处
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
高耗能行业。
长岭科技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制订了《安全生产通则》《安全生产责任
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等系列安全规章制度,同时通过安全
培训、专业安全生产检查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责任书签订等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生产经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亦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长岭科技制订了《环境管理通则》《污染物排放管理制度》《环境监测与测
量管理制度》《环保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等系列环境保护制度,取得了《排污许
可证》。长岭科技生产计划部负责对污染物的排放实施监督管理。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生产经营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的要求,未发生重大环境污
染事件,不存在被当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
为加强各类能源使用管理,长岭科技制订了《能源管理办法》,由动力设备
部负责拟定节能规划及年度计划,落实节能措施,完成节能指标。
长岭科技能源管理主要涉及水、电、天然气等,通过设定功率上限、应用节
电新技术、提高工业用水循环复用率、能源设备更新换代、日常巡视检查等方式
实现节能目标。
长岭科技不属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
导意见》中规定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十)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长岭科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按照 GJB9001C-2017《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JB5708-2006《装备质量监督通用要求》、GJB/Z194-2021《装备质量问题归零
实施指南》等相关质量标准要求,构建了以 Q/JGGK7.1-1.1-2018《质量手册》为
核心的质量控制标准。
长岭科技设有质量检验部,负责策划、建立、运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持续
开展产品质量改进、质量控制、验收和过程管理。质量检验部对产品的质量控制
涵盖产品的研制、生产、试验、交付、服务全过程。长岭科技采取的主要控制措
施有:(1)建立了以《质量手册》为核心、以《程序文件》和《执行文件》为
主要内容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每年进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2)设置了
管理者代表,主管公司质量工作。负责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下达质量工作
计划并监督实施年度质量管理工作;(3)建立了质量师体系,明确质量师职责。
针对每个型号产品编制质量保证大纲,并发布实施,对产品实现过程进行质量控
制;(4)设置了技术状态控制委员会,建立《技术状态管理办法》《设计更改
规定》等公司管理规章,对技术状态进行管控;(5)建立了软件质量保证组,
明确软件质量保证人员组成和职责。对产品软件开发过程进行质量控制,确保产
品软件质量受控;(6)设置了不合格品审理委员会和不合格品办公室,对不合
格品进行管理。(7)强化归零管理控制,对需进行归零的问题进行技术归零。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不存在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重大纠纷的情形。
(十一)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长岭科技作为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和国家级知识
产权优势企业,立足自主创新,积极开展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
形成了较强的雷达整机、系统、模块的研制能力,承担了多项重点工程的研制配
套任务。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技术研究持续发力,且各系列产品的型号众多、产品
线长,整体上各主要系列产品均同时处于预研、在研、生产和装备的滚动发展过
程中。
(十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核心技术人员队伍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长岭科技自设立以来,高度重视对技术创新和研发团队培养,在雷达研制生
产领域,培养造就了一批高素质的研发人员,形成了专业齐全,结构优化的研发
队伍。资深的研发技术团队保障了长岭科技的持续创新能力,使其主要产品生产
技术在国内处于技术领先地位。
五、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希格玛会所出具的长岭科技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3563 号),长岭
科技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模拟合并报表)及财务指标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164,766.64 182,645.50
非流动资产 51,230.97 50,802.76
资产总计 215,997.60 233,448.26
流动负债 115,345.11 121,251.16
非流动负债 14,829.97 13,092.13
负债总计 130,175.08 134,343.2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83,121.03 96,505.05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822.53 99,104.96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74,486.17 84,348.80
营业成本 41,013.71 53,112.91
营业利润 6,313.25 5,889.02
利润总额 6,333.28 5,888.75
净利润 6,092.42 5,97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974.22 6,072.79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2.44 -3,609.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87.07 -2,069.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7.19 -137.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97.44 -5,816.61
(四)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2023年度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流动比率(倍) 1.43 1.51
资产负债率 60.27% 57.55%
利息保障倍数(倍) 9.47 8.10
毛利率 44.94% 37.03%
净利率 8.18% 7.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0.12 -0.07
(元/股)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
产(元/股)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以长岭科技模拟合并财务报表的数据为基础进行计算,涉及股
本数时以实收资本金额计。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4.39 0.82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
符合国家政策、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 939.91 546.65
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
业持有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 1.77 0.90
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33.08 75.31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300.79 197.64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0.03 -0.28
非经常性损益利润总额合计数 1,309.97 821.04
减:非经常性损益的所得税影响数 197.84 123.16
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合计数 1,112.12 697.88
其中:少数股东损益影响数 1.81 1.1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1,110.32 696.72
六、主要经营资质及特许经营权情况
(一)主要经营资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已取得主营业务所需要的相关资质,长岭科
技及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资质如下:
序号 公司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部门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
长岭 2024 年 11
科技 月 24 日
省税务局
长岭 测量管理体系 CMS 陕 2028 年 12
科技 认证证书 [2023]AAA901 号 月 24 日
长岭 实验室认可 2026 年 9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
科技 证书 月 23 日 员会
长岭 91610000732 2028 年 11
科技 678562A001S 月3日
长岭 对外贸易经营
科技 者备案登记表
序号 公司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有效期至 发证部门
科技 饮机强制性产 月 29 日
品认证证书
长岭 质量管理体系 2026年5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
科技 认证证书 月8日 有限公司
长岭 环境管理体系 2025年10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
科技 认证证书 月8日 有限公司
职业健康安全
长岭 2025年10 北京联合智业认证
科技 月8日 有限公司
证书
长岭 辐射安全 2024年8
科技 许可证 月25日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陕西省
东方 2026 年 12
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陕西
长岭 月 11 日
省税务局
注:根据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标的公司涉密资质等信息属于涉密信息,本报告书按
要求未予披露。
(二)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不存在特许经营权。
七、交易标的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施工建
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本次交易标的为长岭科技股权,不涉及立项、环保、行业准入、用地、规划、
施工建设等有关报批事项。
八、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或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
(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的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许可他人使用自己所有
的资产。
(二)作为被许可方使用他人资产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存在被许可使用长岭电气商标的情况,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许可人 被许可人 商标 注册号 许可期限
序号 许可人 被许可人 商标 注册号 许可期限
双方约定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3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长岭电气许可长岭科技
使用第 918697、938821、938822、938823 和 1281266 号注册商标(以下合称“长
岭商标”),商标许可使用费为 1.00 元/年。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商标授权使用协议》已经生效,不存在被撤销
或被认定无效的法律风险,相关商标许可具有稳定性;长岭电气许可长岭科技使
用的表中 5 项“长岭商标”均处于有效状态;本次交易不影响《长岭商标授权使
用协议》的效力,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电气将继续履行上述商标许可义务。
根据《长岭商标授权使用协议》,长岭电气承诺在协议到期时长岭科技在同
等条件下享有授权优先权,确保长岭科技可持续、稳定使用表中 5 项“长岭商标”;
同时长岭电气承诺未将表中 5 项“长岭商标”授权给与长岭科技从事相同或类似
业务的其他方使用,未来亦不会授权其他方使用表中 5 项“长岭商标”从事与长
岭科技相同或类似业务。
根据长岭科技出具的情况说明,上述被许可使用的商标对长岭科技的持续经
营能力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九、债权债务转移情况及员工安置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长岭科技仍为独
立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长岭科
技债权债务转移和员工安置。
十、报告期内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及财务报表合并范围与变化情况
长岭科技模拟财务报表除按具体编制方法编制模拟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
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模拟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未编制模拟合并
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且资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不区分具体项目以“净资产”
列报外,长岭科技模拟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
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
具体编制方法如下:
(1)对于长岭科技以评估值为基础非公开协议转让陕西长岭迈腾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51.00%的股权、陕西长岭特种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47.94%的股权、西安
长岭依水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46.00%的股权、陕西长岭华远空天技术有限公司
安长岭冰箱股份有限公司 4.59%的股权,视同于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
经完成划转交割,模拟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通过冲减报告期净资产的方式剥离,
相应的该等资产相关损益直接计入净资产,不再纳入模拟利润表;
(2)对于长岭科技在报告期内通过非公开转让方式与长岭电气置换相关房
产、土地使用权视同于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划转交割。对于剥
离资产,模拟财务报表对该等资产通过冲减期初至实际交割日期间净资产的方式
剥离,相应的该等资产折旧(摊销)、相关损益直接计入净资产,不再纳入模拟
利润表;对于上述土地房屋置换涉及的换入资产,视同于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
之期初已经完成资产购入,相应的该等资产折旧(摊销)、相关损益计入模拟财
务报表报告期各期;
(3)对于长岭科技上述土地房屋置换涉及的换出资产中,在置换后长岭科
技以租赁的方式继续使用的资产,以长岭电气与长岭科技签署的《房屋租赁(使
用)合同》为依据,视同在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长岭科技已租赁进行相
应的会计处理,并持续计量至期末;
(4)对于长岭科技被授权使用的 5 项“长岭商标”,以 2023 年 11 月 30 日
长岭电气与长岭科技签署的《长岭商标授权使用协议》为依据,视同在模拟财务
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按 1 元/年的商标许可使用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持
续计量至期末。
长岭科技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如下:
持股
序号 公司名称 注册地址 取得方式
比例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 非同一控
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901 号 制下合并
西安华科达信息技术有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 901
限公司 号长岭产业园A座 201
陕西东方长岭电子技术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毕原一路西段 901
有限公司 号长岭产业园 1 幢第三层西侧 301 室
陕西长岭节能电器有限
公司
注:2023 年 12 月 18 日,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法院已受理长岭科技解散陕西长岭
节能电器有限公司的申请,并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裁定准许长岭科技撤回起诉。
有限公司进行清算,并于清算完成后申请注销登记。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清算事项处于公
告债权人阶段,公告期限自 202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4 年 6 月 25 日止。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模拟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变化。
(二)重要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1)一般原则
长岭科技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
权时确认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长岭科技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
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
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长岭科技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
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益。
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长岭科技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
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长岭科技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
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长岭科技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
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长岭科技会考虑
下列迹象:
付款义务。2)长岭科技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
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长岭科技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际
占有该商品。4)长岭科技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
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
(2)具体方法
长岭科技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长岭科技的主要业务包括军品业务、民品业务,其中军品业务分为雷达及配
套装备、雷达零部件等。
收合格后取得军方代表出具的《履历本》或《合格证》,送货并取得客户签收单
据后确认收入。客户为国内军工企业的,通常于军品产出后经驻厂军方代表验收
合格后取得军方代表出具的《履历本》或《合格证》,送货并取得客户验收合格
凭据后确认收入。
对于军品研制业务,在各阶段收到客户对工作成果的确认文件后,分阶段确
认服务收入。
对于军品维修、检测业务,属于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长岭科技在完成
合同约定的履约义务,预计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并取得客户验收合格凭据
时确认收入。
军品审价相关销售收入的会计处理:对于军方已审价的产品,在符合收入确
认条件时,按照审定价确认销售收入;对尚未审价的产品按合同暂定价确认销售
收入,军方审价后客户要求调整价差的,公司根据与客户协商情况按暂定价与审
定价(或协定价)的差异调整当期销售收入;军方审价后客户暂未要求公司退回
价差的,公司基于谨慎考虑,期末按照暂定价收入与已审价的价差,冲减当期销
售收入并计入应收账款-价差调整;期末军方尚未审价的,按照当期暂定价收入
与当期已审价项目审减比例估算可能发生的价差,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并计入应收
账款-价差调整。
转移,长岭科技取得产品签收单据或者产品验收单后确认收入。
出口报关单载明的出口日期作为销售收入确认时点。
(1)存货的分类
长岭科技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周转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除长岭科技本部外,其余子公司存货在取得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存货成本包
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领用和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长岭科技
本部以计划成本核算,对计划成本和实际成本之间的差异,通过成本差异科目核
算,并按期结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将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和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
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
影响。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
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
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
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
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
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
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包装物于领用时按一次摊销法摊销。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
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长岭科技,
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
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
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折旧年限(年) 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 15-40 3 2.43-6.47
机器设备 4-12 3 8.08-24.45
运输设备 6 3 16.17
电子设备及其他 10 3 9.7
长岭科技对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工具、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工具、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应收款项以及财务
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长岭科技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
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长岭科
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长岭科技按照相当于该金融
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
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长岭科技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
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长岭科技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
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长岭科技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则假
设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当长岭科技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
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
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
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
事实。
长岭科技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
其他金融资产在组合基础上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
长岭科技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
期信用损失,确定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依据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序号 内容 组合类别 预期信用损失会计估计政策
根据款项性质及付款人信用,参考历史经验,
管理层评价该类款项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如
无明显迹象表明其已发生减值,则不计提信用
损失准备
按照应收款项的组合划分及预期损失率计提
减值准备
应收其他客户 按该组合应收款项账龄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款项 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
合同资产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
账龄组合 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
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划分为账龄组合的应收款项,长岭科技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
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采用编制应收款项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
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对照表根据应收账款在预计还款期内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
率确定,并就前瞻性估计进行调整。观察所得的历史违约率于每个报告日期进行
更新,并对前瞻性估算的变动进行分析。
当长岭科技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
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三)资产转移剥离调整情况
股权、西安长岭冰箱股份有限公司 4.59%股权与长岭电气签署《股权转让合同(非
公开协议转让)》,长岭科技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岭电气转让该 4 家公司股权。
权转让合同(非公开协议转让)》,长岭科技以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为基准日
的评估价值为基础,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岭电气转让该 2 家公司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股权转让合同(非公开协议转让)》均已生效,
股权转让均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长岭科技模拟财务报表基于上述股权转让在报告期初即已完成的假设编制,
故长岭科技下属公司股权转让对模拟利润表不产生影响。
转让)》,长岭科技以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基础,通
过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长岭电气转让部分房屋、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述《资产转让协议(非公开协议转让)》已生效,
相关房屋、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权属变更登记。
长岭科技模拟财务报表基于上述资产转让在报告期初即已完成的假设编制,
故长岭科技非股权资产转让对模拟利润表不产生影响。
(四)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以下简
称“解释 16 号”),规定了“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
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因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导
致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不适用递延所得税初始确
认豁免规定。企业对上述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
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在交
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长岭科技于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前述解释 16 号,并依据解释 16 号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
变更,执行解释 16 号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2022-1-1(变更前) 2022-1-1(变更后) 调整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1,118,436.67 12,747,637.24 1,629,200.57
递延所得税负债 72,081.34 1,326,935.27 1,254,853.93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934,418,651.16 934,793,905.90 375,254.74
少数股东权益 25,847,055.65 25,846,147.55 -908.10
长岭科技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五)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对利润的影
响
长岭科技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差异。对长
岭科技净利润无重大影响。
(六)会计政策或会计估计与上市公司的差异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与上市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七)行业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不存在特殊的会计处理政策。
(八)报告期内税收政策及其影响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主要税收政策如下:
长岭科技及其子公司东方长岭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
业所得税适用 15%税率的税收优惠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3 年第 6 号),
长岭科技子公司西安华科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
策未发生变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民品的相关增值税政策未发生变动,军品相关的税收
政策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本
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豁免披露。
标的公司 2022 年 1 月起签订的特定产品销售合同按规定缴纳增值税,2023
年度免税收入较 2022 年度减少 21,643.40 万元,下降 34.04%;2023 年实际缴
纳增值税较 2022 年度增加 438.02 万元,增幅为 30.73%。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增值税免税产品销售占比及增值税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① 74,486.17 84,348.80
特定产品收入② 66,342.62 77,792.56
免税收入③ 41,941.88 63,585.28
免税产品销售占比④=③/① 56.31% 75.38%
实际缴纳增值税金额⑤ 1,863.36 1,425.34
根据相关规定,标的公司与特定产品客户在 2022 年 1 月起新签订产品销售
合同定价时,已对上述增值税影响有所考虑,标的公司与主要上游供应商签订
采购合同时,定价亦同样考虑相关增值税的影响。在最终客户进行价格审核时,
也会考虑税收政策变化对产品定价的影响。此外,随着销售端不再免征销项税,
采购端进项税也可以抵扣,导致成本有所下降。因此,整体上,标的公司营业
收入和净利润水平受增值税政策变化影响相对可控。
但是,由于不再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后增值税缴纳金额增加,以增值税缴纳
金额为计税基础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有所增加,导致税
金及附加科目金额增加,进而一定程度上影响利润水平。
第五章 发行股份及募集配套资金的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概况
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和陕西
电子 3 名交易对方持有的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交易对手方本次交易前出资
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前出资额(元) 出资额比例
合计 524,831,160.94 98.3950%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8607
号),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扣除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5,924.00 万元后,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
资产即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14,719.68 万元。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已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
(二)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相关事项的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2)发行价格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
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上市公司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
易均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7.64 6.12
前 60 个交易日 7.44 5.95
前 120 个交易日 7.90 6.32
注:“交易均价的 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6.12 元/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
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发行价格调整
公式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长岭电气、金创和信及陕西电子三个交
易对方,发行对象将以其持有标的公司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
位,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按照上述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发行股份数量 146,600,791 股,
具体如下:
序 交易对价 支付现金对价 支付股份对价 发行股份数量
交易对方
号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
合计 114,719.68 25,000.00 89,719.68 146,600,791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
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长岭电气、陕西电子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金创和信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
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长岭电气、陕西
电子持有前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烽火集团、陕西电子及信产投资承诺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
本次交易完成后 18 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但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不同主体之间进行转让不受前述 18 个月的限制。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上
市公司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交易对方承担,
亏损部分由交易对方各主体按照其在长岭科技的对应持股比例承担并在标的资
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全额补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上市公司新老股东按各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共同
享有。
上市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
案的议案》《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
的议案,同意调整本次重组方案中的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重组方案调整情况对比如下: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
定价基准日 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 日为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
议公告日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本次发行股
发行价格
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7.92元/股,不低于 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6.12元/
调整事项 调整前 调整后
定价基准日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价均价 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的80% 日公司股价均价的80%
二、本次交易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一)募集配套资金概况
上市公司拟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9,000.00 万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拟以发
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交易前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30%。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注册后,根据询价结果最终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交易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
的现金对价、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其中
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比例不超过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50%。若募集
配套资金未能获准实施或虽获准实施但不足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则不足
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
(二)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情况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上市地点为深交所。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发行的方式,根据《注册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期首日,发行
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
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完成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将按照相关法律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询价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
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信托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者,
具体发行对象将在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
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数量=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总额÷本次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计算结果不足一股的尾数舍去取整。
本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89,0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未超过本次交易中
以发行股份方式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 100%,且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配套募集资
金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30%。最终发行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
获得中国证监会的同意注册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
等原则确定。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
的相关规则对上述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认购方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原因而导致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约定。
若本次交易中所认购股份的锁定期的规定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
不相符,公司及认购方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日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全体股东按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的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及必要性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在扣除本次交易有关的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后,拟用于支
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
项目、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以及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其中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单位:万元
序 预计投资 拟使用募集
配套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号 总金额 资金金额
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
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合计 91,159.65 89,000.00 -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成功实施为前提,但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募集配套资金
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在募集配套资金到位前,上
市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的资金择机先行用于上述
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以满足上述用途需要,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
配套资金数额,按照募投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
的优先顺序及各募投项目的投资额等具体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
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1)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
项目名称
备研发产业化项目
项目总投资 16,339.00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6,000.00万元
项目建设主体 长岭科技
项目建设期 3年
通过本项目建设,形成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的研制
能力及生产能力,满足国内市场配套需求,整体提高公司科研及生产能力,提升
公司在同行业内市场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6,339.00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6,0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内容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16,339.00 16,000.00
本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原则是:整个项目一步建设到位,各项工作
实行平等交叉作业,严格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进度按时完整。本项目建设
期为 36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序号 阶段/时间
完成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编写、
论证,正式立项
经测算,本项目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6.24%,税后投资回收期为 6.95 年,
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本项目在长岭科技现有土地上实施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宝鸡市渭滨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确认书》。
本项目已取得宝鸡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关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航空智能无线电高度表及无人机精密引导装备研发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的批复》(宝审服环字[2024]9 号)。
(2)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
项目总投资 19,820.65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18,000.00
项目建设主体 产业园公司
项目建设期 36个月
通过本项目建设,引进先进的产品开发、试验检测、产品试制设施设备、组
建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等方式,提升产品开发能力和试验检测水平,有助于长岭
科技进一步缩短研发周期,提升研发效率,加快新产品产业化速度和新技术的应
用能力,搭建综合性强、行业领先的技术研究平台,从而进一步提升长岭科技核
心竞争力。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 19,820.65 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 18,000.0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内容 投资金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合计 19,820.65 18,000.00
本项目实施计划所采取的措施及原则是:整个项目一步建设到位,各项工作
实行平等交叉作业,严格管理和科学实施,确保整体进度按时完整。本项目建设
期为 36 个月,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如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序号 阶段/时间
建设工程及
装修
设备采购及
安装
研发人员调
配招募
本项目属于非盈利性研发能力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故未进行效
益测算。
本项目在产业园公司现有土地上实施建设,不涉及新增土地的情况。
本项目已取得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出具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
确认书》。
本项目已取得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园
有限公司雷达导航系统科研创新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市环批复
[2024]57 号)。
(3)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或偿还债务
上市公司拟使用配套募集资金中的 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
金或偿还债务,有利于缓解公司未来的资金压力,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的财务
结构更为优化。
(1)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储备,提升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雷达产业的附属性较强,对于技术、资金、设备的依赖度较高,不仅涉及物
理、计算机、微电子、精密制造等多种交叉学科技术,还需要具备系统化的技术
集成能力和针对不同应用需求的技术创新能力,行业呈现软件化、智能化和多功
能一体化的发展趋势。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深入以及产品更新迭代和技术升
级的不断加快,标的公司必须加强雷达理论体系化研究和论证能力,针对市场需
求和发展趋势加大对市场前沿技术的研发,提前做好技术储备,为产品全面、深
入地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奠定基础。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是标的公司通过引进先进的产品开发、试验检测、产品
试制设施设备、组建高素质技术人才队伍等方式,提升产品开发能力和试验检测
水平,有助于长岭科技进一步缩短研发周期,提升研发效率,加快新产品产业化
速度和新技术的应用能力,产品可靠性、一致性得到较大提升,缩短了生产制造
周期,大幅提高了产品生产效率,形成“研究-开发-应用”一体化的技术开发与
应用体系,从而进一步提升长岭科技核心竞争力。
(2)培养和引进高端技术人才,增强长岭科技持续创新能力
高端技术人才是标的公司核心资产,是长岭科技保持行业领先优势的重要因
素,未来长岭科技要保持快速增长的势头还将继续依赖高素质的技术人才团队。
随着雷达导航领域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以及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长岭科技现有
研发人员将无法满足长岭科技未来发展的需要。为此,本项目拟搭建完善的研发
测试环境,为技术人才搭建更高的平台,创造更好的研发条件,有助于长岭科技
充分利用西安丰富的人才资源,吸引电子和信息技术等领域的复合型人才,扩大
长岭科技现有研发技术人才队伍,提升研发创新实力,增强长岭科技的持续创新
能力。
(四)募集配套资金管理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
为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上市公司根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公司法》
《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交易的
配套募集资金将依据上市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和使用。该
办法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与监督进行了明确规定,本次募集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将严格遵照上市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五)募集配套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以募集配套资金的成功实施为前提,如果本次募集
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等
方式解决募集配套资金不足部分的资金需求,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行为
的实施。
(六)本次交易评估是否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交易评估过程中,未考虑募集配套资金投入对交易标的收益价值的影响。
三、本次交易前后主要财务数据的变化
参见“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
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四、本次发行股份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
相关内容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
响”之“(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第六章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的评估情况
(一)评估基本情况
为本次重组之目的,卓信大华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了标
的公司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8607 号),分别采用收益法和资产
基础法对长岭科技股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取资产基
础法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评估结论。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情况及交易作
价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净资产账 评估值 增减率
标的资产 增减值
面价值 资产基础法 收益法 评估结论方法 (%)
长岭科技
根据评估报告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扣除国有独享
资本公积 5,924.00 万元后,经交易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标的资产即长岭科技
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根据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
报告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已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
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长岭科技账面资产总计 204,545.66 万元,评估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 122,514.97 万元,评估增值 38,479.86 万元,增值率 45.79%。
通过收益法评估过程,在评估假设及限定条件成立的前提下,长岭科技在评
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84,035.11 万元,评估价值 124,488.62 万元,
评估增值 40,453.51 万元,增值率 48.14%。
长岭科技的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果 122,514.97 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124,488.62 万元,两种评估方法
确定的评估结果差异 1,973.65 万元,差异率为 1.61%。
两种方法评估结果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两种评估方法考虑的角度不同,资产基
础法是从资产的再取得途径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重置价值。收益法
是从企业的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了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
长岭科技主要产品应用于雷达产业,客户相对固定,其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类
型、型号和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受产业政策影响;长岭科技的未来收益水平受自身
管理等综合影响,未来经营将面对的风险存在不确定性。此外资产基础法评估是
以资产的重置成本为作价标准,反映的是资产投入(购建成本)所消耗的社会必
要劳动,以资产构建为估值基础思路的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更能客观、稳健地反
映企业的市场价值。
综上所述,考虑到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不同评估方法的优势与限制,分
析两种评估方法对本项目评估结果的影响程度,根据本次特定的经济行为,资产
基础法评估结果更有利于反映评估对象的价值。因此,本次评估以资产基础法评
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
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122,514.97 万
元。
(1)存货评估增值,原因是产成品、发出商品及完工程度较高的在产品的
账面价值为成本价值,本次评估价值以评估基准日的成本价为基准,测算尚未实
现的利润确定评估价值,因此评估价值中含有部分可实现的利润,而账面价值仅
反映生产成本价值,导致评估增值。
(2)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增值:1)长岭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原始
投资价值(成本计量),而被投资单位的账面价值不仅包含了收到的原始投资额,
还包含了经营积累所带来的资本收益。2)本次对纳入评估范围的被投资单位单
独进行了评估,由于存货、设备、房产评估增值等原因使得评估后被投资单位资
产评估价值高于账面价值。
(3)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评估增值:1)近年来我国物价持续上涨,建材
市场的价格呈现上升态势,建设工程直接费、人材机价格同步上涨,导致委估资
产重置成本评估增值;2)该项目建设工程各分项部分采用清单报价、一次性总
包方式,部分前期费及其他费由总包方承担,致使部分项目的承包造价略低于市
场相应工程项目的造价水平。
(4)设备类资产评估增值,主要原因如下:
和市场的更新换代,基准日主要设备价格较原购置日期价格有所降低。
费用,本次评估依据《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相关内容的规定,根据各
类设备的具体情况,考虑了运杂费和安装调试费,部分设备摊入资金成本等间接
费用,因而造成部分设备评估原值增值。
用的经济寿命年限长于折旧年限,且评估中根据该设备的正常使用情况确定评估
价值,因而造成部分设备评估净值增值。
运输车辆评估净值增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会计折旧年限短于车辆实际经济寿命
年限所致。
(5)无形资产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是:1)大部分软件为专用软件,已摊销
完毕或摊余价值较低,但这些软件仍可以满足企业使用要求,功能性贬值较少,
经评估后形成一定增值。2)企业申报的专利、商标、著作权等均为账外无形资
产,经查验权属和使用状态,本次对其执行正常的评估工作,形成评估增值。
(6)土地使用权评估增值:长岭科技取得土地时间早,近年来土地市场发
展及土地征地成本提高等因素,造成土地增值较大。随着区域基础设施配套的完
善和区域工业产业的集聚和发展,区域土地市场土地不断减少,供需矛盾加大,
也是导致宗地所在区域土地价格上涨的重要原因。
上述各类资产比较变动因素相抵后,导致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为增值。
(二)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收益法,是指将预期收益资本化或者折现,确定评估对象
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
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
企业价值评估中的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
为基础,评估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
估方法。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执行企业价值评估业务,应当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
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情况,分析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资产基础法)三种
基本方法的适用性,选择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考虑长岭科技自成立至评估基准日已持续经营数年,目前企业已进入
稳定发展阶段,未来具备可持续经营能力,可以用货币衡量其未来收益,其所承
担的风险也可以用货币衡量,符合采用收益法的前提条件,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
收益法评估。
由于目前国内资本市场缺乏与被评估企业比较类似或相近的可比企业;同时
由于股权交易市场不发达,缺乏或难以取得类似企业的股权交易案例,因此本项
目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
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主要是以评估基准日企业各项资产、负债的更新重置
成本为基础确定的,具有较高的可靠性,且本次评估不存在难以识别和评估的资
产或者负债,因此本项目适宜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
(三)评估假设
(1)交易假设:假设所有待评估资产已经处在交易的过程中,资产评估师
根据待评估资产的交易条件等模拟市场进行估价。
(2)公开市场假设:假设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或拟在市场上交易的资产,
资产交易双方彼此地位平等,彼此都有获取足够市场信息的机会和时间,以便于
对资产的功能、用途及其交易价格等作出理智的判断。
(3)企业持续经营假设: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4)资产持续使用假设:假设被评估资产按照规划的用途和使用的方式、
规模、频度、环境等条件合法、有效地持续使用下去,并在可预见的使用期内,
不发生重大变化。
(1)假设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无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各方所处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无重大变化。
(2)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费用等
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3)假设被评估单位所在的行业保持稳定发展态势,行业政策、管理制度
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及不可预见因素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
不利影响。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资产评估报告
时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6)假设公司保持现有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方
向保持一致。
(7)假设公司的经营者是负责的,且公司管理层有能力担当其职务。
(8)假设评估对象所涉及资产的购置、取得、建造过程均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规定。
(9)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
均流出。
(10)假设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正在履行或尚未履行的合同、协议、中标书均
有效并能在计划时间内完成。
(11)假设被评估单位的商标许可协议到期后可以按照现在的模式续签使用
其商标。
(1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能够持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其所
得税率持续享受所得税率为 15%的优惠。
(13)假设本次评估测算的各项参数取值是按照现时价格体系确定的,未考
虑基准日后通货膨胀因素的影响;
(14)假设被评估单位产品及服务价格主要根据国家相关采购定价政策确定,
定价存在调整的可能性,本次评估是基于评估基准日现有价格体系,未考虑无法
预估的价格调整可能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15)假设被评估单位经营所租赁的资产,租赁期满后可以正常续期,并持
续使用。
(16)假设被评估单位需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机构、团体签发的执照、使用许
可证、同意函或其他法律性及行政性授权文件,于评估基准日时均在有效期内正
常合规使用,且该等证照有效期满后可以获得更新或换发。
(四)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
通过资产基础法评估,长岭科技账面资产总计 204,545.66 万元,评估价值
万元,评估价值 122,514.97 万元,评估增值 38,479.86 万元,增值率 45.79%。
资产基础法评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155,498.07 169,870.55 14,372.48 9.24
非流动资产 49,047.59 73,154.97 24,107.38 49.15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17,512.37 19,972.85 2,460.49 14.05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B-A)/A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3.26 113.26 0.00 0.00
固定资产 21,460.99 29,208.06 7,747.07 36.10
在建工程 619.91 631.11 11.19 1.81
使用权资产 460.36 460.36 0.00 0.00
无形资产 5,113.50 19,002.13 13,888.64 271.61
递延所得税资产 1,050.95 1,050.95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16.25 2,716.25 0.00 0.00
资产总计 204,545.66 243,025.52 38,479.86 18.81
流动负债 109,922.27 109,922.27 0.00 0.00
非流动负债 10,588.28 10,588.28 0.00 0.00
负债总计 120,510.55 120,510.55 0.00 0.00
净资产 84,035.11 122,514.97 38,479.86 45.79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流动资产合计 155,498.07 万元,包括:货币资金 25,668.64
万元、应收票据 2,160.65 万元、应收账款 61,295.07 万元、应收款项融资 167.26
万元、预付账款 2,311.83 万元、其他应收款 109.10 万元、存货 61,373.49 万元、
合同资产 2,412.03 万元。
(2)评估过程及方法
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在现场工作日,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会同财务人员采用倒轧法对库存现金进行
监督盘点;索取银行对账单、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主要银行存款询证函、电子
账户账单等相关资料;抽查大额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入账凭证,确定
货币资金真实、完整性;经审验货币资金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本次评估以核
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为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票据为无息票据。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应收票据进行监盘,通过查验应收票据相关凭证,期末
余额、期后回款等审验程序,确定应收票据账面价值真实、完整性;结合票据相
关信息,判断其可收回性;在核实金额的基础上,索取认定应收票据坏账损失的
证据,经审验应收票据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
评估价值。
包括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其他应收款。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查验账簿、原始凭证,索取大额、主要客户的购、销
合同,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对评估基准日后回款情况进行调查,对大额应收款发函
询证,结合采用替代审核,检查期末余额、未达账项、期后回款等审验程序,确
定应收款项账面价值真实、完整性;经审验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账账、账表相符。通过账龄分析,了解欠款原因、债务人经营情况、
信用状况;索取认定坏账损失的证据,分析、测试坏账损失情况,按照账龄分析
法确定预计评估风险损失;本次评估根据每笔应收款项原始发生额,扣除预计评
估风险损失,确定评估价值。
预付账款以可收回的资产或可获得的资产权利确定评估价值。
坏账准备,为企业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计提数,按零值确定评估价值。
按存货类别分为: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产成品、在产品、
发出商品。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存货内控制度进行测试,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原始凭证,
索取大额、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收、发货记录,生产日报表,验证账面价值
构成、成本核算方法的真实、完整性;对评估基准日前后存货收发、结转的跨期
事项进行调查;了解存货收、发和保管核算制度,对存货实施抽查盘点,查验存
货有无残次、毁损、积压和报废等情况,索取报废资产质量鉴定及审批相关资料。
经现场勘查存货存放条件较好,账实相符。
收集原材料市场参考价格及产品销售价格资料以其作为取价参考依据,结合
市场询价资料综合分析确定评估价值。本次评估分别按存货类别、经营模式、核
算方法、勘查结果采用不同的评估方法,均以不含税价确定评估价值。数量以评
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
A.委托加工物资
委托加工物资主要为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各种材料、商品等物资的实际成
本。
对于近期发生的,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B.原材料、在库周转材料
原材料按类别分为:主要原料、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等。大部分为近期购置,
均正常使用。在库周转材料主要为产品备件。
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对于近期购入,周转较快,未产生毁损、积压现象,
账面单价接近基准日市场价格的,以核实后的账面单价,乘以实际数量,确定评
估价值。
对于购入时间较长的,以现行市场不含税价格,加计相关费用,乘以实际数
量,确定评估价值。
对于长期积压、已报废但可变现的,以现行市场可变现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无可变现价值的按零值确定。
C.产成品
产成品主要为自制已完工入库的产品。
对于产成品,不含税售价扣除相关营业税费和合理的经营性净利润,乘以实
际数量,确定评估价值。
评估单价=不含税售价×(1-营业费用率-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所得税率-
经营净利润扣除率)
对于畅销产品和以销定产的产品,不考虑经营净利润扣除率;
对于正常销售的产品,适当考虑部分经营净利润扣除率;
对于勉强销售的产品,扣除全部经营净利润;
因产成品审定结算销售价格无法准确确定,不含税售价根据经审计后的账面
成本及企业近期的平均毛利率计算确定。
上述相关数据依据企业近期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确定。
D.发出商品
发出商品主要为按合同约定已发出的商品。
对于发出商品,以不含税的合同价,扣除相关的税费,乘以实际数量,确定
评估价值。
评估单价=不含税售价×(1-税金及附加率-经营利润所得税率)
因发出商品审定结算销售价格无法准确确定,不含税售价根据经审计后的账
面成本及企业近期的平均毛利率计算确定。
上述相关数据依据企业近期及评估基准日的企业财务会计报表数据确定。
E.在产品
在产品主要为正在生产的半成品。
对于完工程度较高的在产品,可按照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
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相关税费,以及基于同类或类似产成品的基础上估计
销售环节可能实现的利润确定评估值。
对于完工程度较高的在产品,因产成品审定结算销售价格无法准确确定。在
产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仍将发生的成本,根据经审计后的账面成本及企业近期
的平均毛利率计算确定。
对于账面价值仅为原材料的或加工程度较低的,按核实后的账面确定评估价
值。
为与客户往来的货款,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通过搜集有关的合同、查验账簿、
原始凭证,索取大额、主要客户的购销合同等,抽查大额发生额及对评估基准日
前后发生额实施截止性测试,对大额款项发函询证,结合采用替代审核,检查期
末余额、未达账项、期后回款等审验程序,确定合同资产账面价值真实、完整性;
经审验合同资产账账、账表相符。本次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货币资金 25,668.64 25,668.64 0.00 0.00
应收票据 2,160.65 2,160.65 0.00 0.00
应收账款 61,295.07 61,295.07 0.00 0.00
应收款项融资 167.26 167.26 0.00 0.00
预付款项 2,311.83 2,311.83 0.00 0.00
其他应收款 109.10 109.10 0.00 0.00
存货 61,373.49 75,745.97 14,372.48 23.42
合同资产 2,412.03 2,412.03 0.00 0.00
流动资产合计 155,498.07 169,870.55 14,372.48 9.24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股权投资共计 5 家。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投资比例 表决权 账面价值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
园有限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合计 12,724.00 18,512.37
减值准备 1,000.00
长期股权投资净值 12,724.00 17,512.37
(2)评估方法
根据评估准则要求及子公司自身经营状况,本次评估对其全资子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进行整体评估。对于长期处于停产阶段,多年无实
际经营的公司,按账面价值列示。其他公司依据长岭科技对其持股比例,确定长
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对参股公司本次评估根据被投资单位评估基准日会计报
表列示的应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账面价值,按持股比例确定评估价值。
各被投资单位是否进行整体评估、采用的评估方法、最终结论选取的评估方
法、是否单独出具评估说明的情况汇总如下:
是否单
采用的评估 最终结论选取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持股比例 独出具
方法 的评估方法
说明
按账面价值 按账面价值
列示 列示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
园有限公司
(3)评估结论
经评估,长期股权投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基础法 最终评估 增值率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账面价值 增减值
评估结果 结论 (%)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
园有限公司
合计 18,512.37 - 19,972.85 1,460.49 7.89
减:减值准备 1,000.00 - - - -
净值 17,512.37 - 19,972.85 2,460.49 14.05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权益工具-其他投资为 2 家投资比例较小的股权投资。
具体投资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被投资单位名称 投资日期 投资成本 投资比例 账面价值
合计 871.79 113.26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已申请破产,无实际经营
并于 2021 年底交破产管理人,长岭科技持有的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5.6186%
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0.00 万元。
本次对陕西宏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采用未审的净资产
账面值乘以持股比例确定评估值。则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陕西
宏星电器有限责任公司 1.1815%的股权评估价值为 113.26 万元(该评估结果未考
虑缺少流动性对股权价值的影响)。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建筑物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类别 建筑面积 项数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房屋建筑物 94,609.88 79 14,978.84 10,285.23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 - 13 439.06 92.15
管道及沟槽 - 16 954.75 35.64
合计 94,609.88 108 16,372.65 10,413.02
企业对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及摊销按照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
并按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确定折旧率,不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对于企业自建,主要用于生产及办公用房,根据委估资产的具体情况,对此
类资产适宜采用成本法评估,对于自用的市场化商品房适宜采用市场法评估,确
定房地合一价值。均以不含税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建筑面积数量以证载面积、清
查申报资料及实际测量结果确定。
市场法是选择市场上与委估房地产相类似、同区域的近期销售的房地产作为
参照物,从交易情况、交易时间、区位状况、实物状况和权益状况等方面利用参
照物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对象的某一或者若干基本特征与参照物的同一及若干基
本特征进行比较,得到两者的基本特征修正系数或基本特征差额,在参照物交易
价格的基础上进行修正,确定评估价值。
评估价值=参照物交易价格×交易情况修正系数×市场状况调整系数×区位
状况调整系数×实物状况调整系数×权益状况调整系数
收集可比实例:
通过现场勘察向委估房地产所在地区域内调查了解和收集评估基准日近期
的交易实例,或者向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经纪人等收集与委估房地产相关的交
易实例信息。
选取可比实例:
根据所收集的可比实例经分析整理后选择与委估房地产相匹配的可比实例。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
建立价格可比基础是对可比实例的有关参数予以分析整理,并统一可比基础,
包括统一付款方式、统一采用单价、统一币种和货币单位、统一面积内涵、统一
面积单位等。
进行交易情况修正:
交易情况修正是为了排除可比实例在交易行为中一些特殊因素影响可能导
致的交易价格的偏差,将可比实例的交易价格调整为正常的市场价格。
进行交易日期修正:
交易期日修正是将可比实例在其成交日期的价格调整为估价时点的价格。
进行区位状况修正:
区位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在其外部区域环境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委估房
地产外部区域环境状况下的价格。区位状况修正的主要因子有位置、交通、外部
配套设施、周围环境等,单套住宅的调整内容还应包括所处楼幢、楼层和朝向。
进行实物状况修正:
实物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在其个体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委估房地产个体
状况下的价格。实物状况修正的主要因子包括:建筑规模、建筑结构、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空间布局、建筑功能、外观、新旧程度等。
进行权益状况修正:
权益状况修正是将可比实例在其自身权益状况下的价格调整为委估房地产
权益状况下的价格。权益因素修正的主要因子包括: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期限、
共有情况、用益物权设立情况、担保物权设立情况、租赁或占用情况、拖欠税费
情况、查封等形式限制权力情况、权属清晰情况等。
确定评估价值:
将所选取的若干个可比实例价格经过上述各项比较修正后,选用简单平均法
或算术平均法计算综合结果,并以此作为委估房地产的最终评估价值。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
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
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A.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前期及其他费用+资金成本)-可抵扣增值税
a.建安工程造价
对大型、价值高、重要的建(构)筑物,重置成本的计算主要采用“重编预
算法”或“类比法”。“重编预算法”是根据图纸及实地的测量计算或原竣工资
料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量,以工程量为依据按当地现行定额计算定额直接费,然
后计算各项取费,材料差价,确定工程造价。“类比法”是通过调整典型工程案
例或工程结算实例建安工程造价后求取此类房屋建筑物的建安工程造价。
对于价值量小、结构简单的建(构)筑物采用“类比法”或“单方造价法”
确定委估建筑的建安工程造价。
b.前期及其它费用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参考国家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根据企业
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确定。以建安工程造价为计算基础,本次评估计取标准如下:
前期及其他费用表
按建安工程造价计算的项目: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数 费率(含税) 费率(不含税)
合 计 5.46% 5.21%
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建安工程含税造价×含税费率
前期及其他费用(不含税)=建安工程含税造价×不含税费率
c.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是指房屋建造过程中所耗用资金的利息或机会成本。贷款利率按评
估基准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结合委估资产建设规模,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建造期资金按照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建安工程造价(含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贷款利率×合
理建设工期×1/2
d.可抵扣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 2019 年第 39 号文件,对于符合增值
税抵扣条件的,按计算出的增值税从房屋建筑物重置成本中予以扣减。
B.成新率的确定
以现场勘查结果,结合房屋建筑物的具体情况,分别按年限法和勘察法的不
同权重加权平均后加总求和,确定综合成新率。
a.年限法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经济寿命年限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数据与参数手册》确定。
b.勘查法成新率的确定
主要依据《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根据现场勘查记录的各分部分项工程
完好分值测算出结构、装修、设备三部分的完好分值,然后与这三部分的标准分
值比较,求得三部分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确定成新率。计算公式:
勘查法成新率=结构部分成新率×G+装修部分成新率×S+设备部分成新率×B
式中:G、S、B 分别为结构、装修、设备评分修正系数。
两种方法计算出的成新率按不同权重折算,加总求和确定。
c.综合成新率的确定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察法成新率×60%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固定资产-房地产账面原值 16,372.65 万元,账面净值 10,413.02 万
元;评估价值原值 24,856.51 万元,评估净值 14,379.41 万元,评估增值 3,966.40
万元,增值率 38.09%。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资产评估基准日账面价值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台(套、项、辆)
类别 项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机器设备 4,716 4,716 47,653.87 10,873.86
车辆 32 32 633.19 26.50
电子设备 2026 2,033 1,481.05 208.48
减:减值准备 60.87
类别 项数 数量 账面原值 账面净值
合计 6,758 6,781 49,768.11 11,047.97
企业对固定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折旧及摊销按照预计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
并按预计使用年限和残值确定折旧率,对部分闲置或已停用的设备计提值准备。
(2)评估方法
机器设备大多为单台机器设备,不具有整体获利能力;无法在现行市场中找
到相同类似的可比参照物,因此本次评估适宜采用成本法,对部分车辆适宜采用
市场法,以不含税价值确定评估价值,数量以评估基准日实际数量为准。
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被评估资产的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业已存
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各种
评估方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综合成新率
标准成套的机器设备通过市场途径确定购置价,加计该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
所应发生的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必要的附件配套装置费,按照委估资产所在地
区现行市场的取费标准,计取建设工程前期及其它费用和资金成本,结合国家相
关税费规定,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的确定:
重置成本=购置价×(1+运杂费率+安装调试费率+基础费率)×(1+前期及
其他费率)×(1+资金成本率)-进项税
办公用电子设备通过市场询价确定购置价,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购置价-进项税
车辆通过市场询价,加计购置税、其他费用,确定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购置价+购置税+其他费用-进项税
A.购置价
通过市场询价、直接向经销商或制造商询价、2023 年《机电产品报价手册》;
汽车之家、太平洋汽车网、中关村在线的价格信息等,并考虑其价格可能浮动因
素确定;
对于目前市场已经不再出售或无法查到购置价,但已出现替代的标准专业设
备和通用设备在充分考虑替代因素的前提下,通过市场询价及查阅有关价格手册,
进行相应调整予以确定,或直接以市场不含税二手价确定,对于目前已出售的停
用设备,按其售价确定;对于暂未出售的停用设备,按其处置价格确定;对于按
保密制度无法处置的设备,本次按零值确认。
B.运杂费
按设备基价的运杂费率计算,计算公式:
运杂费=设备购置价×运杂费率
C.安装调试费
按设备基价的安装费率计算,计算公式:
安装费=设备购置费×安装费率
D.基础费
按设备基价的基础费率计算。计算公式:
基础费=设备购置价×基础费率
对于设备基础费已列入房屋建筑物中评估的,则设备中不重复计算。
E.前期及其他费
建设工程前期费用依据国家规定,结合建设工程所在地实际情况,根据企业
固定资产的投资规模确定。以建安工程费用为计算基础,本次评估计取标准如下:
前期及其他费用表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数 费率(含税) 费率(不含税)
序号 取费项目 取费基数 费率(含税) 费率(不含税)
合 计 5.46% 5.21%
F.资金成本
资金成本是指设备购置过程中所耗用资金的利息或机会成本。贷款利率按评
估基准日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确定,
结合委估资产建设规模,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建造期资金按照均匀投入计算。
资金成本=[设备购置费(含税)+运杂费(含税)+安装调试费(含税)+基础费(含
税)+前期及其他费用(含税)]×贷款年利率×合理工期(年)×1/2
对需安装的机器设备以上费用全部考虑;
对非安装机器设备则只考虑机器设备运杂费,同时根据设备购置价结合使用
状况适当考虑资金成本;
对机器设备购置价中已包含运杂费、安装费,则直接按购置价加计前期及其
他费用及资金成本。
A.主要机器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年限法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机器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参照《资产评估常用方法与参数手册》确定;
已使用年限:根据已安装使用日期至评估基准日的时间结合设备的开机率确
定;
勘查法成新率=∑技术观察分析评分值×各构成单元的分值权重×100%
综合成新率=年限法成新率×40%+勘查法成新率×60%
B.一般或低值设备成新率的确定
成新率=(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100%
C.车辆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二手车
鉴定评估技术规范》,结合车辆的类型分别运用年限法、里程法计算其成新率,
按孰低原则确定理论成新率,然后将理论成新率与勘查法成新率加权平均,形成
综合成新率,计算公式如下:
年限法成新率(有强制报废年限)=(强制报废年限-已使用年限)/强制报废年
限×100%
年限法成新率(无强制报废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
限×100%
里程法成新率=(引导报废里程-已行驶里程)/引导报废里程×100%
理论成新率=MIN(年限法成新率,里程法成新率)
勘查法成新率=∑技术观察分析评分值×各构成单元的分值权重×100%
综合成新率=理论成新率×40%+勘查法成新率×60%
对目前市场已经不再出售同类型的车辆则直接采用市场法以同类型设备的
市场二手价确定评估价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机器设备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净值 评估净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B-A)/A
机器设备 10,873.86 14,400.46 3,526.60 32.43
车辆 26.50 175.92 149.43 563.88
电子设备 208.48 252.27 43.78 21.00
减:减值准备 60.87 - - -
合计 11,047.97 14,828.65 3,780.68 34.22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在建工程为正在建设的“700-2104-0001 202#厂房适应性改
造项目”,工程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 3 项、设备安装工程 1 项。账面价值
账面价值为土建及设备安装工程,土建工程主要为 202#厂房适应性改造费;
设备安装工程为设备购置费用。
企业对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对于在建项目,在核实账面价值的基础上,按照合理建设工期重新计算资金
成本确定评估价值;对于正在调试中的设备,由于尚未达到预计使用状态,本次
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估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在建工程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项目
A B C=B-A D=(B-A)/A
土建工程 589.80 601.00 11.19 1.90
设备安装工程 30.11 30.11 0.00 0.00
在建工程合计 619.91 631.11 11.19 1.81
纳入评估范围的使用权资产账面值 460.36 万元,为企业根据新租赁准则的
相关规定,对租赁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渭滨区清姜路 75 号的技术中
心大楼等按租赁准则确认的租赁资产的账面净值。
经评估,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 460.36 万元,评估价值 460.36 万元,无增减
值。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 5,106.39 万元。
企业对土地使用权按实际成本计价,摊销期按法定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
销;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根据《资产评估执业准则-不动产》,结合评估对象特点、价值类型、资料
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逼近法三种资产评估基本
方法以及假设开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等衍生方法的适用性,根据产权持有人提
供的有关资料和掌握的市场地价资料,经过实地勘察和认真分析,结合委估宗地
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本次土地使用权评估方法选
用分析如下:
A.根据现场勘查索取资料和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掌握的市场地价资料,经过实
地勘察和分析,结合待估宗地的区位、用地性质、利用条件及当地土地市场状况,
市场上无可比交易价格,故不适宜选择市场法。
B.由于待估宗地当地的征地成本统计资料可以取得,各项征收标准、税费标
准明确,故适宜选择成本逼近法。
C.待估宗地位于宝鸡市的基准地价覆盖范围内,该城区的基准地价基准日为
价修正系数表等资料,故适宜选择基准地价修正法。
D.收益还原法适用于有现实收益或潜在收益的土地或不动产估价。估价对象
为工业用地,单纯土地出租或作为办公场地并不能产生明显收益,故本次评估不
宜采用收益还原法。
E.剩余法适用待开发或待拆迁改造再开发的土地评估。估价对象作为开发完
成的工业用地,且本次评估目的为现状条件下的地价评估,不考虑再开发等情况,
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剩余法。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选择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修正法。最终将评估结果与
当地市场上同类用地的地价水平进行分析、比较,以适当的方法求取土地评估价
值。
成本逼近法是以开发土地耗费的各项费用之和为主要依据,再加上客观的利
润、利息和缴纳的税金及土地增值收益来确定土地价格的估价方法。
土地价格=土地取得费+土地开发费+税费+利息+利润+土地增值收益
此为无限年期地价,需修正到有限年期,年期修正系数公式为:
式中:k—年期修正系数;
r—土地还原利率;
m—土地剩余使用年期;
基准地价修正法是利用城镇基准地价和基准地价修正系数表等评估成果,按
照替代原则,对待估宗地的区域条件和个别条件等与其所处区域的平均条件相比
较,对照修正系数表选取相应的修正系数对基准地价进行修正,进而求取待估宗
地在评估基准日价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
P=P1b×(1+ΣKi)×Kj+D
式中:P—待估宗地土地使用权价值;
P1b—土地所在城区某一用途、某级别的基准地价;
ΣKi—宗地地价修正系数
Kj—评估基准日与基准地价估价期日、容积率、土地使用年限等其他修正系
数;
D—土地开发程度修正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单位:万元
内容或名称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额 增值率%
土地使用权 6,399.44 5,106.39 6,574.37 1,467.98 28.75
合 计 6,399.44 5,106.39 6,574.37 1,467.98 28.75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无形资产共计 223 项,包括专利权、著作权、注册商标
及软件、美术作品著作权、备案网站(域名)。原始入账价值 2,375.90 万元,账
面价值 7.10 万元。
企业对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价,摊销期按法定使用年限采用直线法摊销;
未计提减值准备。
(2)评估方法
A.评估方法的选择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
为由于目前国内外市场上与被评估专利权相同或相类似的较少,无法收集到可比
交易案例,因此不适宜采用市场法;考虑到被评估专利权的成本只反映了无形资
产的投入,不能反映其对社会和企业的有用性,故不适宜采用成本法;由于专利
权在企业经营中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未来具有持续发挥作用并且能带来经济利益,
其收益预测资料可以取得,具备采用收益法评估条件。综上,对于未来一定期间
内能够持续带来经济利益的专利权本次评估采用收益法-收入分成法评估;对于
未来带来的经济利益不确定的专利权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
B.收入分成法技术模型
收入分成法是通过预测无形资产未来对企业经营贡献的收益进行折现,以此
确定无形资产评估价值的评估方法。
基本计算公式:
n
kRi
P??
i ?1 (1 ? r )
i
其中 P ——无形资产估值价值;
Ri ——第 i 年无形资产相关产品当期年收益额;
i ——收益年期;
r ——折现率;
k ——专利权在收益中的分成率。
C.收入分成法评定过程
收益年限的确定:
委估资产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综合考虑了技术的
经济使用年限和法定保护年限、该行业技术的更新换代年限、市场规模和竞争及
产品寿命等因素,确定本次评估的收益年限。
经分析未来专利权形成的收入主要为雷达产品销售收入。本次评估依据长岭
科技提供的未来盈利预测,结合历史期已经实现收入等相关资料预测确定未来收
益。
分成率的确定:
根据委估资产持有人的行业类型、经营状况,参考同行业的无形资产贡献率
平均比例,估算委估资产的分成率,结合委估资产使用状况确定未来收益期的衰
减率。
未来收益的确定:
未来净收益=未来无形资产收入×分成率×衰减率
折现率的确定:
无形资产折现率依据企业价值中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认折现率的原理,确定
企业营运资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三部分结构比例,分别选取三种资产类型的
投资回报率。通过对企业全投资的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参数折算无形资产的投资
回报率。折现率模型: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营运资金占比(Wc)×营运资金报酬率(Rc)
+有形资产占比(Wf)×有形资产报酬率(Rf)+无形资产占比(Wi)×无形资产
报酬率(Ri)则:
WACC ? Wc ? Rc ? W f ? R f
Ri ?
Wi
营运资金报酬率(Rc)取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有形资产报酬率(Rf)取 5 年以上长期银行贷款利率 4.2%并采用等额年金
计算后作为投资固定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营运资金占比(Wc)、有形资产占比(Wf)及无形资产占比(Wi)选取可
比上市公司的结构比例。
D.成本法评定过程
采用成本法进行其他无形资产评估时,应当合理确定其重置成本。重置成本
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等。
评估价值=取得成本+利润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
据调查、了解该项资产是在国内申请注册的商品品名商标,具有专用权,为该公
司所特有,所以商标权对于提高公司知名度、拓展市场方面没有显著作用,且无
法为企业实现超额收益提供帮助;资产交易市场中无可比较的交易案例,因此本
次对商标权的评估不适宜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故采用成本法评估。
成本法评估价值计算公式:
评估价值=商标注册费+评审费+设计费+利润
其中商标注册费、评审费等通过市场询价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内容或名称 费值
序号 内容或名称 费值
合计 1910
对于各类财务、管理软件等属于通用性的应用软件,本次评估在调查其当前
市场售价情况的基础上,采用市场法,以现行市场价格确定不含税评估价值。对
于停用无使用价值的软件按零值确定评估价值。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认
为各项著作权在市场上无法找到类似销售案例,难以采用市场法;著作权产生的
直接收益或成本节约难以与其他各类资产贡献明确区分并量化,也无法采用收益
法;企业有明确的开发过程记录,并且评估对象是著作权资产的全部财产权,其
重置成本能够与该权益相对应,故采用成本法。
评估价值=重置成本
=开发成本+维护成本+注册成本
根据本次评估目的所对应的经济行为的特性,以及评估现场所收集到的企业
经营资料,通过对收益法、市场法、成本法的适用性分析,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根
据调查、了解该项资产是在国内申请注册的备案网站(域名),具有专用权,为
该公司所特有,所以该备案网站(域名)无法为企业实现超额收益提供帮助;资
产交易市场中无可比较的交易案例,因此本次对备案网站(域名)的评估不适宜
采用收益法、市场法,故采用成本法评估。
备案网站(域名)评估值=注册费+续费价格
(3)无形资产-专利权收益法评估过程
无形资产-专利其中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专利 67 项(主要为与雷达产品相关的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收益预测年限取决于专利技术的经济寿命年限,即能为投资者带来超额收益
的时间。由于各领域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快速更新,可能会使某一领域在某一
时期出现科技成果的经济寿命短于法律(合同)有效期的现象。因而科技成果的
经济寿命期限可以根据专利技术资产的更新周期剩余经济年限来确定。专利技术
资产的更新周期有两大参照系,一是产品更新周期,在一些高技术和新兴产业,
科学技术的进步往往很快转化为产品的更新换代;二是技术更新周期,即新一代
技术的出现替代现役技术的时间。
委估资产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的专利权陆续于 2008 年-2023 年形成,相关产品已在市场销售多年。本次评估综
合考虑了技术的经济使用年限和法定保护年限、该行业技术的更新换代年限、市
场规模和竞争及产品寿命等因素,预计尚可带来收益的年限可持续到 2030 年底。
长岭科技核心业务是以雷达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包括雷达产
品收入、维修收入和备件收入),历史期雷达及配套设备业务收入占比 85%,受
产品增值税政策调整及产品市场需求变化,2023 年出现小幅下滑。2023 年、2024
年收入预测,根据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及企业在手执行合同为参考依据,结合
合国家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影响,预测未来几年收入呈现增长态势,并在 2028 年
趋于稳定。预测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收入 19,231.98 65,036.94 74,019.50 82,046.04 90,293.71 95,144.27 95,144.27 95,144.27
根据长岭科技的行业类型、经营状况,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作为对比公
司,通过计算对比上市公司的无形资产的技术提成率,来确定委估无形资产的提
成率为 5.67%。
按照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一致的原则,采用未来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未来
收益额。
未来净收益=未来无形资产收入×分成率×衰减率
随着时间的推移,委估技术会不断的得到改进和完善,表现为在不断会有新
的技术改进或增加,使得现有的技术所占比重会有所下降;另一方面技术也会逐
渐进入衰退期,上述两种因素综合表现为技术分成率会逐渐降低。因此技术类资
产提成率在寿命期呈逐渐下降趋势,直到最终退出市场,新的更先进的技术取而
代之。根据企业技术专家分析判断,委估技术在 7 年内不会被完全替代,本次评
估考虑到委估技术贡献率在经济寿命期 7 年内逐渐下降趋势,按预测期内每年在
上年基础上下降 20%计算。
无形资产折现率依据企业价值中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确认折现率的原理,确定
企业营运资金、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三部分结构比例,分别选取三种资产类型的
投资回报率。通过对企业全投资的加权平均投资回报率参数折算无形资产的投资
回报率。折现率模型: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营运资金占比(Wc)×营运资金报酬率(Rc)
+有形资产占比(Wf)×有形资产报酬率(Rf)+无形资产占比(Wi)×无形资产
报酬率(Ri)则:
WACC ? Wc ? Rc ? W f ? R f
Ri ?
Wi
营运资金报酬率(Rc)取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
有形资产报酬率(Rf)取 5 年以上长期银行贷款利率 4.2%并采用等额年金
计算后作为投资固定资产的期望回报率。
营运资金占比(Wc)、有形资产占比(Wf)及无形资产占比(Wi)选取可
比上市公司的结构比例。
本次评估选取可比公司无形资产回报率的平均值作为委估无形资产的投资
回报率,故本次评估的折现率为 17.70%。
根据公式计算,得到雷达产品相关专利权的评估价值为 10,105.80 万元。具
体计算过程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2027 年 2028 年 2029 年 2030 年
收入 19,231.98 65,036.94 74,019.50 82,046.04 90,293.71 95,144.27 95,144.27 95,144.27
衰减率 20% 20% 20% 20% 20% 20% 20% 20%
分成率 5.67% 4.54% 3.63% 2.90% 2.32% 1.86% 1.49% 1.19%
未来净收益 1,090.45 2,952.68 2,686.91 2,379.34 2,094.81 1,769.68 1,417.65 1,132.22
折现率 17.70% 17.70% 17.70% 17.70% 17.70% 17.70% 17.70% 17.70%
折现期 0.13 0.75 1.75 2.75 3.75 4.75 5.75 6.75
折现系数 0.9790 0.8849 0.7519 0.6388 0.5427 0.4611 0.3918 0.3329
折现值 1,067.55 2,612.83 2,020.29 1,519.92 1,136.85 816.00 555.44 376.92
评估值 10,105.80
(4)评估结果
经评估,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内容或名称 原始入账价值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专利权 0.00 0.00 10,108.65 10,108.65
软件 2,375.90 7.11 1,768.60 1,761.49
注册商标 0.00 0.00 11.08 11.08
软件著作权 0.00 0.00 539.25 539.25
美术作品著作权 0.00 0.00 0.03 0.03
备案网站(域名) 0.00 0.00 0.15 0.15
合 计 2,375.90 7.11 12,427.76 12,420.65
纳入评估范围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为计提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
备、资产减值损失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以后期间可抵减企业所得税纳
税义务的递延资产,账面价值 1,050.95 万元。
经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账面价值 1,050.95 万元,评估价值 1,050.95 万元,
无增减值变动。
纳入评估范围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长岭科技与宝鸡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管理委员会等企业的工程款、保证金,账面值合计 2,716.25 万元。
经评估,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 2,716.25 万元,评估价值为 2,716.25 万元,
无评估增减值。
(1)评估范围
纳入评估范围的负债合计 120,510.55 万元,包括:流动负债 109,922.27 万元、
非流动负债 10,588.28 万元。具体包括:应付票据 23,864.35 万元、应付账款
费 1,619.00 万元、其他应付款 1,251.58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21.70
万元、其他流动负债 1,437.73 万元、长期借款 4,983.15 万元、租赁负债 207.99
万元、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09.18 万元、预计负债 783.26 万元、递延所得税负
债 81.69 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 2,323.01 万元。
(2)评估过程及方法
为长岭科技的 553 项银行及商业承兑汇票等,主要客户为电器公司、通讯设
备公司等,签发日大多为 2022 年至 2023 年,到期日大多为 2023 年至 2024 年。
通过查验相关账簿记录、供货合同,核查期后付款情况,根据核查情况确定应付
票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应付票据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
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应付材料款等。通过抽查有关账簿记录、合同、业务发票,核查
是否有未达款项,核查期后付款情况,并选取金额较大或异常的款项进行函证,
并结合替代性审核。根据核查和回函情况确定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
实应付账款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
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预收的货款。通过抽查有关账簿记录、合同、业务发票,核查是
否有未达款项,核查期后付款情况,并结合替代性审核。根据核查情况确定该款
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合同负债的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评
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已计提尚未支付的职工工资、奖金、工会经费、教育经费等。经
调查、了解企业工资执行的发放标准政策,辞退福利、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执行的会计准则,通过索取工资表,原始入账凭证,查阅工资等计提和发放、支
付的原始凭证、账簿记录,抽查核实是否存在欠发工资及欠费情况,对工资、各
项经费等计提、发放、支付的真实性的、完整性进行验证。经核实应付职工薪酬
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偿付,本次
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城建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通过查阅长岭科技纳税申报表
及税务机关减、免税的批准文件;了解其适用的税种、计税基础、税率、征减、
免税的范围与期限;查阅企业纳税凭证,检查应交税费计提是否正确、缴纳是否
及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验证。经核实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
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医保返还、集体户押金、应付股利等。通过抽查有关账簿记录,
核查是否有未达款项,对款项发生时间、原因,进行账龄分析;核查大额其他应
付款期后支付情况;对大额款项发询证函,并结合替代性审核。根据核查和回函
情况确定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经核实其他应付款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
账、明细账、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长岭科技与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姜城支行和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
限公司一年内到期的借款及利息和一年内应支付的租赁负债。
评估人员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核对,并通过对各笔非
流动负债进行函证、查阅借款合同及相关担保合同、租赁合同、评估基准日贷款
对账单、评估基准日最近一期的结息证明等方法,逐笔核对借款金额、借款期限
和借款利率、租赁期限等,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
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企业截止期末未到期票据以及合同负债对应的税金。评估人员进
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核对,并根据重要性原则采用函证、查
阅合同等方式对大额款项进行核实,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本次以评估
目的实现后长岭科技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金额作为评估价值。
为企业与中国工商银行宝鸡姜城支行为期 7 年的借款,于 2027 年 6 月到期;
以及与陕西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为期 2 年的借款,于 2025 年 9 月到期。通过
抽查有关借款合同,核实款项发生时间、内容,进行账龄分析;对该款项发询证
函,并结合替代性审核。根据核查和回函情况确定应付款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经核实长期借款账面与会计报表、总账、明细账、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经核实
本次纳入评估范围的长期借款未来均需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
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租赁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而产生的款项。评估人员
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的核对。并抽查租赁合同、原始凭证、
银行进账单等程序,验证记账依据的正确性。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评
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已计提尚未支付的内退人员薪酬。经调查、了解公司关于内退人
员薪酬的发放标准政策以及执行的会计准则,通过索取工资表,原始入账凭证,
查阅工资及各项保险等需支付的原始凭证、账簿记录,抽查核实长期应付职工薪
酬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验证。经核实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
账、明细账、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未来均需偿付,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
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为长岭科技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1-9 月补提质保费用而预提的负
债及预计的投资损失。
评估人员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明细表核对,通过调查预计负
债发生的原因,查阅预计负债计提的相关依据等资料核实预计负债的金额。核实
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长岭科技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具体为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宏星电气和递延租赁负债产生的所得税负债。通过查阅长岭科
技纳税申报表,了解其适用的税种、计税基础、税率,检查计提是否正确,对其
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验证。经核实递延所得税负债账面值与会计报表、总账、明
细账、评估明细表核对相符。本次评估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定评估价值。
主要内容为企业欠付的货款。评估人员进行总账、明细账、会计报表及评估
明细表核对,并根据重要性原则采用函证、查阅合同等方式对大额款项进行核实,
核实结果账、表、单金额相符。本次以评估目的实现后长岭科技实际需要承担的
负债金额作为评估价值。
(3)评估结果
经评估,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负债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科目名称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应付票据 23,864.35 23,864.35 0.00 0.00
应付账款 65,193.95 65,193.95 0.00 0.00
合同负债 5,614.37 5,614.37 0.00 0.00
应付职工薪酬 6,719.60 6,719.60 0.00 0.00
应交税费 1,619.00 1,619.00 0.00 0.00
其他应付款 1,251.58 1,251.58 0.00 0.00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221.70 4,221.70 0.00 0.00
其他流动负债 1,437.73 1,437.73 0.00 0.00
长期借款 4,983.15 4,983.15 0.00 0.00
租赁负债 207.99 207.99 0.00 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209.18 2,209.18 0.00 0.00
预计负债 783.26 783.26 0.00 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81.69 81.69 0.00 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 2,323.01 2,323.01 0.00 0.00
负债合计 120,510.55 120,510.55 0.00 0.00
(五)收益法评估情况
本次评估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现金流量折现
法的描述具体如下:
基本计算模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负债价值
E=B-D
企业整体价值:B=P+I+C
式中:
B:评估对象的企业整体价值;
P:评估对象的经营性资产价值;
I:评估对象的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C:评估对象的溢余或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价值;
D:付息债务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模型:
n
Ri Ri ?1
P?? ?
i ?1 (1 ? r ) r (1 ? r ) n
i
式中:
Ri:评估对象未来第 i 年的现金流量;
r:折现率;
n:评估对象的未来经营期。
收益期,根据长岭科技章程、营业执照等文件规定:营业期限 2001 年 12 月
预测期,根据公司历史经营状况及行业发展趋势等资料,采用两阶段模型,
即评估基准日后数年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和政策、市场等因素对企业收入、成本费
用、利润等进行合理预测,假设永续经营期与明确预测期最后一年持平。
(1)现金流折现模型的确定
按照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一致的原则,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确定评估对象
的企业价值收益指标。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净增加
确定预测期净利润时对长岭科技财务报表编制基础、非经常性收入和支出、非
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和溢余资产及其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等方面进行适当的调
整,对长岭科技的经济效益状况与其所在行业平均经济效益状况进行必要的分析。
(2)营业收入预测
通过对企业未来发展预测、企业历史年度营业收入的变动分析,结合以上主
要经营业务的特点,对营业收入的主要指标及其历史变动趋势进行分析判断:
长岭科技核心业务是以雷达及配套设备研发、生产、销售为主(包括雷达产
品收入、维修收入和备件收入),历史期雷达及配套设备业务收入占比 85%,受
产品增值税政策调整及产品市场需求变化,2023 年出现小幅下滑。2023 年、2024
年收入预测,根据企业提供的盈利预测及企业在手执行合同为参考依据,结合
合国家规划以及相关政策影响,预测未来几年收入呈现增长态势,并在 2028 年
趋于稳定。
机加零件业务 2022 年收入出现大幅下滑,2023 年企业通过市场布局调整收
入已呈现回升趋势,预计 2025 将回升至 2021 年水平,2025 年后将持续增长,
并在 2028 年趋于稳定。未来年度,对该板块收入结合历史水平并考虑一定的增
长进行预测。
其他业务主要为委托加工、光伏支架业务。委托加工业务相对稳定,未来年
度根据历史平均水平进行预测;光伏支架业务为近几年新拓展的业务,受订单集
中承接影响,2023 年度业务规模增长较快,预计 2024 年将略有下降,后期将趋
于平稳,未来年度该板块收入以近两年的平均收入规模进行预测。
经上述分析,最终确定预测期营业收入。
永续期假设与 2028 年持平。
(3)营业成本预测
通过对企业历史年度成本分析,结合企业自身的特殊情况,营业成本主要核
算内容包括直接材料、人工成本、水电费、折旧、低值易耗品摊销和其他制造费
用等。由于企业主要产品的多样性及差异性,对于企业的营业成本,主要根据各
业务板块的成本构成,人工考虑一定的薪资增长率及对应规模所需要新增的人员
进行预测,折旧摊销部分根据企业现有规模及资本性支出进行预测,其他成本构
成根据历史年度各项成本的占比进行预测。
永续期假设与 2028 年持平。
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22,121.69 71,741.31 83,890.19 92,787.88 101,990.86 107,889.01 107,889.01
营业成本 13,899.29 43,124.95 51,770.83 56,923.20 62,309.43 66,495.60 66,495.60
(4)销售费用预测
销售费用主要为工资及附加费、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质保费等,其中工资
及附加费、业务招待费、质保费近年来占销售费用的平均比例达到了 85%,历史
期两年一期销售费用率分别为 0.82%、1.10%、1.52%。
本次评估根据企业盈利预测资料,结合企业历史年度销售费用的结构分析,
对于与销售收入相关性较大的费用如:差旅费、业务招待费、质保费、招标代理
费等,业务拓展将会导致销售费用呈现增长趋势,因此以历史期销售费用占收入
比例进行预测;其他经常性费用,根据企业的相关政策及发展规划,在剔除历史
期非正常变动因素的基础上以历史期平均值予以预测。
永续期假设与 2028 年持平。
(5)管理费用预测
管理费用主要为工资、修理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招待费、折旧摊
销费等。其中工资费用平均占比 9%,历史期两年一期管理费用率分别为 12.65%、
包括职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费等。该类费用主要与未来工资增长幅
度及企业薪酬政策相关。根据历史期人员薪酬水平,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状况,
通过预测未来管理人员人数和人均年薪酬,确定预测期的人员薪酬。
折旧为固定资产每年应计提的折旧费用,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
乘以年折旧率进行预测;摊销以无形资产的年摊销额作为预测值。
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及其他管理费用等。根据各项管理费用在
历史年度中的平均水平,在剔除历史期非正常变动因素的基础上以历史期平均值
予以预测。
因业务拓展将会导致该类费用呈现增长趋势,因此以历史期该类费用占收入
比例进行预测。
永续期假设与 2028 年持平。
(6)财务费用预测
本次收益法评估模型选用企业自由现金流,对应的折现率为 WACC,故不
需要对财务费用进行单独预测。
(7)研发费用预测
研发费用主要为工资、直接材料、外协费、事务费、管理费、折旧费等。其
中工资费用平均占比 4%,历史期两年一期研发费用率分别为 11.50%、15.85%、
包括职工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费等。该类费用主要与未来工资增长幅
度及企业薪酬政策相关。根据历史期人员薪酬水平,结合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状况,
通过预测未来研发人员人数和人均年薪酬,确定预测期的人员薪酬。
折旧为固定资产每年应计提的折旧费用,以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的账面原值,
乘以年折旧率进行预测。
以历史期该类费用占雷达产品收入比例进行预测。
永续期假设与 2028 年持平。
(8)所得税预测
长岭科技为一般纳税人,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且按规定研发费
用 2021 年开始可实行 100%加计扣除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实施条例》,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条例的规定计算。
(9)税金及附加预测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房产税、土地使用
税等。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按照企业实际执行的税率进行预测。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根据其相应的计税基础及相关税率进行预测。
永续期假设与 2028 年持平。
(10)折旧及摊销预测
根据企业现行的会计政策、依据评估基准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
以及未来更新固定资产折旧进行预测。
(11)资本性支出预测
企业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的正
常更新投资。
算以及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预测。增量资产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包括:
目前暂无增量资产的投资计划。
业固定资产规模、企业更新改造计划相关,根据企业以前年度的支出情况及设备
更新改造计划测算。
(12)营运资金预测及增加额的确定
企业基准日营运资金根据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计算确定。
基准日营运资金=流动资产(不含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流动负债(不含
付息负债及非经营性负债)
企业营运资金追加额系指企业在不改变当前主营业务条件下,为保持企业持
续经营能力所需的新增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的追加是指随着企业经营活动的变化,获取他人的商业信用而占用
的现金,正常经营所需保持的现金、存货等;同时,在经济活动中,提供商业信
用,相应可以减少现金的即时支付。营运资金的增加只需考虑正常经营活动所需
保持的现金、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主要因素。
结合长岭科技业务结算环境的特殊性和历史期实际经营情况,对企业历史期
经营性流动资产、负债与经营收入和经营成本的周转率分析,取其基准日经营性
周转率指标,预测未来收益期每年营运资金需求量,计算营运资金净增加额。
以后年度需要追加的营运资金=当年度需要的营运资金-上一年度需要的营
运资金
营运资金预测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永续期
营业收入 22,121.69 71,741.31 83,890.19 92,787.88 101,990.86 107,889.01 107,889.01
营业成本 13,899.29 43,124.95 51,770.83 56,923.20 62,309.43 66,495.60 66,495.60
税金及附加 291.56 1,009.58 1,142.93 1,209.38 1,274.48 1,343.79 1,343.79
销售费用 246.97 798.98 872.81 939.34 1,008.13 1,056.41 1,056.41
管理费用 4,109.77 10,423.96 10,958.61 11,544.30 12,101.98 12,663.09 12,663.09
研发费用 2,663.85 11,259.78 12,748.92 13,824.29 14,954.10 15,815.91 15,815.91
财务费用 - - - - - - -
营业利润 910.25 5,124.06 6,396.09 8,347.37 10,342.74 10,514.21 10,514.21
利润总额 910.25 5,124.06 6,396.09 8,347.37 10,342.74 10,514.21 10,514.21
所得税费用 - - - - - - -
净利润 910.25 5,124.06 6,396.09 8,347.37 10,342.74 10,514.21 10,514.21
折旧 625.40 2,475.93 2,317.11 1,942.36 1,824.31 1,571.70 1,571.70
无形资产摊销 35.10 139.40 139.15 138.60 138.60 138.60 138.60
追加资本性支出 2.65 721.99 721.99 721.99 721.99 721.99 1,710.30
营运资金净增加 -986.19 -2,406.31 2,980.98 3,359.45 3,394.12 1,510.90
项目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永续期
扣税后利息 - - - - - - -
净现金流量 2,554.29 9,423.71 5,149.38 6,346.89 8,189.54 9,991.62 10,514.21
(1)折现率模型
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定价模型(WACC)。
R(WACC)=Re×We+Rd×(1-T)×Wd
式中:Re:权益资本成本
Rd:付息负债资本成本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
T:适用所得税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 Re 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
计算公式如下:
Re=Rf+β×MRP+Rc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Rm-Rf):市场平均风险溢价
Rm:市场预期收益率
β:预期市场风险系数
Rc: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2)各项参数的选取过程
无风险收益率是指在当前市场状态下投资者应获得的最低收益率。通常国债
是一种比较安全的投资,因此国债收益率可视为投资方案中最稳妥,也是最低的
收益率,即安全收益率。本次评估,通过查询 WIND 金融终端,选取距评估基
准日剩余到期年限为 10 年以上的国债平均到期收益率 3.04%做为无风险收益率。
市场风险溢价(Market Risk Premium)是投资者投资股票市场所期望的超过
无风险收益率的部分,是市场预期回报率与无风险利率的差。
本次评估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综合指数为基础,按收益
率的几何平均值、扣除无风险收益率确定,经测算,市场风险溢价确定为 6.64%。
β值被认为是衡量公司相对风险的指标。通过查询 WIND 金融终端,在综
合考虑可比上市公司与被评估企业在业务类型、企业规模、盈利能力、成长性、
行业竞争力、企业发展阶段等多方面可比性的基础上,选取恰当可比上市公司的
适当年期评估基准日有财务杠杆的β值、付息债务与权益资本比值,换算为无财
务杠杆的β值,取其算术平均值,即 0.9329。
评估人员在分析被评估企业与可比公司在融资能力、融资成本等方面差异的
基础上,结合被评估企业未来年度的融资情况,采用可比公司的平均资本结构做
为目标资本结构;确定资本结构时,已考虑与债权期望报酬率的匹配性以及在计
算模型中应用的一致性;则风险系数β值为 0.9522。
公司特定风险是指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变化、生产要素供给条
件变化以及同类企业间的竞争,资金融通、资金周转等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因素
对长岭科技预期收益带来的影响。
由于长岭科技为非上市公司,而评估参数选取的可比公司是上市公司,故需
通过特定风险系数调整。在综合考虑长岭科技的风险特征、企业规模、业务模式、
所处经营阶段、核心竞争力、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依赖等因素后,经综合分析,确
定长岭科技的特定风险系数为 2%。
将选取的无风险报酬率、风险报酬率代入折现率估算公式计算得出折现率为
Re=Rf+β×MRP+Rc
=11.36%
根据上述资本结构确定原则及方法,Wd、We、Rd 的确定如下:
Wd:付息债务资本结构比例为 2.38%;
We:权益资本结构比例为 97.62%;
Rd:本次评估在考虑被评估企业的经营业绩、资本结构、信用风险、抵质
押以及担保等因素后,Rd 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LPR)为基础调整得出,取 4.20%;
则:R=Re×We+Rd×(1-T)×Wd
=11.17%
折现率 R(WACC)为 11.17%。
预测期后经营按稳定经营预测,永续经营期年自由现金流,按预测末年自由
现金流调整确定。
预测期后终值公式为:Pn=Rn+1×终值系数
主要调整包括:
正常更新支出,以满足预测期后企业经营需求,预计预测期后资本性支出为
产的折旧和摊销,预计预测期后折旧和摊销支出为 1,710.30 万元。
永续期不需补充营运资金。
预测年后按上述调整后的自由现金流量 Rn+1 为 10,514.21 万元。
故企业终值 Pn=Rn+1×终值系数
=10,514.21×5.4136
=56,919.73 万元
根据前述对预期收益的预测与折现率的估计分析,将各项预测数据代入本评
估项目的收益法模型,计算得出经营性资产评估价值 88,713.24 万元。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2027年 2028年 永续期
净现金流量 2,554.29 9,423.71 5,149.38 6,346.89 8,189.54 9,991.62 10,514.21
折现系数 0.9863 0.9237 0.8308 0.7474 0.6723 0.6047 5.4136
净现值 2,519.30 8,704.68 4,278.10 4,743.67 5,505.83 6,041.93 56,919.73
(1)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为:预付账款中的工程款、其他应收款中的保证金、其他流动
资产、在建工程、递延所得税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本次评估主要采用成本法。
评估结果为 5,442.62 万元。
(2)非经营性负债评估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负债为:应付账款中的设备款及工程款、其他应付款中的保证金及
应付股利、递延所得税负债;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1,757.32 万元。
(3)溢余资产评估值的确定
溢余资产为超出维持企业正常经营的富余货币资金,评估结果为 20,996.98
万元。
(4)付息债务评估值的确定
付息负债为长期借款及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中的有息借款,本次评估采
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为 8,993.01 万元。
(5)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的确定
根据长期股权投资单位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计算确定长期
股权投资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按照相应的投资比例,确定长期股权投资评
估价值。经计算,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价值为 20,086.11 万元。
通过上述评估过程,在假设前提成立的情况下,采用收益法根据设定的预测
基础和预测原则,得出以下评估结果:
(1)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负债价值+溢
余资产+长期股权投资价值
=88,713.24+5,442.62-1,757.32+20,996.98+20,086.11
=133,481.63 万元
(2)付息债务价值的确定
企业的付息债务为长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 8,993.01 万元。
(3)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133,481.63-8,993.01
=124,488.62 万元
(六)利用或引用外部报告情况
本次评估所依据的长岭科技财务数据账面价值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编号为希会审字
(2024)第 0566 号,出具日期为 2024 年 3 月 15 日。
(七)估值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的说明
(1)土地使用权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 2 宗土地使用权证载权利人为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
公司,为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岭科技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非公开协
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尚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长岭科技出具
了相关产权承诺函,承诺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的土地使用权归其所有,不存在
权属争议。本次评估是在假设下列土地使用权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下做出
的,亦未考虑将来办理产权变更等需要支付的费用。
(2)房屋建筑物
纳入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尚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资产权属资料不完备。长
岭科技出具了相关产权承诺函,承诺未办证房屋所有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争
议。本次评估是在假设上述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下做出的,亦未考虑
将来办理房产证等需要支付的费用。
本次评估对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地产,建筑面积主要依据企业提供的确权证
明、施工图纸、竣工决算等资料结合现场勘查确定,但最终面积以房屋管理部门
核发的产权证登记面积为准。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部分房屋建筑物证载权利人与实际所有权人不一致,其
中包括单身楼等 4 项房屋建筑物,证载权利人为长岭机器厂,长岭机器厂已于
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为陕西长岭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与“长岭科技”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产权变更手
续,长岭科技出具了相关产权承诺函,承诺未办理产权变更的房屋建筑物归其所
有,不存在权属争议。本次评估是在假设下列房产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下
做出的,亦未考虑将来办理产权变更等需要支付的费用。
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部分房产存在房屋权属证书证载情况与房屋实际情
况不一致的情形,对于面积不一致的房产,本次评估按照实际面积进行估值计算。
(3)车辆
纳入评估范围的 2 辆机动车,证载权利人与长岭科技名称不符,资产权属存
在瑕疵,长岭科技已提供产权承诺函,承诺纳入评估范围的车辆属长岭科技所有,
不存在产权争议。本次评估是在假设不存在产权纠纷的前提条件下做出的,亦未
考虑将来办理过户等需要支付的费用。
长岭科技为保密单位,涉及保密业务,本次申报的部分资产(主要为存货、
固定资产等),由于涉密原因,对关键技术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和存放在保密库
房的存货仅能在现场进行有限度的勘查;现场调查期间,无法获取全部档案资料,
本次评估对于涉密资产如能够采用替代程序的则正常进行评估,对于无法采取替
代程序的,则按账面值确认评估结果。
截至本次评估基准日,长岭科技的抵押、质押情况如下:
分行签订了《并购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260300153-2020 年(公司)字 00092
号,合同约定借款金额 8,000.00 万元。借款期限为 2020 年 3 月 16 日至 2027 年
上述借款由第三方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以土地及工
业用房提供抵押担保,并签订了 0260300153-2020 年公司(抵)字 0005 号《最
高额抵押合同》。抵押物明细如下:
名称 权属证明 权利人 所在地 状况
陕(2018)西安市不动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 西安市高新区毕
工业用房 正常使用
产权第1331525号 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原一路西段901号
陕(2018)西安市不动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 西安市高新区毕
工业用房 正常使用
产权第1331529号 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原一路西段901号
陕(2018)西安市不动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 西安市高新区毕
工业用房 正常使用
产权第1331526号 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原一路西段901号
陕(2018)西安市不动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 西安市高新区毕
工业用房 正常使用
产权第1331527号 创业产业园有限公司 原一路西段901号
上述借款由长岭科技以其持有的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业产业园有限公
司 100%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并签订了 0260300153-2020 年公司(质)字 0006 号
《质押合同》。质押物明细如下:
出质人 质物 质物状况 其他
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 持有的西安高科智能制造创新创
长岭科技 正常
业产业园有限公司股权 业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
(八)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结果的
影响
结构 建筑面 账面价值(万元)
建筑物名称 建成年月 用途 备注
类型 积m2 原值 净值
工业 账面值与3号
厂房 厂房合并
三十六分厂厕 工业
砖混 2005年6月 151.56 26.97 15.24
所及零星建筑 厂房
尔福伦”等 38 件商标以非公开协议方式按照评估价值转让给陕西长岭电气有限
责任公司,2023 年 11 月 30 日签订了《注册商标转让合同》。本次评估根据转
让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二、董事会对标的资产评估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的分析
(一)董事会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及交易定价的
公允性的意见
本次交易聘请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除业务关系外,评估机构及
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资产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除专业收费
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评估机构具有充分的独立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
符合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
本次交易相关评估报告的评估假设前提符合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遵循了市
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
值,为本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最终选择了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
为评估结果。
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本次资产评估工
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
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
关性一致。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以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
果作为定价依据,交易定价方式合理。本次交易聘请的评估机构符合独立性要求,
具备相应的业务资格和胜任能力,评估方法选取理由充分,具体工作中按资产评
估准则等法规要求执行了现场核查,取得了相应的证据资料,评估定价具备公允
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重组事项中所选聘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具备公允性,不
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标的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行业竞争及经营情况等内容详见本
报告书“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特点”、“三、
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五、交
易标的盈利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作价评估综合考虑了标的资产历史年度经营业绩、所在行业发展前
景、行业竞争地位和经营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标的公司后续经营中政策、宏观环境、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
董事会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及其对评估值的影响
在可预见的期间内,标的资产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
税收优惠等方面尚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迹象,其变动趋势对标的资产的估值水
平没有重大不利影响。同时,董事会将会根据行业宏观环境、产业政策、税收政
策等方面的变化采取合适的应对措施,保证标的资产经营发展的稳定。
(四)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本次标的公司长岭科技采用资产基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果,以标的公司评估
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标的资产表内及可识别的表外各项资产、
负债价值,标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对标的资产的估值具有重要影响,相关指标与评
估值并无直接线性变动关系。
(五)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协同效应
由于本次交易尚未完成,协同效应受后续整合效果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董事会认为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之间的协同效应难以量化,基
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交易定价未考虑协同因素对估值的影响。
(六)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根据标的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要业务模式特点,选取了近年来相同或相似行业
上市公司的可比交易作为可比收购案例,相关情况统计如下:
市盈率 市净率
序号 上市公司 交易标的 评估基准日
(倍) (倍)
昌飞集团 100%股权 2022/11/30 8.62 1.41
哈飞集团 100%股权 2022/11/30 31.36 1.74
国睿防务 100%股权 2018/9/30 14.22 3.86
国睿信维 100%股权 2018/9/30 13.34 6.76
中位值 13.78 2.85
平均值 16.08 3.53
烽火电子 长岭科技 100%股权 2023/9/30 20.17 1.50
注 1: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为可比公司重组报告书或公开文件;
注 2:长岭科技市盈率=100%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前一年度归母净利润,市净率=100%
股权估值/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本次交易中,长岭科技的市盈率高于市场可比交易平均值和中位值,市净率
低于市场可比交易平均值和中位值,处于合理区间,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长岭科技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市净率比较如下:
序号 公司名称 证券代码 市盈率(LYR) 市净率
平均值 44.42 2.69
中位数 50.73 2.90
长岭科技 20.17 1.50
可比公司数据来源:wind 资讯
注:可比公司市盈率及市净率为按照 2023 年 9 月 30 日收盘价计算
可比 A 股上市公司市盈率中位数为 50.73 倍,平均值为 44.42 倍。市净率中
位值为 2.90 倍,平均值为 2.69 倍。本次评估长岭科技市盈率、市净率低于行业
的中位值及平均值。综合来看,从相对估值角度分析,本次交易的总体评估值符
合行业定价规则,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关于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及
其对交易作价的影响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
(八)关于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的差异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与评估结果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独立董事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和交
易定价的公允性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充分了解本次交易的前提下,分别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
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定价的公允性等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卓信大华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专业评估机构,本次接受
公司委托,承担目标公司股东权益的评估工作。卓信大华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
交易各相关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
关系或冲突,具有独立性。
卓信大华出具的评估报告假设前提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遵循市场通用的惯例和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
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本次交易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卓信大华根据评估方法的
适用性及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评估,
并最终确定以资产基础法的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卓信大华实际评估
的资产范围与公司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卓信大华在评估过程中遵循独立、
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评估程序,运用了规范且符合标的资产
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公允、准确,
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在本次评估过程中,卓信大华根据有关资产评估的法律法规,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在评估过程中运用的评估方法适当,评
估结果客观、公正地反映了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实际状况;本次交易标的资
产定价以卓信大华出具的评估报告为参考依据,并经交易各方综合协商确定,定
价方式合理,评估定价公允。本次交易最终价格根据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
门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报告已在陕西省国资委完成备案,
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针对本次交易,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具有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评估定价具有公允性。本次交易
以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评估值为基础,经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标
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定价公允、合理,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七章 本次交易主要合同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
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与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各方对本次重组的方案等事项进行了约定。
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乙方”,乙方 1:长岭电气、乙方 2:金创和信、乙方 3:陕西电子)及标的
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
(二)交易方案
甲方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乙方持有的长岭科技
权转让给甲方并获得甲方发行的股份及现金对价,甲方同时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将直接持有长岭科技 98.3950%股权,并依法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
(三)协议生效的先决条件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以下述先决条件的满足为前提:
产交易事项;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烽火电子股份;
国证监会”)注册;
事项审查通过;
出的同意,已经适当地取得或作出,且完全有效。
各方同意,为履行相关报批手续,各方可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协议在内的
进一步法律文件,该等法律文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若第 3.1 条项下条件不能在各方约定或预定限期内成就或满足,致使本次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无法正常履行的,协议任何一方不追究协议他方的法
律责任,但故意或严重过失(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造成先
决条件未满足的情况除外。
(四)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及股份发行方案
本次交易的最终交易价格、股份支付及现金支付比例待目标公司审计、评估
工作完成,且资产评估报告经陕西省国资委审批报备后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签
署补充协议。
本次发行的股份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
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对象为全部或部分交易对方,具体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并后续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发行对象将以其持有目标公司股权认购本次
发行的股份。
甲方向乙方发行股票的方案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应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数量=以发行股份形式向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
对价/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
经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发行数量为准。依据该公式计算的发行数量精确至个位,
不足一股的部分上市公司无需支付。
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日期间,上
市公司如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派息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
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乙方 1、乙方 3 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
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乙方 2 承诺,若其因本次交易取得的上
市公司股份,该等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内,如上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
发行价,或者本次重组完成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乙方 1、乙方 3
持有前述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基于本次交易所取得的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转
增股本等原因而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亦按照前述安排予以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安排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相关证券
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烽火电子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烽火电子新老股
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本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五)本次交易的实施
本协议生效后,各方应互相配合、办理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和过户手续。
资产交割日后,烽火电子应聘请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就乙方在本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中认购烽火电子全部新增股份所支付的认购对价
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并及时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
请办理将新增股份登记至乙方名下的手续。
甲、乙双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先决条件成就后尽快完成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的相关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交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资
并出具验资报告;在深交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份发行、登
记手续;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办理报批和/或备案手续等。
就股权资产的交割,乙方应督促丙方在先决条件成就后三十日内将甲方记载
于该公司股东名册,完成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丙方
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甲方自工商变更登记核准之日成为该公司股东,依法享有和
承担目标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标的资产完成全部交割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就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作
出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应在公告、报告后 10 个工作
日内,向深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发行的股票登记在乙方
的名下。
(六)排他期
为顺利推进本次交易,乙方及丙方承诺在本协议终止之前,未经甲方书面同
意,乙方及丙方不得就与本次交易相同或相似的任何交易、或为大致与上述相同
或相似效果的任何交易的事宜,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其他方或人士就购买标的资
产进行洽谈、联系,或向其索取或诱使其提出要约,或与其进行其他任何性质的
接触。
(七)过渡期损益安排
乙方及丙方承诺,自标的资产的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资产办理完毕过户至甲
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以下简称“交割日”)的期间(以下简称“过
渡期间”),将尽一切努力保证长岭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处于良好运营状态;除
日常经营外,不会作出对长岭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
响的交易或安排。
过渡期间内长岭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实施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对外投资、收
购或出售资产、调整公司发展战略、股权变更等重大事宜,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取
得甲方书面同意。
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产生的收益,或因其他原因而增加的净资产的部分由烽
火电子享有;所产生的亏损,或因其他原因而减少的净资产部分由各交易对方承
担,亏损部分由各交易对方各主体按照其在标的公司的相对持股比例承担并在标
的资产交割审计报告出具后 3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烽火电子全额补足。
评估基准日至资产交割日的损益的确定以资产交割审计报告为准。
(八)税费承担
各方因本次交易产生的实际税费(包括中介机构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九)承诺与保证
烽火电子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有权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烽火电子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构成其违反其作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
任何章程性文件、已经签署的协议及获得的许可,也不会导致其违反或需要获得
法院、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发出的判决、裁定、命令或同意;
烽火电子向乙方及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
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烽火电子将积极签署并准备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关的一
切必要文件,同时负责向有关审批部门申请办理与之相关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的审批手续;
烽火电子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实施的违法违规情
形;
烽火电子不存在未予以披露的任何重大诉讼、仲裁,无潜在的重大诉讼或仲
裁。
乙方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权签
署并履行本协议。
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不会构成其违反其作为一方或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
章程性文件、已经签署的协议及获得的许可,也不会导致其违反或需要获得法院、
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发出的判决、裁定、命令或同意;
乙方向烽火电子及各中介机构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和信息
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岭科技是一家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一切有关长岭科技所需之批准文件、所有权证、使用权证、注册、登记和其他手
续已经取得或正在办理之中,且正在办理之中的事项并不存在任何实质性的、将
导致该等事项办理不成的法律障碍。
乙方合法持有丙方 98.3950%的股权,其对长岭科技出资的资金来源真实合
法,不存在任何影响其作为发行对象合法合规性的情形,乙方有权利和权限转让
该等股权;该等股权之上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的情形;
乙方已经依法对丙方履行出资义务,不存在任何虚假出资、迟延出资、抽逃
出资等违反其作为股东所应当承担的义务及责任的行为;
乙方在本次针对标的资产的业务重组中将按国家税务机关规定的税项缴足
其所有到期应缴的税费,确保标的资产在业务重组过程中缴清了其所有到期应缴
的税费,无需加缴或补缴,亦无任何因违反有关税务法规及税费规定或其他行政
管理制度而将被处罚的事件发生。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不得对标的资产进行再次转让、质押、托管或设
置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或第三方权利;亦不得协商和/或签订与本协议的目的相
冲突、或包含禁止或限制本协议目的实现的条款的合同或备忘录等各种形式的法
律文件;
在标的资产移交烽火电子之前,乙方应维护标的资产的商誉、业务及经营,
保护标的资产的财产以及继续谨慎、一贯地从事经营活动并继续一贯地履行使其
经营合法有效的程序和义务;
不会因乙方的原因导致标的资产不能合法转让到烽火电子名下,亦不会在转
让完成后,任何第三方因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有权主张权利而导致
烽火电子受到利益损失,否则应承担给烽火电子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
(十)协议的生效、履行、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各自公章之日起成立,自
本协议第 3.1 条约定的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方可视为本协议最终履行
完毕。
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变更均需以书面形式作出,各方可通过签署补充协议的
方式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时,本协议方可以书面形式
解除。
(十一)违约责任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的任何一方违反其在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
承诺,即构成违约。任何一方因违约造成对方遭受任何实际经济损失,应给受损
失方补偿以使其免受损失。
协议的任何一方因违反或不履行本协议项下部分或全部义务而给对方造成
实际损失时,违约方有义务为此做出足额补偿。
协议的乙方系三方主体组成,乙方或乙方中任何一方主体于协议履行过程中
形成违约的,则乙方各主体承担连带违约赔偿责任。
三、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乙方”,乙方 1:长岭电气、乙方 2:金创和信、乙方 3:陕西电子)及标的
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之补充协议》。
因甲方无法在 2024 年 1 月 13 日前发布股东大会通知,根据相关规定,甲方
已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并以该次董事会决议
公告日作为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现目标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已完成,为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
致,各方现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
于市场参考价的 80%。市场参考价为上市公司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公告日(即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
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之一。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若
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决议公告日前若干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甲方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及 12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均
价情况如下:
单位:元/股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20 个交易日 7.64 6.12
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区间 交易均价 交易均价的 80%
前 60 个交易日 7.44 5.95
前 120 个交易日 7.90 6.32
注:“交易均价的 80%”保留两位小数并向上取整。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为 6.12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价格
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具体的发行价格调整公式
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发股票红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P1=P0/(1+n);
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有效的发行价格,n 为该次送股率或转增股本率,k 为配
股率,A 为配股价,D 为该次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有效的发行价格。
(二)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支付方式
报字(2024)第 8607 号《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标的公司 100%股权
的评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其中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5,924.00 万元;截至本补充
协议签署之日,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尚须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丙方 98.395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前述评估值扣除国有独
享资本公积后的 114,719.68 万元。
如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与上述评估值不一致,则各方一致同意按
照经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标的资产最终交易价格。
方发行股份。在本次交易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甲方如有实施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股
份价格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的交易价格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即甲方向乙方合计支付 114,719.68 万元,甲
方向乙方合计发行 146,600,791 股,具体对价情况如下:
持有长岭 支付方式 向该交易对方支
序
交易对方 科技权益 现金对价 获得股份数 股份对价 付的总对价
号
比例 (万元) (股) (万元) (万元)
陕西长岭
责任公司
陕西金创
有限公司
陕西电子
有限公司
合计 98.3950% 25,000.00 146,600,791 89,719.68 114,719.68
上述支付的现金对价和发行股份数量最终以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的标的资
产评估值计算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金额/数量为准。
(1)股份支付
标的资产完成全部交割手续后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就标的资产的交割情况作
出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书面报告。甲方在公告、报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向深
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发行的股票登记在乙方的名下。
(2)现金支付
甲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日后 6 个月内或收到本次交易的募集配套资金之日(以
实际到账之日为准)起 30 个工作日内(以期限先到为准),向乙方支付现金对
价。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套
融资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交易的实施。若甲方配套融资未实施、配套融资失败或
配套融资募集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现金对价,则甲方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或补足。
四、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称“乙方”,乙方 1:长岭电气、乙方 2:陕西电子;金创和信与乙方合称“交
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情况和交易价格
根据卓信大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和交易作价如下:
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
业绩承诺资
序 业绩承诺资 置入股权 就业绩承诺资产取得
业绩承诺资产 产评估价值
号 产所属公司 比例 的交易对价
(万元)
(万元)
以收益法定价的应
备产品的专利
如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与上述评估值不一致,则各方一致同意按
照经备案的评估结果确定业绩承诺资产范围、评估值和交易价格。
(二)业绩承诺补偿期间
乙方同意对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
若本次交易于 2024 年完成标的资产交割,则该三年为 2024 年、2025 年及 2026
年,以此类推)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的收入金额进行承诺,并在业绩承
诺资产未实现承诺的收入之情况下对甲方进行补偿。如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
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本协议项下业绩补偿期间随之顺延,总期间为本次交易实
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
为避免歧义,前述“实施完毕”指标的资产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三)承诺业绩数
乙方承诺,针对本协议第 1 条约定的业绩承诺资产,若本次交易于 2024 年
完成标的资产交割,长岭科技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的收入金额 2024 年
度、2025 年度、2026 年度分别不低于 65,036.94 万元、74,019.50 万元、82,046.04
万元。
如经陕西省国资委备案的评估结果与卓信大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评估
结果不一致,则上述长岭科技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的收入金额将进行相
应调整。
业绩承诺资产所属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法律、
法规的规定,并与甲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保持一致。
除非法律、法规规定或甲方改变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否则在业绩承诺期内,
未经甲方董事会同意,不得改变业绩承诺资产所属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若本次交易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审核、注册过程中要求对上述业
绩承诺进行调整,各方应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确认。
(四)业绩差异的确定
各方同意,甲方应当在业绩承诺期每一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业
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的收入数与截至当期期末累
积承诺收入数的差异情况,并应当由甲方聘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以下
简称“专项审核意见”)。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当期期末累积实现
收入数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之间的差异,以专项审核意见确定。
(五)业绩差异的补偿
主要应用产品在前两个会计年度中的任一会计年度或两个会计年度累积实现的
实际收入数小于同期累积承诺收入数的 90%,则业绩承诺人应对甲方进行业绩补
偿,即业绩承诺期间第一年实现收入数已达到当年承诺收入数的 90%,当年不触
发补偿程序;第一年及第二年累积实现收入数已达到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的
诺收入数的 100%,则不触发补偿。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对应期间,若触发补偿条件,则乙方须就业绩承诺
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当期期末累积实现收入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收入数的
不足部分向甲方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
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累积承诺收入数-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
产品累积实现收入数)÷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各年承诺收
入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
金额。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
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
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1)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2)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乙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 0 时,按 0 取值,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退回。
(3)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以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
价金额为限,独立、非连带地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中获得的且届时仍持有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若其届时所持的在本次交易中获得
的甲方股份不足以承担其所负全部补偿义务的,则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当期现金业绩补偿金额=当期应补偿金额—(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易中甲
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若因乙方所持甲方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乙方转让所持股份受到限制
情形出现,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乙方进行现金补偿。
需补偿当年年度报告公告后 2 个月内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公式计算并确定乙方当
年应补偿的金额及股份数量,向乙方就承担补偿义务事宜发出书面通知,并及时
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补偿事宜,对应补偿股份以人民币 1.00 元的总价格进行
回购并予以注销,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前述回购注销补偿股份事宜。
(1)如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注销方案的,甲方应履行通知债权
人等法律、法规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程序。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发出将其当年需
补偿的股份过户至甲方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指令。自该等股份过户至甲方董
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之后,甲方将尽快办理该等股份的注销事宜。
自乙方应补偿股份数量确定之日起至该等股份注销前或以现金形式替代该
等股份进行补偿前,该等股份不拥有表决权且不享有股利分配的权利。
(2)若甲方股东大会否决回购注销相关议案,甲方应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后 30 个工作日内重新制定回购注销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方书面通知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六)减值测试及补偿
甲方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业绩承诺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在年度报告公告同时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结果。
如:业绩承诺资产的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
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则乙方应向甲方另行补偿。另行补偿时,乙方应
优先以其于本次交易中获得的作为交易对价的甲方新增股份进行补偿,不足部分
以现金进行补偿。
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取得的交易
对价-(业绩承诺资产在业绩承诺期末的评估值×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
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减值补偿金额=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已补偿股份总
数×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价格-已补偿现金。
业绩承诺人减值补偿股份数=减值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
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依据本次交易前其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为
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各
方的应补偿金额=减值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减值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减值补偿金额÷
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1)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2)除非法律法规有强制性规定或各方另行约定,减值测试所采取的评估
方法应与本次交易所涉资产评估报告中收益法资产的评估方法保持一致。
(3)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以其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
价金额为限,均独立、非连带地履行减值补偿义务。
仍持有的甲方股份进行补偿,若其届时所持的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甲方股份不足
以承担其所负全部补偿义务的,则乙方承诺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若因乙方所持
甲方股份被冻结、强制执行等导致乙方转让所持股份受到限制情形出现,甲方有
权直接要求乙方进行现金补偿。
减值补偿现金补偿金额=减值补偿金额—(减值补偿已补偿股份数×本次交
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价格)。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减值补偿现金补偿金
额=减值补偿现金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交
易对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和)。
议第 5 条的约定实施。
(七)补偿数额的上限及调整
不超过其各自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业绩承诺人中的各
方就业绩承诺资产所需补偿的股份数均不超过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交易对价除
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及业绩承诺人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对应
获得的甲方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就业
绩承诺资产分别对甲方的股份补偿金额与现金补偿金额合计不超过业绩承诺人
中的各方于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对价。
义务前,如甲方实施现金股利分配,乙方所取得应补偿股份对应的现金股利部分
应无偿返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内,返还的现金股利不作为已补偿金额,不计入各
期应补偿金额的计算。分红返还金额的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的现
金股利(以税后金额为准)×当期补偿股份数量。
准。如因甲方在业绩承诺期内实施股票股利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
导致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持有的甲方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则补偿股份数量应作相
应调整,调整后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按本协议约定公式计算的调整前的当期应
补偿股份数×(1+送股或转增比例)。
(八)乙方其他承诺事项
各方同意,业绩承诺人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标的资产相关对价股份优先用于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不通过质押股份等方式逃废业绩补偿义务;未来就对价股份
设定质押、优先权或其他第三方权利时,将书面告知权利人根据本协议上述股份
具有潜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情况,并在相关协议中就相关股份用于支付业绩补偿
事项等与权利人作出明确约定。
(九)违约责任
乙方承诺将按照本协议之约定履行其补偿义务。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
定按时、足额履行其补偿义务,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应支付之日适用的中国
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 LPR 的 1.1 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直至乙方的补偿义务全部
履行完毕为止,并承担甲方为维护自身权益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用
等费用。
五、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称“乙方”,乙方 1:长岭电气、乙方 2:陕西电子;金创和信与乙方合称“交
易对方”)及标的公司(以下简称“丙方”)签署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
充协议》。协议对实际确认收入剔除募投项目产品收入的影响及剔除方式进一
步做出明确如下:
“在未来计算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时,实际确认收入需剔除募投项目产品收
入的影响。
各方一致同意,将《业绩承诺补偿协议》5.2 修改为:
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累积实现收入数=截至该年
度期末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实际收入总额(含募投项目对应产品收入
数)-截至该年度期末募投项目对应产品收入数。
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
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累积承诺收入数-截至该年度期末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
用产品累积实现收入数)÷业绩承诺期内业绩承诺资产所主要应用产品各年承
诺收入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就业绩承诺资产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
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前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
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
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
有的标的公司股权比例÷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之
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
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第八章 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
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长岭科技 98.3950%的股权,长岭科技的主营
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长岭科技所处行业为“C39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根据《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国统字〔2017〕200 号),
长岭科技属于“03 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之“033 通信设备、雷达及配套设备
制造”之“0333 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
科技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 电子核心产业”之“1.3.7 其他高端
整机产品”;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 23 号),
长岭科技属于“1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1 下一代信息网络产业”之“1.1.2
新型计算机及信息终端设备制造”之“3940*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证明,确认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生产经营符合环境保护要
求,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不存在环境保护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宝
鸡市生态环境局渭滨分局的行政处罚。
无违规证明申请的复函,确认东方长岭自成立之日至 2023 年 8 月 31 日未受到过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分局的行政处罚。2023 年 12 月 29 日,
西安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说明,确认东方长岭自 2023 年 6 月 27 日至说明出
具日,在西安高新区内未有生态环境处罚情况。2024 年 4 月 29 日,西安高新区
生态环境局已出具说明,确认自 2023 年 12 月 29 日至说明出具日,未发现东方
长岭在西安高新区内有重大环境污染事件或其他恶劣社会影响。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存在 2 宗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情
形,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
说明”之“(三)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严格遵守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自然资源管理、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违
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过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的行政处罚。2024 年 4
月 12 日,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出具证明,确认自 2023 年 10 月 16
日至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能严格遵守国家土地资源方面法律法规,未受到过宝鸡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渭滨分局的行政处罚。
先后出具证明,确认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长岭科技无违法用地行为。
和规划局先后出具证明,确认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产业园公司能够遵
守国家及地方有关土地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产业园公司拥有的
陕(2018)西安市不动产权第 0000398 号土地不存在违反国家及地方土地监管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情形,未发生受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有关反垄断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长岭科技 98.3950%的股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经营者集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向
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一)参与集中的一个经营者拥有其他每个经营者
百分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的;(二)参与集中的每个经营者百分
之五十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或者资产被同一个未参与集中的经营者拥有的”。
本次交易前,长岭科技和上市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均为陕西电子;本次交易
完成后,长岭科技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陕西
电子,即本次交易前后标的公司的控制权并未发生变化,故无需履行经营者集中
申报程序。
(4)本次交易不涉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标的公司及交易对方均为境内主体,本次交易不涉
及外商投资、对外投资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外
商投资、对外投资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
(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股权分布不再具备上市条件是指社会公众
持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4 亿元的,社会公众持
有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其中,社会公众是指除了下列股东之外的上
市公司其他股东:1、持有上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2、上
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上市公司于本次交易完成后的股权结构详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之“四、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二)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本
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均超过人民币 4 亿元,上市公司社会公众持
有的股份比例均不低于 10%,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以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
的评估报告所载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评估报告已经陕西省国
资委备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事项中所委托的评估机构具
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具有相关性,评估定价公允。
本次用于认购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为 6.12 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
(即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上市公司用于认购资产的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定价合理、
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均价的 80%。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交易经深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予
以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确定。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长岭科技 98.3950%的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
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
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
律障碍。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其全部债权债务仍由
其享有或承担,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存在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的情形,具
体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
性说明”之“(二)自有房产”。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仍为独立存续的法
人主体,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房产的过户或者转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存在 2 宗土地使用权正在办理权属证书的情
形,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
说明”之“(三)无形资产”之“1、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
技仍为独立存续的法人主体,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土地使用权的过户或者转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产业园公司存在不动产抵押、股权质押的情形,详见
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三、长岭科技合法合规性说明”之
“(七)权利限制情况”。本次交易后,产业园公司仍为长岭科技控股子公司,
即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不动产、股权的过户或者转移。
综上,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
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高新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标的公
司专注于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本
次交易完成后,一方面,上市公司将拓宽行业应用领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业
务版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另一方面,本次交易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
线资源,提高产品及区域覆盖率,增强对于客户的服务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一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
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经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了规范且独立运营
的管理体制,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且
标的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
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即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
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综上,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
面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
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
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具有健全的组织结构和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上述规范法人治理的措施不因本次交易而发生重大变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继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符合《重组
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七)项之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本
次交易完成后,烽火集团仍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国资委仍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三、本次交易是否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
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相关安排与承诺是否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
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根据希格玛会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数据) (备考数据)
总资产 430,833.07 646,769.74 50.12% 431,265.03 664,511.12 54.08%
总负债 227,482.50 382,594.28 68.19% 237,611.99 396,748.00 66.97%
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权益
资产负债率 52.80% 59.15% 12.03% 55.10% 59.71% 8.36%
营业收入 147,032.11 221,517.26 50.66% 160,001.57 244,243.97 52.65%
营业利润 6,800.34 13,110.34 92.79% 9,727.28 15,622.32 60.60%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及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拓宽行业应用领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业务
版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有助于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线资源,提高产品及区
域覆盖率,增强对于客户的服务能力。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和 2023 年
力均显著提升,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由 9,767.57 万元
提升至 15,748.01 万元,增长 61.23%,2023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由
从交易前 0.16 元/股增加至 0.21 元/股,增长 29.75%;2023 年度每股收益从交易
前 0.09 元/股增加至 0.15 元/股,增长 70.81%。
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改善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增强上市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对于因此新增的
关联交易,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
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交易价格仍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将严格遵
守《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关于关联交易事
项的规定,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均将按照规定的决策程序进行,及时对关联交易事
项进行信息披露,不利用关联交易转移、输送利润,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
合法权益。
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
均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同时烽火集团和陕西电子分别出
具了《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
关联交易”之“一、同业竞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为充分保护上市公司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烽火集团、陕西电子和长岭电气分
别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
次交易概述”之“七、本次交易相关各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的相关
规定。
(二)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
意见审计报告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市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
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长岭科技 98.3950%的股权。标的资产权属清
晰,不存在信托持股、委托持股等股权代持的情形或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
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不存在任何现有或潜在法律权属纠纷,不存在质押、抵
押、其他担保或第三方权益限制情形,也不存在法院或其他有权机关冻结、轮候
冻结、查封、拍卖该等股权之情形。标的资产的过户、转移或变更登记不存在法
律障碍,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
《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其定价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应当遵守本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规定,编制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
时募集配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百分之一百的,一
并适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审核、注册程序;超过百分之一百的,一并适用上市
公司发行股份融资(以下简称再融资)的审核、注册程序。不属于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项目配套融资的再融资,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办理”。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考虑到募集资金的
配套性,所募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
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
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
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 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
的 50%”。
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90 亿元,不超过本次交易中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的 100%,不超过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前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30%,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的适用意见——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2 号》
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将不超过募集配套资
金总额的 50%,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监
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特定对象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一)特定对象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
(二)特定对象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三)特定对象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持续拥有
权益的时间不足十二个月”。
本次交易中,相关交易对方已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做出
了股份锁定承诺,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
体方案”之“(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具体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和“第一
章 本次交易概述”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之“(五)募集配套资金具体
方案”之“5.锁定期安排”。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
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下列情形:
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
除外;
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为。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不存在《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七、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对本次交易合规性的意见详见本报告书“第十四章 对
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之“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三、
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八、本次交易符合《证券法》第九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
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
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23)》相关规定
(一)法律规定
《证券法》第九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条件,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注册。未经
依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公开发行证券。证券发行注册制的具体范围、
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公开发行……(二)向特定
对象发行证券累计超过二百人,但依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人数不计算在
内……”。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二百人的未上市股份有
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2023)》(以下简称《4号指引》规
定:“本指引所称持股平台是指单纯以持股为目的的合伙企业、公司等持股主
体”。“以依法设立的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私
募股权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并规范运作的,可不进
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二)金创和信穿透后最终出资主体取得标的资产权益的时点情况
烽火电子就本次交易于2023年6月30日发布《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停牌公告》,因此,本次交易停牌
前或发布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孰早前六个月即2022年12月29日至2023年6月29
日(前述期间以下简称“核查期间”)。
参照上述《证券法》《4号指引》的相关规定,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股东穿
透原则为:(1)在核查期间外取得标的公司权益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股东,
穿透至自然人、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的法人、非专为本次交易设立且经备案的
私募基金,并按照《证券法》《4号指引》的规定不予穿透计算员工持股平台的
员工人数;(2)在核查期间内取得标的公司权益的交易对方/标的公司股东,
如为非专设法人则不予穿透,计为1人;如为合伙企业,则穿透至最终出资人。
最终出资人指“上市公司(含境外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等公众公司,
或国有控股或管理主体(含事业单位、国有主体控制的产业基金等)、集体所
有制企业、境外政府投资基金、大学捐赠基金、养老基金、公益基金以及公募
资产管理产品”。
经核查,金创和信于2020年11月(核查期间外)受让取得标的公司股权,
且金创和信成立于2019年12月16日,非专为本次交易所设,并系已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按照上述穿透原则,金创和信穿透后最终出
资主体取得标的公司权益的时点未在本次交易停牌前或发布本次重组提示性公
告孰早前六个月内。
(三)交易对象/标的资产股东穿透计算后总人数情况
按照前述穿透原则,交易对象穿透计算总人数共计3人,标的公司股东穿透
计算总人数共计4人,具体情况如下:
陕西电子为法人,成立于2007年2月,为陕西省国资委出资设立的企业,除
持有长岭科技的股权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基
于前述,陕西电子属于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法人,按照上述穿透原则,计
为1名股东。
长岭电气为法人,成立于2009年10月,为陕西电子下属企业,除持有长岭
科技的股权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基于前述,
长岭电气属于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法人,按照上述穿透原则,计为1名股东。
金创和信为法人,成立于2019年12月,为陕西省人民政府控制的企业,于
核查期间外取得标的公司股权,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且为已备案的私募投
资基金。基于前述,金创和信属于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法人,按照上述穿
透原则,计为1名股东。
长岭实业为法人,成立于1993年9月,为陕西电子下属企业,除持有长岭科
技的股权外存在其他对外投资的情况,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基于前述,长
岭实业属于非为本次交易专门设立的法人,按照上述穿透原则,计为1名股东。
综上,金创和信穿透后最终出资主体取得标的公司权益的时点未在本次交
易停牌前或发布本次重组提示性公告孰早前六个月内。按照上述标准穿透后,
交易对方股东穿透计算后合计人数为 3 名,符合《证券法》发行对象不超过 200
名的相关规定;标的公司股东穿透计算后的合计人数为 4 人,符合《4 号指引》
相关规定。
第九章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上市公司出具的希会审字(2023)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分析如下: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态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1,568.28 14.29% 64,952.02 15.06%
应收票据 24,970.20 5.80% 23,529.13 5.46%
应收账款 156,597.67 36.35% 154,335.99 35.79%
预付款项 7,214.23 1.67% 3,963.67 0.92%
其他应收款 2,561.55 0.59% 2,963.01 0.69%
存货 82,666.70 19.19% 88,367.89 20.49%
其他流动资产 10.09 0.00% 125.28 0.03%
流动资产合计 335,588.72 77.89% 338,236.99 78.43%
非流动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 8,625.76 2.00% - -
固定资产 58,096.85 13.48% 62,228.61 14.43%
在建工程 13,697.90 3.18% 14,300.21 3.32%
使用权资产 1,023.64 0.24% 1,515.80 0.35%
无形资产 7,779.51 1.81% 8,336.18 1.93%
长期待摊费用 791.87 0.18% 999.83 0.23%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28.82 1.21% 5,647.41 1.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244.35 22.11% 93,028.04 21.57%
资产总计 430,833.07 100.00% 431,265.03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总计分别为 431,265.03 万元、430,833.07 万元,
整体较为稳定。其中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338,236.99 万元、335,588.72 万元,占
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8.43%、77.89%。非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 93,028.04 万元、
比较高,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占比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市公司流动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报告期各期末,上
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期末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0.96%、89.64%。
上市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及投资性房地产。
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当期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91.23%、92.60%。
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金额分别为 0.00 万元、8,625.76 万元,主要系 2023
年因固定资产使用用途发生变化将部分固定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002.75 18.02% 34,502.55 14.52%
应付票据 15,408.08 6.77% 49,084.44 20.66%
应付账款 115,864.58 50.93% 107,605.44 45.29%
合同负债 6,576.23 2.89% 7,707.34 3.24%
应付职工薪酬 8,735.08 3.84% 15,269.43 6.43%
应交税费 3,263.11 1.43% 1,898.11 0.80%
其他应付款 2,454.73 1.08% 4,714.38 1.9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7.08 0.79% 592.30 0.25%
其他流动负债 8,619.63 3.79% 1,645.56 0.69%
流动负债合计 203,731.27 89.56% 223,019.55 93.8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9,701.20 4.26% 4,642.39 1.95%
租赁负债 1,082.67 0.48% 1,626.86 0.68%
长期应付款 3,572.40 1.57% 3,587.48 1.51%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递延收益 8,214.67 3.61% 4,512.89 1.9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80.29 0.52% 222.83 0.0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51.23 10.44% 14,592.45 6.14%
负债合计 227,482.50 100.00% 237,611.9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负债合计分别为 237,611.99 万元、227,482.50 万元,
整体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流动负债合计分别为 223,019.55 万元、
要为流动负债。
上市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报告期各期末,
上述负债合计占当期期末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85.73%、84.56%。
上市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报告期各
期末,上述负债合计占当期期末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87.32%、90.47%。报告
期各期末,长期借款分别为 4,642.39 万元、9,701.20 万元,2023 年末长期借款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负债率 52.80% 55.10%
流动比率(倍) 1.65 1.52
速动比率(倍) 1.24 1.12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5.10%、52.80%。流动比率分
别为 1.52、1.65;速动比率分别为 1.12、1.2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主要偿债指
标较为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动。
(二)本次交易前公司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147,032.11 160,001.57
营业成本 94,423.70 95,247.25
营业利润 6,800.34 9,727.28
利润总额 6,820.97 9,728.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34.19 9,767.5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9 0.16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60,001.57 万元、147,032.11 万元,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9,767.57 万元、5,234.19 万元。2023 年,公司
积极面对市场变化,保持通信主业总体稳定,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同比下降 8.1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46.41%,主要系 2023 年营业收入下降所
致。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86% 5.57%
净利率 4.27% 6.28%
毛利率 35.78% 40.47%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为 5.57%、2.86%,净利率
分别为 6.28%、4.27%,毛利率分别为 40.47%、35.78%。2023 年度上市公司加权
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净利率较 2022 年度下降,主要系当期利润减少所致。
二、交易标的所处行业特点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行业内主要企业及其市场份额,市场
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等
雷达装备行业是涉及航空、航海安全领域的重要关键核心装备,主要服务于
国家科技建设的要求,同时也依赖于国家经济和工业基础。相较于其他行业,其
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一是受国家战略、国防政策的影响较大,同时也受到国民经
济波动等经济规律的影响;二是国防科技工业布局服从国家战略需要,以国防建
设和战略安全为中心。因此,行业发展和竞争受上述多重因素的影响。
雷达装备需通过多年技术及经验积累形成较强的装备承制能力,具备专业的
人才团队和技术资源,并取得相应业务的专业资质。行业相关领域存在较高进入
壁垒,新竞争者加入的可能性较小。行业内生产企业主要根据特定用户订单生产,
生产和销售都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形成稳定配套规模后一定周期内销量较为稳定。
我国雷达市场集中度高,具有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存在行业许可、技术水
平、资金投入等诸多壁垒。大多数份额由国有企业和科研院所占据,主要研制机
构分布在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船舶集
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军工央企的下属单位。行业内主
要 A 股上市公司包括国睿科技(股票代码:600562.SH)、雷科防务(股票代码:
等。
我国雷达装备产品生产及销售主要依据下游客户的需求确定,年度下游客户
的采购量具有较强的计划性,行业内企业的数量及市场份额较为稳定,整体市场
的供求情况相对平衡稳定。
目前,行业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根据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并受到国家相关采
购定价政策的影响,行业利润水平受市场供求情况、国家定价政策和企业成本管
控能力等因素影响。
受到国防预算投入的结构性波动、国防科技和武器装备重大工程的科技转
化进度等影响,雷达等装备需求会出现短期波动。受此影响,行业内主要上市
公司 2023 年度业绩出现了短期波动,但雷达作为现代国防至关重要的装备,从
长期来看,其需求会随着技术进步和军事需求的变化而不断发展,国防军事装
备的发展朝着既定目标稳步推进,保持着积极的增长态势。
(二)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国家战略与国防建设需求
近几年,随着全球安全形势的紧张和军事预算的增加,国防建设进入快速发
展期,雷达市场的需求呈现出持续增长的趋势,国家武器装备换代升级、技术攻
关以及武器装备质量提升成为国家战略需求。《十四五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
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确
保 2027 年实现建军百年奋斗目标”,具体要“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质量效益”
和“促进国防实力和经济实力同步提升”。因此,在大国博弈的环境下,加强国
防建设的必要性长期存在。为维护国家安全,近年来,中国国防支出占国内生产
总值(GDP)的比重稳定在 1.2-1.4%之间,2023 年全国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国防
支出 1.58 万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 7.2%,为行业带来良好稳定的市场需求。
在民用领域,雷达的高精度探测能力使其在空中管制、气象服务、资源开发、
环境保护等领域有巨大的应用空间,随着雷达探测和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和行业
需求的不断提升,雷达及相关系统在民用领域的应用范围不断扩大,广泛服务于
公共气象、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城市运行及交通、水利、电力等行业,随着民
用雷达行业国产化加剧,国内民用雷达行业产值快速增长。
(2)国家政策与行业政策支持
在军用雷达领域,2015 年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的《中国的军事战略》明
确提到“着眼建设信息化军队、打赢信息化战争,发展先进武器装备,构建适应
信息化战争和履行使命要求的武器装备体系”;2017 年 3 月国家工信部发布了
《军民融合科技服务机构推荐名录》,旨在落实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
场机制作用,引导科技服务机构参与军民两用技术转移化和军民设备设施资源共
享;2021 年 3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技自主创新、原始创新,加速战略性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发展,加速武器装备升级
换代和智能化武器装备发展”,为我国“十四五”期间军用装备发展明确了发展
方向。
在民用雷达领域,2019 年 11 月中国气象局出台的《气象观测技术发展引领
计划(2020-2035 年)》提出要“研制双偏振相控阵天气雷达,提高天气雷达观
测速度和多参数获取能力,提高定量测量降水准确度”;2021 年,中国气象局
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全国气象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研制集成多波
长、窄频、多极化、多普勒、相控阵等技术的天气雷达系统”;2022 年 5 月,
国务院《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0-2035 年)》明确指出,“共同建设国家天
气、气候及气候变化、专业气象和空间气象观测网,形成陆海空天一体化、协同
高效的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在空管应用领域,2016 年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通用航空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研发适用我国低空空
域通信、导航、监视、气象与空中交通服务需求的核心装备,开展重大适航审定
实验室等建设,提升行业运行、服务、安全的管理和技术水平。2018 年,中国
民航局制定的《低空飞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总体方案》指出,要提升低空通信监
视能力和低空航空气象服务能力等。
总体来看,行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
雷达装备行业对于技术、资金、设备的依赖度较高,不仅涉及物理、计算机、
微电子、精密制造等多种交叉学科技术,还需要具备系统化的技术集成能力和针
对不同应用需求的技术创新能力,行业呈现软件化、智能化和多功能一体化的发
展趋势。虽然目前我国已经在相关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但是在一些关键技术
上仍需要继续实现突破,而部分发达国家在先进技术方面对我国还实行着严格封
锁,在一些重点和关键的技术上对我国形成技术壁垒,加大了技术更新的难度。
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不断深入以及产品更新迭代和技术升级的不断加快,对
于雷达理论体系化研究和论证能力的加强,对于市场前沿技术的研发,还需要继
续做好技术储备和突破。
(三)进入该行业的主要障碍
雷达装备及其配套生产的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资质条件,企业需同时拥有多
种相关资质条件才能进行相关科研生产活动。相关资质认证需企业有较强的技术、
配套实力,且认证周期长,对于潜在的市场进入者,获得进入行业的全部资质条
件面临巨大的难度,因此行业具有较高的准入壁垒。
雷达装备属于装备制造业的高端领域,其技术含量高,需要多学科的知识技
能协同配合,雷达元器件常根据不同的使用场景进行定制化设计,需企业有很强
的产品开发和设计能力,产品需经过长时间的研发、测试和迭代才能够达到客户
需求,因此早期进入雷达研发的企业具备一定的技术积累优势,新进入的企业较
难在短期内完成相关技术的研发和迭代,因此行业研发周期长,并且前期投入大,
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具有一定的技术壁垒。
同时,相关产品的研发周期长,并且前期投入大,具有较高的资金壁垒,需
要生产企业同时具备足够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
由于雷达装备行业对企业的资质和技术要求较高,对产品的稳定性较为重视,
同时由于涉及到特定应用领域,下游客户对于产品的质量水平、技术含量具有较
高的要求。因此需要雷达装备供应商具备强大的技术背景和稳定的供货能力,一
旦确定相关产品的配套供应商,往往是长期稳定的,不轻易更换供应商。对于新
进入的企业,其获取客户存在一定的壁垒。
(四)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经营模式,以及行业在技术、产业、业
态、模式等方面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等
(1)行业技术水平、技术特点
雷达是用来辐射和接收电磁波并决定其探测方向的设备,通过对目标发射电
磁波并接受其回波来测量目标的距离、方位、高度等,获得目标的相关信息。
从 20 世纪初诞生以来,雷达技术已经走过了 70 多年的发展历程,随着基础
理论、信号处理技术的不断发展,功率器件的更新迭代,雷达技术的体制、理论、
方法、技术和应用都已得到很大的发展,先后经历了简单脉冲雷达、脉冲多普勒
雷达、相控阵雷达、数字阵雷达等重要发展阶段。
未来雷达仍保持数字信息化迭代发展。智能化探测和网格化探测的基础理论,
将为可能出现的智能雷达和立体网格雷达的发展起到先导作用。宽禁带半导体可
以显著增大固态器件功率,大幅提高雷达系统的探测威力和可靠性;超常电磁材
料、纳米电子技术、微机电技术可能带来未来雷达新模式。
(2)行业经营模式
行业的一般采购模式为根据公司生产计划需要提出需求,在供应商合格名录
内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一般采取自主采购和委托第三方代为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一般采用招标、议标等竞争方式确定商家和价格,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后与供应商
签署采购合同。
行业一般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以客户订单及中长期预期需求为导
向,制定生产计划并实施。生产部门根据月度销售计划、车间能力等制定生产计
划,并根据客户订单进行合理调整,以确保准时交付。
行业的一般销售模式采用直销模式,分为内销和外销,内销主要是向国内特
定用户提供雷达及配套装备、零部件产品等,外销主要是通过总体单位销售雷达
及配套装备产品,最终用户为境外客户。获取订单方式主要包括单一来源采购、
竞争性谈判和公开投标等方式获取。
(1)行业发展情况
我国雷达市场规模与国防支出相关,近年来我国加大了对国防军事领域的投
入,国防支出预算保持稳步增长。2013 年至 2023 年国防支出预算的复合增速为
出依然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随着国防装备费的持续投入,我国军用雷达市场规
模逐年增加,预计 2025 年我国军用雷达市场规模为 573 亿元,2013-2025 年我国
军用雷达市场规模及预测情况如下:
我国军用雷达市场规模(亿元) 同比增长率(%)
数据来源:东吴证券研究报告
雷达装备行业的发展得益于国防安全需求的不断提升,不仅在军事领域发
挥着关键作用,在民用航空、气象、航海、交通等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形
成了多元化的市场格局;近年来,各国政府纷纷出台相关政策,鼓励雷达技术
的研发和产业发展,通过加大科研投入、提供税收优惠、设立专项资金等方式,
支持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促进雷达装备行业的整体发展。
(2)未来发展趋势
近年来随着计算机与信号处理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雷达整体的性能得到不
断提升。随着层出不穷的新式作战武器、作战样式以及军事电子技术的飞速发展,
雷达功能和用途不断延伸。雷达产业亦呈现智能化和多功能一体化的新趋势,从
雷达发展趋势来看,未来向高集成化和数字化方向发展。
(五)行业周期性,以及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根据财政部公布数据,我国公共财政支出中的国防支出保持持续增长,但
我国国防预算占 GDP 的比例仍较低,未来我国国防支出依然具有较大的增长空
间,国防支出投入的持续增长为雷达装备行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和发展动
力。
雷达装备主要用于国防装备领域,受到国家安全需求、科技进步、以及重大
科研项目等多种因素的影响,视国家国防布局需要而安排生产,受国民经济周期
性波动影响较小,行业整体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但是,
对于国内特定用户而言,特定用户相关部门通常是在上一年度末制定预算并在本
年度初下达采购计划,并受到国家国防布局的整体安排的影响。
(六)所处行业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上下游行业发展状况对该行
业及其发展前景的有利和不利影响
雷达作为电子系统设备,其制造产业链自上而下包括原材料、元器件、组部
件、整机以及测试设备等环节。行业的上游主要是特定产品配套企业和通用材料
供应商。大部分分系统级产品和核心设备配套关系较为固定,一部分由各国有集
团体系内其他科研单位进行配套;另一部分由地方国企进行配套,民企直接参与
设备配套的情况较少。雷达的元器件和原材料等通用材料市场化程度较高。通用
材料主要包括有色金属、黑色金属与通用元器件等,基本在国内采购,国内市场
供应充足,其采购价格由市场决定。
行业下游用户主要是特定用户,近年来信息化建设高速发展,相关开支依然
保持高速增长,相关产品需求依然保持较高水平。
三、交易标的核心竞争力及行业地位
长岭科技坚持产品质量第一的理念,以优良的产品品质多次荣获国家金质、
银质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等各类奖项。多项专利获得国家、省、市级专利奖,
并先后被授予“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
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陕西省创新型企业”等荣誉称号。
长岭科技承担了多项国家重点型号雷达产品的研制任务,为相关领域建设提
供配套电子产品,长岭科技拥有较强的产品设计、开发和创新能力,在多个雷达
细分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品牌认知度和良好的客户关系。
四、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长岭科技 2022 年、2023 年财务报
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3563 号)。本次
交易标的财务状况分析如下:
(一)资产、负债的主要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310.35 18.20% 34,137.27 14.62%
应收票据 5,412.34 2.51% 13,447.61 5.76%
应收账款 56,648.16 26.23% 50,897.82 21.80%
应收款项融资 122.43 0.06% 25.00 0.01%
预付款项 1,309.99 0.61% 2,158.65 0.92%
其他应收款 272.64 0.13% 23,511.34 10.07%
存货 58,517.69 27.09% 46,845.99 20.07%
合同资产 2,722.03 1.26% 1,320.34 0.57%
其他流动资产 451.01 0.21% 10,301.49 4.41%
流动资产合计 164,766.64 76.28% 182,645.50 78.24%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01.19 0.46% 1,150.57 0.49%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9.48 0.06% 91.19 0.04%
固定资产 32,910.14 15.24% 34,522.95 14.79%
在建工程 534.46 0.25% 144.31 0.06%
使用权资产 3,371.31 1.56% 1,076.56 0.46%
无形资产 8,882.84 4.11% 9,102.99 3.90%
长期待摊费用 243.48 0.11% 367.42 0.16%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9.45 0.63% 1,197.68 0.51%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8.62 1.30% 3,149.08 1.35%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230.97 23.72% 50,802.76 21.76%
资产总计 215,997.60 100.00% 233,448.26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总资产分别为 233,448.26 万元、215,997.60 万元,
其中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8.24%、76.28%。报告期各期末,资产结
构较为稳定,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及固定资产
等。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主要资产情况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货币资金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库存现金 2.77 0.01% 5.46 0.02%
银行存款 39,152.48 99.60% 33,352.36 97.70%
其他货币资金 155.09 0.39% 779.45 2.28%
合 计 39,310.35 100.00% 34,137.27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货币资金分别为 34,137.27 万元、39,310.35 万元,
报告期末总体保持稳定水平。货币资金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4.62%、
万元、155.09 万元,受限货币资金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369.05 796.00
商业承兑汇票 5,043.29 12,651.61
合 计 5,412.34 13,447.61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占
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5.76%、2.51%,总体比例较低。
款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余额 59,280.88 53,017.21
减:坏账准备 2,632.72 2,119.39
账面价值 56,648.16 50,897.82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岭科技当年度部分历史销售订单和产品销售收入尚未收到客户回款所致。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账款账龄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账面余额 59,280.88 100.00% 53,017.21 100.00%
减:坏账准备 2,632.72 4.44% 2,119.39 4.00%
账面价值 56,648.16 95.56% 50,897.82 96.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账款主要集中在 1 年以内和 1-2 年的账龄期限,
合计占应收账款的比例为 97.08%、96.86%,公司客户的资信情况良好,公司应
收账款回款有较强保障,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账款按坏账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其中:按预期损失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59,280.88 100.00% 2,632.72 4.44% 56,648.16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 - - - -
收账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
收账款
其中:按预期损失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合 计 53,017.21 100.00% 2,119.39 4.00% 50,897.82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 53,017.21 万元、59,280.88
万元,坏账准备分别为 2,119.39 万元、2,632.72 万元,计提比例分别为 4.00%、
较情况如下:
可比上市公司 2023.12.31 2022.12.31
国睿科技 5.80% 4.82%
雷科防务 13.56% 11.57%
四创电子 14.48% 18.14%
航天南湖 5.33% 4.09%
烽火电子 12.78% 11.77%
平均值 10.39% 10.08%
长岭科技 4.44% 4.00%
长岭科技坏账计提比例与行业平均水平相比较低,与同行业公司国睿科技、
航天南湖相比较为接近,低于其他同行业公司,主要是由于长岭科技应收账款账
龄较短,2022 年及 2023 年末,1 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 86.89%、77.95%,
因此按照预期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低。2023 年,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
公司应收账款按组合分类部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比如下: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2-3年 3-4年 4-5年 5年以上
国睿科技 5.00% 10.00% 30.00% 50.00% 80.00% 100.00%
雷科防务 5.00% 10.00% 30.00% 50.00% 50.00% 100.00%
四创电子 4.41% 10.00% 20.00% 30.00% 40.00% 100.00%
航天南湖 1.96% 11.50% 27.87% 68.16% 80.00% -
烽火电子 2.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平均值 3.67% 10.30% 25.57% 49.63% 70.00% 100.00%
长岭科技 2.00% 10.00% 20.00% 50.00% 100.00% 100.00%
注:可比上市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年度报告。
由于各可比上市公司客户结构、信用水平存在一定差异,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存在一定差异。长岭科技的坏账计提与上市公司烽火电子保持一致。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账款客户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期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单位名称 合同资产期 和合同资产减值准
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末余额 备期末余额
客户2-1 8,564.62 8,564.62 13.80% 171.29
客户4-1 5,086.24 5,086.24 8.20% 101.72
客户1-1 3,038.47 3,038.47 4.90% 60.77
客户1-4 2,924.55 2,924.55 4.71% 58.49
客户1-7 2,849.76 2,849.76 4.59% 155.96
合计 22,463.64 22,463.64 36.20% 548.23
应收账款和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期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
单位名称 合同资产期 和合同资产减值准
末余额 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末余额 备期末余额
客户1-1 6,715.52 6,715.52 12.35% 134.31
客户4-1 4,111.75 4,111.75 7.56% 82.24
客户5-1 3,779.50 3,779.50 6.95% 75.59
中电建武汉铁
塔有限公司
客户1-2 3,164.59 3,164.59 5.82% 63.29
合计 21,144.41 21,662.76 39.84% 433.26
注:长岭科技的部分主要客户按照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属于涉密信息,并已取得国
防科工局关于本次重组豁免信息披露的正式批复,本报告书按要求未予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按欠款方归集的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名应收账款和合
同资产期末余额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分别为 39.84%、
(4)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收款项融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票据 122.43 25.00
合 计 122.43 25.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收融资款项主要为应收票据,账面价值分别为
项融资金额较小,总体较为稳定。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预付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2,158.65 万元、1,309.99
万元,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0.92%、0.61%,总体占比较小,主要为预
付给供应商的采购款项。预付款项账面价值账龄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 1 年以内
的预付款项占比较高。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 计 1,309.99 100.00% 2,158.65 100.00%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272.64 23,511.34
合 计 272.64 23,511.34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291.11 25,680.88
坏账准备 18.47 2,169.54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 272.64 23,511.34
其中,其他应收款分类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 - - - -
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其中:按预期损失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组合 - - - - -
合 计 291.11 100.00% 18.47 6.35% 272.64
类别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价值
金额 比例 金额 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 - - - -
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
他应收款
其中:按预期损失法计提坏
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其他组合 15,933.71 62.05% - - 15,933.71
合 计 25,680.88 100.00% 2,169.54 8.45% 23,511.34
其中其他组合为根据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转让原所属子公司股权及置换部分
房屋、土地,视同于模拟财务报表最早期间之期初已经完成转让,所对应的相关
对价及处置收益,以及模拟股利。因该部分回收具有确定性,且在报告期末已完
成资产交割及款项支付,因此未对此部分款项单独计提坏账准备。
对于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其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合计 291.11 100.00% 9,747.17 100.00%
减:坏账准备 18.47 6.35% 2,169.54 22.26%
合计 272.64 93.65% 7,577.63 77.74%
报告期各期末,按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组合余额主要
集中在 1 年以内,占组合账面余额比例分别为 76.46%、85.92%。计提坏账准备
占此部分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22.26%、6.35%。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应收款具体性质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2023.12.31 2022.12.31
关联方往来 - 8,991.06
模拟股权转让款及资产转让款 - 15,933.71
押金、保证金 114.38 130.32
备用金 158.11 82.90
往来款 2.73 437.18
其他 15.89 105.71
款项性质 2023.12.31 2022.12.31
合 计 291.11 25,680.88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主要由模拟股权转让款及资产
转让款以及关联方往来、押金及保证金、备用金等构成。模拟股权转让款及资产
转让款为对于报告期内转让原子公司股权、置换房屋及土地相关事项模拟至期初
发生所对应的相关处置收益、对价等;关联方往来主要为报告期内对于关联方的
资金拆借等。截至 2023 年 9 月末,长岭科技已对相关关联方资金拆借等情况及
长期往来款项进行了清理,截至报告期末的主要其他应收款为公司员工支取的备
用金以及相关押金、保证金等。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存货按项目分类的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8,422.01 740.86 7,681.15
在产品 20,505.24 683.81 19,821.43
库存商品 16,932.18 506.57 16,425.61
发出商品 14,023.29 528.65 13,494.64
周转材料 1,047.28 - 1,047.28
委托加工物资 47.57 - 47.57
合 计 60,977.58 2,459.89 58,517.69
项目
账面余额 存货跌价准备 账面价值
原材料 7,075.10 708.47 6,366.64
在产品 13,675.63 684.17 12,991.47
库存商品 11,519.93 352.50 11,167.43
发出商品 15,766.72 528.65 15,238.07
周转材料 1,020.84 - 1,020.84
委托加工物资 61.55 - 61.55
合 计 49,119.78 2,273.79 46,845.99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存货的账面价值分别为 46,845.99 万元、58,517.69
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07%、27.09%。长岭科技存货主要构
成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2023 年末,长岭科技存货余额
较 2022 年末增加 11,857.80 万元,增幅 24.14%,主要系在产品、库存商品增加
所致。
(8)合同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20.34 万元、2,722.03
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57%、1.26%,主要为应收保证金。
(9)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301.49 万元、
要为待抵扣进项税、委托贷款以及报告期内预付尚未摊销的待摊费用,2022 年
末其他流动资产金额较大,主要是由于当期末长岭科技对外委托贷款金额较大,
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对外委托贷款已清理完毕。
(10)长期股权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长期股权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对子公司投资 - -
对联营企业投资 951.26 1,150.57
其他 49.92 -
合 计 1,001.19 1,150.57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长期股权投资金额分别为 1,150.57 万元、1,001.19
万元,为长岭科技对西安航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市嘉信通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的投资及损益。
拓物资”)和陕西昱诚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昱诚商贸”)签订《光伏支架
项目合作协议》,对光伏支架产品的制造、销售与服务开展业务合作。2019 年 8
月 12 日,长岭科技与凯拓物资、昱诚商贸签订《合作经营协议》,约定以天津
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三方合作经营光伏支架产品的生产基地。三方
约定长岭科技光伏支架事业部、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形成的利润以
约定比例进行分配。2023 年 9 月 30 日,长岭科技与凯拓物资、昱诚商贸签订《终
止协议书》,约定各方与光伏支架事业部、天津嘉信通的相关合作协议终止。2024
年 5 月 22 日,长岭科技与凯拓物资、昱城商贸签订清算协议,三方一致同意光
伏支架事业部、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约定比例进行清算分配。
(11)其他权益工具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权益工具余额分别为 91.19 万元、119.48 万
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04%、0.06%。长岭科技其他权益工具投
资为对陕西宏星电器有限公司的投资。
破产,因此将对其投资转入留存收益。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陕西宝鸡长岭冰箱有限公司 - -
陕西宏星电器有限公司 119.48 91.19
合 计 119.48 91.19
(12)固定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固定资产包括: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固定资产 32,910.14 34,522.95
合 计 32,910.14 34,522.95
其中固定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原值合计 78,584.35 78,015.00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8,699.02 28,744.52
机器设备 19,094.28 18,698.29
运输设备 827.43 836.65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电子设备 29,963.63 29,735.54
累计折旧合计 45,624.05 43,402.44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6,782.33 6,151.95
机器设备 13,651.29 13,359.07
运输设备 763.29 772.26
电子设备 24,427.14 23,119.16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50.17 89.61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3.57 3.57
机器设备 28.67 68.12
运输设备 - -
电子设备 17.92 17.92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32,910.14 34,522.95
其中:房屋及建筑物 21,913.12 22,589.01
机器设备 5,414.31 5,271.11
运输设备 64.14 64.38
电子设备 5,518.56 6,598.45
长岭科技的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报告期
各期末,长岭科技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4,522.95 万元、32,910.14 万元,总
体变动较小,主要由于年度计提折旧增加导致。房屋及建筑物占固定资产账面价
值比重分别为 65.43%、66.58%;机器设备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比重分别为 15.27%、
各项固定资产构成较为稳定。
(1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 144.31 万元、534.46 万
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0.06%、0.25%。截至报告期末,长岭科技的在建工
程主要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科技厂房适应性改造项目 517.29 96.79%
设备安装 17.16 3.21%
项目 金额 占比
合计 534.46 100.00%
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14)使用权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76.56 万元、3,371.31
万元,占其当期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0.46%、1.56%,为长岭科技租入的房屋
建筑物,总体占资产总额的比重较低。
(15)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无形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账面原值合计 13,724.20 13,706.11
其中:土地使用权 10,933.60 10,933.60
软件 2,390.60 2,372.51
专利权 400.00 400.00
累计摊销合计 4,841.36 4,603.12
其中:土地使用权 2,067.45 1,839.45
软件 2,373.91 2,363.67
专利权 400.00 400.00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 -
其中:土地使用权 - -
软件 - -
专利权 - -
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合计 8,882.84 9,102.99
其中:土地使用权 8,866.15 9,094.15
软件 16.69 8.84
专利权 - -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9,102.99 万元、8,882.84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重分别为 3.90%、4.11%,长岭科技的无形资产主要由土地
使用权构成,无形资产金额总体较为稳定。
(1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长期待摊费用余额分别为 367.42 万元、243.48
万元,占资产总额比例分别为 0.16%、0.11%,主要为待摊销的房屋装修费用。
(17)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信用减值准备(坏账损失) 405.23 693.40
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存货、工
程物资减值准备)
租赁负债 519.87 94.14
预计负债-预提质保金 91.28 83.37
合 计 1,369.45 1,197.68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分别为 1,197.68 万元、
及占当期资产总额的比重稳定在较低水平,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因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等所致。
(18)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分别为 3,149.08 万元、
产主要为预付设备及工程款、以及预付的土地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00.00 10.75% 8,000.00 5.95%
应付票据 15,472.01 11.89% 30,714.24 22.86%
应付账款 60,412.56 46.41% 59,046.84 43.95%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预收款项 1.37 0.00% - -
合同负债 11,686.21 8.98% 6,359.59 4.73%
应付职工薪酬 8,121.03 6.24% 7,891.96 5.87%
应交税费 2,556.55 1.96% 1,735.94 1.29%
其他应付款 259.32 0.20% 363.18 0.2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4.97 1.23% 5,398.88 4.02%
其他流动负债 1,241.08 0.95% 1,740.54 1.30%
流动负债合计 115,345.11 88.61% 121,251.16 90.2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386.86 3.37% 4,169.93 3.10%
租赁负债 3,062.11 2.35% 424.95 0.32%
长期应付款 800.00 0.61% 2,750.00 2.05%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75.75 2.13% 2,809.18 2.09%
预计负债 608.53 0.47% 619.88 0.46%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9.27 0.40% 102.40 0.08%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77.44 2.06% 2,215.79 1.65%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29.97 11.39% 13,092.13 9.75%
负债总计 130,175.08 100.00% 134,343.29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负债总额分别为 134,343.29 万元、130,175.08 万元。
长岭科技负债结构以流动负债为主,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流动负债总额分别
为 121,251.16 万元、115,345.11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比重分别为 90.25%、88.61%。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主要负债情况分析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短期借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应收账款保理借款 14,000.00 8,000.00
合计 14,000.00 8,0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短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8,000.00 万元、14,000.00 万
元,短期借款为长岭科技进行应收账款保理,取得银行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付票据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银行承兑汇票 484.67 3.13% 2,562.52 8.34%
商业承兑汇票 14,987.35 96.87% 28,151.72 91.66%
合 计 15,472.01 100.00% 30,714.2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应付票据余额分别为 30,714.24 万元、15,472.01 万
元,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2.86%、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付账款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 2023.12.31 2022.12.31
合计 60,412.56 100.00% 59,046.8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 59,046.84 万元、60,412.56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3.95%、46.41%。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应
付账款余额基本保持稳定,主要为账龄在一年以内的应付款项。
(4)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合同负债余额分别为 6,359.59 万元、11,686.21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4.73%、8.98%。合同负债为长岭科技收到
的客户预付货款,2023 年末较 2022 年末合同负债增加,主要是由于客户预付款
项增加导致。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7,891.96 万元、8,121.03
万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5.87%、6.24%。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应付
职工薪酬总体较为稳定,主要由短期薪酬、辞退福利等构成。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应交税费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增值税 1,643.27 64.28% 988.06 56.92%
个人所得税 132.82 5.20% 77.88 4.49%
城市维护建设税 74.47 2.91% 36.76 2.12%
房产税 67.31 2.63% 54.30 3.13%
印花税 44.80 1.75% 26.81 1.54%
土地增值税 377.00 14.75% 377.00 21.72%
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
费附加
水利建设基金 9.86 0.39% 6.05 0.35%
土地使用税 24.14 0.94% 13.11 0.76%
契税 129.71 5.07% 129.71 7.47%
合计 2,556.55 100.00% 1,735.94 100.00%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应交税费余额分别为 1,735.94 万元、2,556.55 万
元,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9%、1.96%。公司应交税费余额主要包括
应交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等。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其他应付款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往来款 52.66 170.03
押金保证金 79.93 140.70
其他 126.73 52.45
合计 259.32 363.18
长岭科技其他应付款主要由相关往来款项、押金保证金等组成。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1,191.27 5,196.26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403.69 202.63
合计 1,594.97 5,398.88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5,398.88 万元、
长岭科技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租赁负债。
长期借款导致。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待转销项税 505.99 449.58
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 735.10 1,290.96
合计 1,241.08 1,740.54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其他流动负债余额为 1,740.54 万元、1,241.08 万
元,其他流动负债为待转销项税及未终止确认的承兑汇票。
(10)长期借款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质押借款及利息 2,978.18 4,169.93
信用借款及利息 1,408.68 -
合计 4,386.86 4,169.93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 4,169.93 万元、4,386.86 万元,
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3.10%、3.37%。长期借款包括质押借款及信用借
款,其中质押借款为长岭科技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取得的质押
借款,在借款期限内分期进行偿还;信用借款为长岭科技从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
子取得的委托贷款。
(11)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2,750.00 万元、800.00 万元,主要为公司
取得的相关项目投入款,相关项目完工后,长期应付款对应转入资本公积。
(12)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长期应付职工薪酬余额分别为 2,809.18 万元、2,775.75 万元,
占当期负债总额的比重分别为 2.09%、2.13%,主要为长期辞退福利。
(13)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预计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12.31 2022.12.31
产品质量保证 608.53 555.81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作损失 - 64.07
合 计 608.53 619.88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预计负债余额分别为 619.88 万元、608.53 万元,
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预计负债主要为因产品质量保证计提的预计负债,及对
合营主体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计提的合作损失。
(14)递延所得税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余额分别为 102.40 万元、519.27 万元,总
体占比较低,主要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及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等所致。
(15)其他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 2,215.79 万元、2,677.44 万元,
主要为调整列示 1 年以上的合同负债。
(二)资本结构与偿债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资本结构及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3.12.31/2023年度 2022.12.31/2022年度
资产负债率 60.27% 57.55%
流动资产/总资产 76.28% 78.24%
非流动资产/总资产 23.72% 21.76%
流动负债/总负债 88.61% 90.25%
非流动负债/总负债 11.39% 9.75%
流动比率(倍) 1.43 1.51
速动比率(倍) 0.92 1.12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008.40 10,469.34
利息保障倍数(倍) 9.47 8.10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产折旧+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报告期各期末,长岭科技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7.55%、60.27%,2023 年较
情况统筹安排付款,因此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金额较高导致。报告期内,长岭科
技流动比率整体较为稳定;2023 年末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当期模拟
处置资产的其他应收款减少导致;长岭科技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及利息保障倍数
较高,流动性风险整体较低,2023 年度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略有上升。
(三)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总资产周转率(次/年) 0.33 0.37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 1.33 1.89
存货周转率(次/年) 0.75 1.02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内,2023 年度长岭科技总资产周转率较上年度略有下降,主要是 2023
年度当期收入下降所致;2023 年度长岭科技应收账款周转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
主要是 2023 年度当期营业收入下降且应收账款增加所致;2023 年度长岭科技存
货周转率较上年度有所下降,主要是 2023 年度当期营业成本下降及期末存货账
面余额增加所致。
(四)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分析
最近一期末,长岭科技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权益工
具投资、借与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情形。
五、交易标的盈利能力分析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
(2024)3563 号)。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损益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74,486.17 84,348.80
减:营业成本 41,013.71 53,112.91
税金及附加 736.46 528.71
销售费用 1,045.45 928.91
管理费用 12,542.71 9,852.88
研发费用 13,677.19 13,552.96
财务费用 261.34 386.35
其中:利息费用 748.16 828.92
利息收入 495.78 497.01
加:其他收益 940.48 546.65
投资收益 220.63 181.0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15.75 -764.7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7.30 -60.8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39 0.82
营业利润 6,313.25 5,889.02
营业外收入 21.59 3.79
营业外支出 1.56 4.07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利润总额 6,333.28 5,888.75
所得税费用 240.86 -81.75
净利润 6,092.42 5,970.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5,974.22 6,072.79
少数股东损益 118.20 -102.30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营业收入分别为 84,348.80 万元、74,486.17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度下降 11.69%,主要是受到产品的交付进度、客户需求
等因素影响。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为 6,072.79 万元、
主要是由于营业收入的降低所致,同时由于 2023 年度毛利率增长,因此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下降幅度较营业收入下降幅度低。
(一)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分析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营业收入及成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营业收入 比例 营业成本 比例
主营业务 72,151.62 96.87% 40,096.03 97.76%
其他业务 2,334.55 3.13% 917.69 2.24%
合 计 74,486.17 100.00% 41,013.71 100.00%
主营业务 82,663.89 98.00% 52,332.62 98.53%
其他业务 1,684.90 2.00% 780.29 1.47%
合 计 84,348.80 100.00% 53,112.91 100.00%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8.00%、
等。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雷达及配套产品的销售。报
告期各期,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84,348.80 万元、74,486.17 万元,2023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22 年度下降 11.69%,主要是由于:①部分客户受到上级单位、
下游客户计划安排的影响,暂缓相关配套采购的交付验收,影响标的公司相关
产品的交付进度,导致 2023 年度相关产品未能按照预期实现销售;②部分客户
因行业环境、自身需求及采购计划等影响,2023 年度对标的公司采购有所下滑,
上述因素导致标的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有所减少。
(2)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划分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按业务划分的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军品 66,342.62 91.95% 77,792.56 94.11%
民品 5,808.99 8.05% 4,871.34 5.89%
合 计 72,151.62 100.00% 82,663.89 100.00%
长岭科技的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划分包括军品收入及民品收入。报告期各期,
长岭科技军品收入规模分别为 77,792.56 万元、66,342.62 万元,占长岭科技主营
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94.11%、91.95%。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民品收入规模分别为 4,871.34 万元、5,808.99 万元,
占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89%、8.05%。民品收入整体占比较小,
(3)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域划分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营业收入按地区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国内 72,118.45 99.95% 82,418.90 99.70%
国外 33.17 0.05% 244.99 0.30%
合计 72,151.62 100.00% 82,663.89 100.00%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收入主要来自国内,存在少量的国外销售,主要为民品
机械加工业务出口,国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很小。
(4)营业成本分析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营业成本分别为 53,112.91 万元、41,013.71 万元。报
告期内,长岭科技的营业成本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成本,各期主营业务成本占比
分别为 98.53%、97.76%,占比较为稳定。
其中主营业务成本明细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军品 36,136.24 90.12% 48,254.69 92.21%
民品 3,959.79 9.88% 4,077.93 7.79%
合 计 40,096.03 100.00% 52,332.62 100.00%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成本以军品为主,军品成本分别为 48,254.69
万元、36,136.24 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92.21%、90.12%,与主营
业务收入占比情况基本配比。
(1)综合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的综合毛利分别为 31,235.89 万元、33,472.46 万元,
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7.03%、44.94%。2023 年度,综合毛利率有所增长,主要是
由于当期销售产品结构变化,部分高毛利产品实现销售带动毛利率增长所致。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综合毛利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74,486.17 84,348.80
营业成本 41,013.71 53,112.91
综合毛利 33,472.46 31,235.89
综合毛利率 44.94% 37.03%
(2)主营业务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的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 30,331.27 万元、32,055.59 万
元,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36.69%、44.43%,与综合毛利率变化趋势一致,2023
年度毛利率增长较高,主要是由于当期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较高的产品类
型销售占比增加导致。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毛利率按业务构成分类情况如下: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军品 45.53% 37.97%
民品 31.83% 16.29%
主营业务毛利率 44.43% 36.69%
长岭科技主营业务毛利率总体与军品毛利率相近,主要由于军品收入占比较
高,因此主营业务毛利率主要受到军品毛利率波动的影响。2023 年度,军品毛
利率有所增长,主要是由于销售产品结构变化,毛利率较高的产品类型销售占比
增加导致;2023 年度,民品毛利率增长较多,主要是由于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及
采用净额法确认的光伏支架业务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收入按照产品细分类型和收入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大类 细分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销售收入 销售占比
系列1 14,466.18 21.81% 16,967.91 21.81%
系列2 13,180.83 19.87% 30,670.76 39.43%
特定产 系列3 24,998.77 37.68% 10,467.28 13.46%
品 系列4 5,921.01 8.92% 7,113.28 9.14%
其他系列 7,775.83 11.72% 12,573.32 16.16%
合计 66,342.62 100.00% 77,792.56 100.00%
委托加工 201.96 3.48% 396.16 8.13%
机加零件 1,437.64 24.75% 3,351.13 68.79%
光伏支架及配件 753.81 12.98% 269.21 5.53%
民品
射频组件 508.12 8.75% 213.75 4.39%
其他组件 2,907.46 50.05% 641.1 13.16%
合计 5,808.99 100.00% 4,871.34 100.00%
报告期各期,特定产品毛利率分别为 37.97%、45.53%,2023 年度特定产品
毛利率比上年增加 7.56 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特定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导致,其
中毛利率较高的系列 3 产品在特定产品中的销售占比由 13.46%增加至 37.68%,
由于系列 3 产品属于高度定制化产品,研制周期长,前期投入大,生产批量小,
适应改造多,因此该系列产品销售定价高,毛利率相对较高,且该系列产品的
配套主机产品于 2023 年度集中验收,因此其销售占比上升;毛利率较低的系列
迟交付导致。综合因素导致 2023 年标的公司特定产品毛利率上升。
报告期各期,民品毛利率分别为 16.29%、31.83%,2023 年度民品毛利率增
加 15.54 个百分点,主要原因为:一方面光伏支架业务采用净额法确认的收入
增长,光伏支架业务毛利率为 100%,带动民品毛利率上升;另一方面低毛利率
的机加零件业务收入占比降低,高毛利率的其他组件收入占比增长,结构变化
导致民品毛利率进一步上升。
(3)同行业毛利率水平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比较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2023年度 2022年度
国睿科技 34.71% 30.24%
雷科防务 24.22% 28.92%
四创电子 18.39% 19.47%
航天南湖 33.38% 41.80%
烽火电子 35.78% 40.47%
行业平均 29.30% 32.18%
长岭科技 44.94% 37.03%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来源于各公司年度报告
长岭科技同行业公司中四创电子综合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主要是由于其产
品结构差异化影响,由于四创电子产品范围较广,涵盖了雷达及雷达配套、公共
安全产品、电源产品、机动保障装备等,其中雷达及雷达配套产品 2022 年度及
年度,长岭科技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2023
年度,长岭科技毛利率相比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毛利率偏高,主要是由于长岭
科技 2023 年销售产品结构差异,毛利率较高的产品销售占比有所增加所致。
(二)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期间费用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金额 占收入比例
销售费用 1,045.45 1.40% 928.91 1.10%
管理费用 12,542.71 16.84% 9,852.88 11.68%
研发费用 13,677.19 18.36% 13,552.96 16.07%
财务费用 261.34 0.35% 386.35 0.46%
合 计 27,526.70 36.96% 24,721.11 29.31%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期间费用分别为 24,721.11 万元、27,526.70 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9.31%、36.96%。期间费用主要由管理费用和研发
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211.56 20.24% 227.33 24.47%
业务招待费 79.16 7.57% 62.69 6.75%
差旅费 60.22 5.76% 23.21 2.50%
质保费用 534.30 51.11% 435.85 46.92%
招标代理费 135.41 12.95% 100.37 10.81%
折旧费 13.50 1.29% 14.20 1.53%
办公费 6.16 0.59% 6.43 0.69%
其他 5.14 0.49% 58.83 6.33%
合计 1,045.45 100.00% 928.91 100.00%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销售费用分别为 928.91 万元、1,045.45 万元,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0%、1.40%。报告期内,长岭科技销售费用主要为职
工薪酬、质保费用、招标代理费等。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职工薪酬 9,416.33 75.07% 7,092.11 71.98%
水电气费 277.10 2.21% 344.33 3.49%
维修费用 383.33 3.06% 308.47 3.13%
折旧费用 395.05 3.15% 307.23 3.12%
摊销费 301.43 2.40% 316.77 3.22%
办公费 193.23 1.54% 176.80 1.79%
业务招待费 228.28 1.82% 196.28 1.99%
租赁费 98.60 0.79% 127.82 1.30%
会议费 185.42 1.48% 116.39 1.18%
中介机构服务费 141.89 1.13% 49.72 0.50%
劳保费 139.19 1.11% 144.56 1.47%
运输费 95.25 0.76% 97.51 0.99%
差旅费 105.33 0.84% 59.06 0.60%
其他 582.28 4.64% 515.82 5.24%
合计 12,542.71 100.00% 9,852.88 100.00%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管理费用分别为 9,852.88 万元、12,542.71 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68%、16.84%。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管理费用主
要为职工薪酬、折旧摊销费、维修费、水电费、办公费等。2023 年度管理费用
增加 2,689.83 万元,上升 27.30%,主要是由于当期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直接材料 5,913.23 43.23% 5,926.88 43.73%
工资费用 4,673.16 34.17% 5,094.79 37.59%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外协及专用费 1,853.86 13.55% 1,482.83 10.94%
项目管理费 955.45 6.99% 667.85 4.93%
固定资产使用折旧费 202.81 1.48% 241.90 1.78%
燃料动力费 78.69 0.58% 138.71 1.02%
合计 13,677.19 100.00% 13,552.96 100.00%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研发费用分别为 13,552.96 万元、13,677.19 万元,占
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6.07%、18.36%。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研发费用主
要为直接材料、工资费用、外协费等,外协费为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研究开发及相
关科研协作的费用。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研发费用保持相对稳定。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的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利息支出 748.16 286.28% 828.92 214.55%
减:利息收入 495.78 189.71% 497.01 128.64%
汇兑损益 -2.64 -1.01% 0.11 0.03%
金融机构手续费及其他 11.59 4.44% 54.33 14.06%
合计 261.34 100.00% 386.35 100.00%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财务费用分别为 386.35 万元、261.34 万元,占当期
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0.46%、0.35%,报告期内,长岭科技财务费用保持相对
稳定,2023 年度财务费用略有减少,主要是由于偿还银行贷款导致利息支出减
少。
(三)其他利润表主要科目分析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其他收益分别为 546.65 万元、940.48 万元,主要为
报告期内收到的各类政府补助。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投资收益分别为 181.05 万元、220.63 万元,总体金
额较小,主要为公司对外投资参股取得的相关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信用减值损失(“-”号表示损失)分别为-764.75 万
元和 315.75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76.85 -94.69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513.32 -425.92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542.00 -33.91
其他流动资产坏账损失 210.22 -210.22
合计 315.75 -764.75
注:“-”号表示损失。
转回坏账准备所致。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3.79 万元、21.59 万元,营业外支
出分别为 4.07 万元、1.56 万元。营业外收入与营业外支出金额较小,主要包括
违约金、罚款收入,以及罚款及滞纳金支出。
六、交易标的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2.44 -3,609.6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87.07 -2,069.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7.19 -137.2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97.44 -5,816.61
(一)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09.60 万元、
-6,162.44 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主要是由于长岭科技相关
采购及支付的相关款项及支付职工相关款项支出较多导致,2023 年度由于当期
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款项较多,应付票据减少 15,242.23 万元,导致当期经营活动
现金流出增加,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69.82 万元、
科技对外委托贷款导致现金流出所致。2023 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为流
入,主要系当期清理资金拆借及委托贷款等收回款项增加所致。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37.20 万元、
-18,527.19 万元,2022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较少,主要系 2022 年偿还债
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2023 年度筹资活动现金流量流出较多,主要系当期股
利分配导致现金流出所致。
(二)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
报告期各期,长岭科技净利润分别为 5,970.49 万元、6,092.42 万元,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09.60 万元、-6,162.44 万元,净利润与经营活
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差异金额分别为 9,580.09 万元、12,254.86 万元,净利润
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调节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净利润 6,092.42 5,970.49
加:资产减值准备 387.30 60.82
信用减值准备 -315.75 764.75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
产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678.32 231.10
无形资产摊销 238.24 384.87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5.30 28.38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
-14.39 -0.82
失(收益以“-”号填列)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748.16 828.9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220.63 -181.05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71.76 -49.34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412.62 -32.41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857.79 5,957.09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26,559.14 -25,166.42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31,708.70 4,486.70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2.44 -3,609.60
报告期各期,净利润与经营性现金流量差额主要由存货的变动、经营性应收
项目的变动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构成。2022 年度,由于当期经营性应收项
目增加,导致总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2023 年度,公司当
期存货有所增加,同时应付票据到期支付款项较多,导致当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
增加,影响当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变动率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8,894.71 68,895.76 43.54%
营业收入收现率 132.77% 81.68%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119.98 41,598.05 80.59%
营业成本付现率 183.16% 78.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2.44 -3,609.60 70.72%
注:1、营业收入收现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收入收现率分别为 81.68%、132.77%。2022 年度
营业收入收现率不足 100%,主要是由于当年度应收款项以票据结算增加,现金
结算相对减少,且客户当年度回款延迟,导致回款现金流量情况不佳;2023 年
度营业收入收现率超过 100%,当年度销售回款情况较好。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营业成本付现率分别为 78.32%、183.16%。2022 年度
营业成本付现率不足 100%,主要是由于当年客户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标的公司
相应增加以票据结算付款,实际支付现金结算减少,导致当年度相关采购款项
现金流出降低;2023 年度营业成本付现率超过 100%,主要是由于当期支付前期
到期票据,以及当期采购支付增加导致。
元,增长比率为 43.54%,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的现金流出增加 33,521.93 万元,
增长比率为 80.59%。由于 2023 年度采购支付的相关现金流出增长高于销售相关
现金流入增长,因此综合影响 2023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经营性应收、应付项目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应收票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下同) 8,112.13 -9,397.14
应收账款的减少 -6,263.67 -16,836.43
预付款项的减少 848.65 513.53
其他应收款的减少 25,389.76 -370.46
其他经营性应收的减少 -1,527.73 924.0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 26,559.14 -25,166.42
应付票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下同) -15,242.23 7,656.35
应付账款的增加 1,365.72 1,262.90
合同负债的增加 5,326.63 -3,817.07
其他经营性应付的增加 -23,158.82 -615.48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 -31,708.70 4,486.70
标的公司应收票据 2022 年末较期初增加 9,397.14 万元,主要因当年度客
户 1-1、客户 4-1 当年采用票据结算增加所致;标的公司 2023 年度应收票据较
年初减少 8,112.13 万元,主要因当期大量票据到期兑付所致。
标的公司应收账款 2022 年末较期初增加 16,836.43 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共
卫生事件影响导致当年部分回款延期,及光伏支架销售规模增长,应收款项增
加所致。标的公司 2023 年末应收账款较年初增加 6,263.67 万元,主要是由于
客户根据自身预算及资金安排,结算进度有所放缓。
标的公司 2022 年末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 7,656.35 万元,主要由于当期末
因供应商到期未提交解付申请及公共卫生事项影响,导致 6,763.14 万元应付票
据延期解付所致;标的公司 2023 年末应付票据较年初减少 15,242.23 万元,主
要因前期应付票据到期兑付及本年开具应付票据减少所致。
标的公司其他应收款 2023 年末较期初减少 25,389.76 万元,其他经营性应
付项目较期初减少 23,158.82 万元,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 2023 年期初模拟股权
转让款及资产转让款 15,933.71 万元于当期收回;标的公司对关联方资金拆借
经营性应付项目减少 23,151.78 万元,剔除上述因素后,其他应收款变动和其
他经营性应付项目变动对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影响较小。
报告期各期,标的公司存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月31日 月31日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11,857.79 5,957.09
前期发出商品在当期进行验收较多所致;2023 年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较
年初增加 11,857.79 万元,主要是由于标的公司两个定制化系列产品交付发生
延迟,因此导致当年度期末存货余额上升。
报告期各期,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差异主要由存货的变动、经营
性应收项目的变动和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变动构成。
影响当期销售现金流入,导致净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总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为流出。2023 年度,由于当期标的公司兑付前期应付票据导致应付票
据减少,采购相关现金流出,同时由于产品交付进度影响,当期存货增加,导
致采购现金流出增加,上述因素影响 2023 年度净利润为正的情况下,经营活动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净流出。
中当年兑付前期因公共卫生事项等因素导致延期解付的应付票据 6,763.14 万元
影响,导致当期现金流出增加 6,763.14 万元。若剔除该事项影响,当年度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600.70 万元,较 2022 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量净额增加,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所改善,与净利润方向一致。
七、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发展前景、当期每
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的分析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影响的分析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为高新通信装备及电声器材科研生产等,本次
交易后,长岭科技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公司将新增雷达及配套部件电子类产
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上市公司将拓宽行业应用领域,进一步完善上市公
司业务版图,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将进一步增强,行业地
位和市场占有率也将提升。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率
资产总计 430,833.07 646,769.74 50.12% 431,265.03 664,511.12 54.08%
负债合计 227,482.50 382,594.28 68.19% 237,611.99 396,748.00 66.97%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 147,032.11 221,517.26 50.66% 160,001.57 244,243.97 52.65%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净利润
注:上市公司 2022 年度/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次交易前”财务数据变动的原因为财政
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上市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
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相关规定,对比较报表及累计影响数进行了追溯调整。
下同。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营业收入及归母净利润规模均显著提升。
(1)本次交易前后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公司主要资产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货币资金 61,568.28 100,878.63 64,952.02 99,089.29
应收票据 24,970.20 30,358.78 23,529.13 36,885.66
应收账款 156,597.67 213,209.07 154,335.99 205,130.55
应收款项融资 - 122.43 - 25.00
预付款项 7,214.23 8,524.22 3,963.67 6,122.31
其他应收款 2,561.55 2,834.20 2,963.01 26,467.42
存货 82,666.70 141,184.39 88,367.89 135,213.88
合同资产 - 2,722.03 - 1,320.34
其他流动资产 10.09 461.09 125.28 10,426.77
流动资产合计 335,588.72 500,294.84 338,236.99 520,681.23
长期股权投资 - 1,001.19 - 1,150.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19.48 - 91.19
投资性房地产 8,625.76 8,625.76 - -
固定资产 58,096.85 91,006.98 62,228.61 96,751.56
在建工程 13,697.90 14,232.36 14,300.21 14,444.52
使用权资产 1,023.64 4,394.95 1,515.80 2,592.35
无形资产 7,779.51 16,662.35 8,336.18 17,439.17
长期待摊费用 791.87 1,035.35 999.83 1,36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5,228.82 6,597.85 5,647.41 6,84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798.62 - 3,149.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95,244.35 146,474.90 93,028.04 143,829.89
资产总计 430,833.07 646,769.74 431,265.03 664,511.12
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显著提升,主要体现于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存
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提升。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后公司主要负债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41,002.75 55,002.75 34,502.55 42,502.55
应付票据 15,408.08 30,856.09 49,084.44 79,706.67
应付账款 115,864.58 176,237.84 107,605.44 166,544.07
预付款项 - 1.37 - -
合同负债 6,576.23 18,262.44 7,707.34 14,066.93
应付职工薪酬 8,735.08 16,856.11 15,269.43 23,161.39
应交税费 3,263.11 5,819.66 1,898.11 3,634.05
其他应付款 2,454.73 27,714.05 4,714.38 30,070.4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807.08 3,402.04 592.3 5,991.18
其他流动负债 8,619.63 9,860.72 1,645.56 3,386.11
流动负债合计 203,731.27 344,013.09 223,019.55 369,063.43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9,701.20 14,088.06 4,642.39 8,812.32
租赁负债 1,082.67 4,144.77 1,626.86 2,051.81
长期应付款 3,572.40 4,372.40 3,587.48 6,337.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2,775.75 - 2,809.18
预计负债 - 608.53 - 619.88
递延收益 8,214.67 8,214.67 4,512.89 4,51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180.29 1,699.56 222.83 325.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 2,677.44 - 2,215.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751.23 38,581.20 14,592.45 27,684.58
负债合计 227,482.50 382,594.28 237,611.99 396,748.00
交易完成后,公司负债规模显著提升,主要体现于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
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合同负债、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提升。
(3)交易前后偿债能力分析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负债率 52.80% 59.15% 55.09% 59.71%
流动比率(倍) 1.65 1.45 1.52 1.41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速动比率(倍) 1.24 1.04 1.12 1.04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增长,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下降。主要由
于长岭科技流动负债体量较大,但总体不存在重大流动性风险或偿债风险。
(1)本次交易前后收入、利润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营业收入 147,032.11 221,517.26 160,001.57 244,243.97
营业成本 94,423.70 135,436.39 95,247.25 148,253.76
营业利润 6,800.34 13,110.34 9,727.28 15,622.32
利润总额 6,820.97 13,151.00 9,728.56 15,623.32
净利润 6,284.70 12,374.36 10,043.98 16,019.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234.19 11,109.76 9,767.57 15,748.01
交易完成后,公司营业收入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显著提升。
(2)本次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指标比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净资产收益率 3.09% 4.68% 5.19% 5.98%
净利率 4.27% 5.59% 6.28% 6.56%
毛利率 35.78% 38.86% 40.47% 39.30%
注: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100%
交易完成后,公司 2023 年度毛利率增加,2022 年度毛利率略有下降,净利
率、净资产收益率均有所提升。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收入、利润规模有所提升,持续经营能力增强。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的分析
(1)业务整合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增加雷达及配套部件电子类产品的研发、
生产和销售,并主要通过子公司长岭科技开展。交易后上市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显著提升。
(2)资产整合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法人地位。
上市公司将结合长岭科技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其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3)财务整合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将纳入上市公司的财务管理体系,接受上市公司
的管理和监督。上市公司将对其财务制度体系、会计核算体系、内部控制体系等
进行整体管控,加强内控建设和合规管理。
(4)人员整合方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长岭科技现有管理层及经营团队的稳定性,
并授予其较大程度的自主度和灵活性。同时,上市公司将加强对长岭科技的人力
资源管理,在人才培养机制、薪酬考核制度等方面与上市公司现有员工加强融合,
完善市场化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积极性和凝聚力。
(5)机构整合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原则上保持长岭科技现有内部组织机构的稳定性,
并根据长岭科技业务开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和管理要求的需要进行动态优化调
整,持续提升管理效率效果。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如果重组后上市公司未
能及时适应业务转型带来的各项变化,以及在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
方面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
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为应对上述整合风险,烽火电子将采取以下管理控制措施:
第一,结合业务特点,完善并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尤其是对子
公司的管理制度及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上市公司对下属企业重大经营
决策、财务决策、对外投资、对外担保、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管理与控制,建
立预警机制和汇报机制,提升上市公司整体的掌控能力、决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第二,建立长效的人力资源制度,包括优秀人才选聘机制、薪酬奖励机制、
晋升机制等,长效的人力资源制度有利于健全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员工
积极性,有效提升整合的效率与效益。
第三,着力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风险管控水平。上市公司将根
据主营业务板块特点,不断拓宽风险管控覆盖面,不断丰富风险管控手段,以风
险分类、风险识别为基础,以风险报告和反馈机制为载体,尽快完善符合具体业
务特点、满足业务发展要求的风险管控机制。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的影响分析
单位:元/股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 0.09 0.15 0.16 0.21
摊薄每股收益 0.09 0.15 0.16 0.21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水平提升。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非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继续利用资本平台的融资功能,通过自有资金、
再融资、银行贷款等多种方式筹集所需资金,满足未来资本性支出的需要。
本次交易后,标的公司将基本按照原有生产经营计划继续发展,原有岗位将
基本保留,不影响标的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实现平稳过渡。本次交易不涉及职工
安置。
本次交易涉及的税负成本由相关责任方各自承担,中介机构费用等按照市场
收费水平确定,上述交易成本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第十章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最近两年财务会计信息
希格玛会所对长岭科技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模拟合并
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2023 年度的模拟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模拟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模拟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2024)3563 号)。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39,310.35 34,137.27
应收票据 5,412.34 13,447.61
应收账款 56,648.16 50,897.82
应收款项融资 122.43 25.00
预付款项 1,309.99 2,158.65
其他应收款 272.64 23,511.34
存货 58,517.69 46,845.99
合同资产 2,722.03 1,320.34
其他流动资产 451.01 10,301.49
流动资产合计 164,766.64 182,645.50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1,001.19 1,150.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9.48 91.19
固定资产 32,910.14 34,522.95
在建工程 534.46 144.31
使用权资产 3,371.31 1,076.56
无形资产 8,882.84 9,102.99
长期待摊费用 243.48 367.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1,369.45 1,197.68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8.62 3,149.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51,230.97 50,802.76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资产总计 215,997.60 233,448.26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4,000.00 8,000.00
应付票据 15,472.01 30,714.24
应付账款 60,412.56 59,046.84
预收款项 1.37 -
合同负债 11,686.21 6,359.59
应付职工薪酬 8,121.03 7,891.96
应交税费 2,556.55 1,735.94
其他应付款 259.32 363.1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4.97 5,398.88
其他流动负债 1,241.08 1,740.54
流动负债合计 115,345.11 121,251.1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386.86 4,169.93
租赁负债 3,062.11 424.95
长期应付款 800.00 2,750.0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75.75 2,809.18
预计负债 608.53 619.88
递延所得税负债 519.27 102.40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77.44 2,215.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14,829.97 13,092.13
负债合计 130,175.08 134,343.29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83,121.03 96,505.05
少数股东权益 2,701.50 2,599.91
所有者权益合计 85,822.53 99,104.9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215,997.60 233,448.26
(二)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4,486.17 84,348.80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74,486.17 84,348.80
二、营业总成本 69,276.87 78,362.73
其中:营业成本 41,013.71 53,112.91
税金及附加 736.46 528.71
销售费用 1,045.45 928.91
管理费用 12,542.71 9,852.88
研发费用 13,677.19 13,552.96
财务费用 261.34 386.35
其中:利息费用 748.16 828.92
利息收入 495.78 497.01
加:其他收益 940.48 546.6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220.63 181.05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15.75 -764.7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87.30 -60.8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39 0.82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6,313.25 5,889.02
加:营业外收入 21.59 3.79
减:营业外支出 1.56 4.0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6,333.28 5,888.75
减:所得税费用 240.86 -81.75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092.42 5,970.49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4.05 728.38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4.05 728.38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
- -
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6,116.47 6,698.8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5,998.27 6,801.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18.20 -102.3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98,894.71 68,895.76
收到的税费返还 15.66 437.7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75.13 3,300.47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585.50 72,634.0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5,119.98 41,598.0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3,852.59 26,800.2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74.82 1,892.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8,300.54 5,952.6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9,747.94 76,243.6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62.44 -3,609.60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291.17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339.90 153.9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
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10,949.07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5,675.52 9,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44,465.25 9,669.0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
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20.00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000.00 10,500.00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978.18 11,738.8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487.07 -2,069.8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800.00 2,517.6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7.6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4,000.00 8,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247.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9,047.00 10,517.6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8,935.00 6,68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21,532.14 3,467.89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7,107.06 506.9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7,574.19 10,654.80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527.19 -137.2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797.44 -5,816.61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3,357.82 39,174.43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39,155.26 33,357.82
二、最近一年一期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希格玛会所对上市公司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及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
了《备考审阅报告》(希会审字(2024)4374 号)。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表如下: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00,878.63 99,089.29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30,358.78 36,885.66
应收账款 213,209.07 205,130.55
应收款项融资 122.43 25.00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预付款项 8,524.22 6,122.31
其他应收款 2,834.20 26,467.42
存货 141,184.39 135,213.88
合同资产 2,722.03 1,320.34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461.09 10,426.77
流动资产合计 500,294.84 520,681.2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1,001.19 1,150.5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19.48 91.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8,625.76 -
固定资产 91,006.98 96,751.56
在建工程 14,232.36 14,444.52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4,394.95 2,592.35
无形资产 16,662.35 17,439.17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1,035.35 1,367.25
递延所得税资产 6,597.85 6,844.19
其他非流动资产 2,798.62 3,149.08
非流动资产合计 146,474.90 143,829.89
资产总计 646,769.74 664,511.1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5,002.75 42,502.55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30,856.09 79,706.67
应付账款 176,237.84 166,544.07
项 目 2023.12.31 2022.12.31
预收款项 1.37 -
合同负债 18,262.44 14,066.93
应付职工薪酬 16,856.11 23,161.39
应交税费 5,819.66 3,634.05
其他应付款 27,714.05 30,070.48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3,402.04 5,991.18
其他流动负债 9,860.72 3,386.11
流动负债合计 344,013.09 369,063.43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4,088.06 8,812.32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4,144.77 2,051.81
长期应付款 4,372.40 6,337.48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2,775.75 2,809.18
预计负债 608.53 619.88
递延收益 8,214.67 4,512.89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99.56 325.23
其他非流动负债 2,677.44 2,215.79
非流动负债合计 38,581.20 27,684.58
负债合计 382,594.28 396,748.00
股东权益: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243,118.40 247,289.06
少数股东权益 21,057.06 20,474.06
股东权益合计 264,175.45 267,763.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646,769.74 664,511.12
(二)备考合并损益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221,517.26 244,243.97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其中:营业收入 221,517.26 244,243.97
二、营业总成本 210,542.49 228,349.66
其中:营业成本 135,436.39 148,253.76
税金及附加 2,023.37 1,354.39
销售费用 3,604.34 5,191.08
管理费用 29,934.83 32,765.81
研发费用 38,201.10 39,761.09
财务费用 1,342.46 1,023.53
其中:利息费用 1,960.41 1,074.08
利息收入 618.60 486.27
加:其他收益 2,378.76 1,896.04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39.37 900.0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
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 - -
填列)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
- -
号填列)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973.96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2,197.24 -4,389.45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373.37 -107.68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4.10 1,429.0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3,110.34 15,622.32
加:营业外收入 83.23 108.28
减:营业外支出 42.57 107.27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3,151.00 15,623.32
减:所得税费用 776.64 -396.26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2,374.36 16,019.58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填列)
项 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3,638.23 728.38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
后净额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24.05 728.38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其他 3,614.18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
- -
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012.60 16,747.97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4,748.00 16,476.40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264.60 271.57
第十一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情况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通信设备及电声器材等产品的科研、生产和
销售,与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为避免未来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在上市公司 2009 年重大资产出
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过程中,烽火集团和陕西电子均出具了《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不会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活
动,同时烽火集团、陕西电子将促使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
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前次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完成以来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相关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均正常履行。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不会新增同业竞争
业竞争
长岭科技主要从事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提供
保障服务;本次交易完成后,长岭科技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上市公司的控
股股东仍为烽火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仍为陕西电子。
经核查,陕西电子控制的企业中(上市公司、长岭科技及其控制的企业除外),
西安黄河机电有限公司和陕西凌云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企业陕西凌云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凌云恒创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涉及雷达产品,但上
述公司生产的雷达产品与长岭科技的雷达产品在技术参数、功能定位、实际用途
等方面均存在明显差异,与长岭科技的雷达产品不具有替代性、竞争性。
因此,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与其直接/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之间产生/新增同业竞争。
(1)为避免本次交易后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烽火集团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
从事和经营与上市公司、长岭科技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
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2)为避免本次交易后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陕西电子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
从事和经营与上市公司、长岭科技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
业务。
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
的业务或其他经营活动,亦不会投资或新设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
构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
得的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同业竞争或可能发生同业竞
争的,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以避免
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形成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以确保上市公司及上市公
司其他股东利益不受损害”。
(3)为避免本次交易后可能与上市公司产生同业竞争,长岭电气出具了《关
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主营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
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制的企业不会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
作或联合经营)从事、参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从事业
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活动,也不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
下属企业届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如本公司及本
公司控制的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机会,而该等业务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时,本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并在条件许可的前提下,
以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利益为原则,尽最大努力促使该业务机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
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
承担上市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二、关联交易情况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陕西电子为上市公司间接
控股股东,长岭电气为陕西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
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亦回避表决。
(二)报告期内标的资产的关联交易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的控股股东为长岭电气、间接控股股东为陕
西电子,实际控制人为陕西省国资委。长岭电气和陕西电子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
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之“一、长岭电气”和“三、陕西电子”。
(2)控股股东下属企业
长岭电气、陕西电子控制的下属企业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
情况”之“一、长岭电气”之“(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和“三、
陕西电子”之“(七)按产业类别划分的下属企业名目”。
(3)其他持有标的资产 5%以上股东、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
他组织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持有长岭科技 5%以上的其他股东为金创和信。基本
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章 交易对方情况”之“二、金创和信”。金创和信为
陕西省政府控股的股权投资基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无控股子公司。
(4)标的资产的控股子公司及联营、合营企业
长岭科技控股子公司详见本报告书“第四章 标的资产基本情况”之“二、
子公司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的联营、合营企业如下:
子公司 持股比例 享有的表决 取得
主要经营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名称 (%) 权(%) 方式
西安航 铁路、船舶、
西安市高新 西安市高
空电子 航空航天和其 投资
区高新六路 新区高新 17.475 17.475
科技有 他运输设备制 设立
限公司 造业
(5)标的资产的其他关联方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标的资产关系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合作经营企业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8,749.06 2,330.77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4,710.44 3,759.16
合计 13,459.50 6,089.92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2,593.67 1,382.50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2022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房屋 508.20 438.82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收入 收入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房屋、设备 413.47 335.27
天 津 市 嘉 信 通 新 能源 科
机器设备 36.98 36.98
技有限公司
合计 450.45 372.26
(4)关联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到期日
西安长岭依水生科 担保债务已提
长岭科技 保证 400.00
技有限公司 前清偿完毕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到期日
长岭科技 西安长岭依水生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500.00 2023/3/10
担保人 被担保人 担保方式 担保到期日
长岭科技 陕西长岭迈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 500.00 2023/1/20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本期拆出 本期计息
陕西电子
下属企业
关联方 本期拆出 本期计息
陕西电子
下属企业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本期拆入 本期计息
陕西电子 4,255.00 4,247.00 7,095.00 278.95 278.95 1,407.00
关联方 本期拆入 本期计息
陕西电子 4,255.00 - - 239.05 239.05 4,255.00
(6)关联方资金归集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向陕西电子归集资金 65,179.34 190,405.23
陕西电子转回资金 65,179.34 190,405.2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资金归集已经全部解除。
(1)应收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余额 余额
应收票据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82.00 107.00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2,275.54 2,373.81
应收账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228.01 893.14
预付账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合同资产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29.60 223.22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 25,188.36
其他
应收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
- 48.10
有限公司
其他流动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 10,500.00
资产
(2)应付关联方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余额 余额
应付票据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665.34 959.51
应付账款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2,024.75 2,426.92
合同负债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50.52 -
其他流动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6.57 -
负债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90 29.55
其他
应付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1)关联采购、销售的必要性及定价公允性
陕西电子作为经陕西省国资委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国有企业,为持股型公司,
其下属企业在做强雷达、通信导航设备、电子专用设备、电子元器件及材料等基
础产业的同时,发展太阳能光伏、半导体照明、电力电子功率器件等战略性新兴
产业。长岭科技主营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关客户
提供保障服务,产品研制、生产涉及环节众多,所需元器件、组件等零部件数量
型号较多,为了保障国家机密安全、确保产品质量及方便协调生产计划,在同等
条件下优先在陕西电子所属企业之间内部配套。
针对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制,报告期内长岭科技主要自关联方采购电子元器
件、外协加工服务等,定价机制采用或参照特定客户业务相关审核定价机制或由
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
此外,根据陕西电子对太阳能光伏板块的产业布局,长岭科技开展光伏支架
业务。长岭科技自关联方采购光伏支架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具备公允性。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向关联方销售金额较小,主要因内部配套而形成,定价
机制采用或参照特定客户业务相关审核定价机制或由双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
定,具备公允性。
(2)关联租赁、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拆借及关联方资金归集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租入陕西电子下属企业房屋建筑物用于生产经营配
套,报告期各期支付的租金分别为 438.82 万元和 508.20 万元,金额较小。此外,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将房屋建筑物、设备出租给陕西电子下属企业和天津市嘉
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情况,报告期各期确认的租赁收入分别为 372.26 万
元和 450.45 万元,金额较小。相关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定价具备公允
性。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关联方担保责任已全部解除。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向关联方拆出资金的情形,均收取利息,利率具备
公允性。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长岭科技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均已收回。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自陕西电子拆入资金的情形,并参考同期银行贷款
利率支付利息,具备公允性。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将自有资金归集至陕西电子的情形,截至本报告书
签署日,资金归集已整改完毕。
(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
易的情况
根据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希会
审字(2024)4374 号),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
业之间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 采购商品/接
限公司 受劳务
采购商品/接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2,695.31 9,931.89
受劳务
合计 21,444.37 12,262.66
(2)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交易内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3,866.79 1,508.78
(3)关联租赁情况
单位:万元
出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2023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2022 年度确认的租赁费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房屋、设备 1,200.59 1,172.98
单位:万元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种类
赁收入 收入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房屋、设备 1,325.84 965.78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
机器设备 36.98 36.98
有限公司
合计 1,362.82 1,002.77
(4)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履
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行完毕
烽火集团 428.00 2014/12/29 2024/12/28 否
注:其中烽火集团为上市公司长短期借款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428.00 万元。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担保方式 担保余额 担保到期日
担保债务已提前
西安长岭依水生科技有限公司 保证 400.00
清偿完毕
(5)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日余额 拆出 本金 利息 利息 31日余额
陕西电子
下属企业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本期计息
陕西电子 4,255.00 4,247.00 7,095.00 278.95 278.95 1,407.00
(6)关联方往来余额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面余额 面余额
应收票据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18.00 23.65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2,385.01 2,524.24
应收账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266.76 904.04
预付账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
限公司
合同资产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29.60 223.22
项目名称 关联方
面余额 面余额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856.47 25,683.87
其他应收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
- 48.10
限公司
其他流动资产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 10,500.00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关联方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
应付票据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2,417.32 4,462.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429.87 465.44
负债
应付账款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3,968.56 6,848.49
合同负债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50.52 100.89
其他流动负债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6.57 -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256.71 1,289.36
其他应付款 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负债 陕西电子及下属企业 1,031.34 1,626.86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 1,274.15 1,937.53 232.68 1,508.78
占营业收入比例 0.87% 0.87% 0.15% 0.62%
续: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 交易前 交易后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① 7,985.89 21,444.37 6,279.13 12,262.66
其中:光伏支架等采购额② - 11,312.56 - 4,080.57
剩余采购商品/接受劳务③=①-② 7,985.89 10,131.81 6,279.13 8,182.09
占营业成本比例④=③/营业成本 8.46% 7.48% 6.59% 5.52%
注:针对长岭科技与天津市嘉信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长岭光伏电气有限公司、
陕西省军工(集团)陕铜有限责任公司、西安长岭依水生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长岭特种设备
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业务往来,因采用净额法确认收入,相关采购成本不计入营业成本,故
在计算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比例时分子剔除相关采购额。
根据上表,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关联销售占营
业收入的比例仍保持在较低水平,关联采购占营业成本的比例有所下降,未发生
较大波动。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发生的关联交易将继续遵循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履行披露义务,不会损害上市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为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烽火集团、陕西电子出具了《关
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承诺: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对涉及本
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及下属企业(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外)将尽
可能减少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
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
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十二章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本次交易时,还应特别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本次交易筹划及实施过程中,交易各方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尽可能缩小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减少内幕消息传播,但不排除有关机构和个人利用关于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可能。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因公司股价异常波
动或异常交易可能涉嫌内幕交易而被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鉴于本次交易的复杂性,自本次交易协议签署至最终实施完毕存在一定时间
跨度。如交易相关方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或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交易各方
在后续的商业谈判中产生重大分歧,或者发生其他重大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因素
等,均可能对本次交易的时间进度产生重大影响,亦存在导致本次交易被暂停、
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若本次交易因上述原因被暂停、中止或取消,而交易相关方又计划重新启动
交易,交易方案及其他交易相关的条款、条件均可能较本报告书中披露的重组方
案存在重大变化,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多项决策、批准程序,具体请见本报告书“重大事项提示”
之“五、本次交易尚未履行的决策和报批程序”。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
的前提条件。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核准或同意,以及最终取得的时间均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标的估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参考评估结果确定。以 2023 年 9 月 30 日
为基准日,长岭科技 100%股权评估值为 122,514.97 万元,增值率为 45.79%,扣
除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后标的资产本次交易作价为 114,719.68 万元。
尽管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则勤勉尽责,但仍存在因未来实
际情况与评估假设不一致,特别是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法规及行业政策变化等情
况,导致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情形,进而可能对上市公司及其
股东利益造成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者募集金额低于预期的风险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
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9,000 万元。受相关监管法律法规调整、股票市场波动
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如果
配套融资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公司将通过自筹或其他方式满足募投项
目及支付现金对价等资金需求,可能对公司的资金使用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提
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标的资产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
上市公司已与业绩承诺人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具体盈利承诺及业绩
补偿安排详见本报告书“第一章 本次交易概况”之“三、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之“(六)业绩承诺安排”。虽然《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的补偿方案可在较
大程度上保障上市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但如未来标的资产在被上市公司收
购后出现经营未达预期情况,可能导致承诺业绩无法实现,将影响上市公司的整
体经营业绩和盈利水平,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扩大。根据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报告》,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不存在摊薄上市公司当期的每股收益的情况。考虑到
本次交易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最终的发行数量及价
格将按照证券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因此存在上市公司的总股本因为募集配
套资金而进一步扩大,从而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指标被摊薄的风险。
为应对本次交易未来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摊薄的潜在风险,上市公司
根据自身经营特点制定了填补回报的措施,但该等填补回报的措施不等于对上市
公司未来盈利作出的保证,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与标的公司经营相关的风险
(一)技术风险
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是标的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标的公司掌握
了一定数量的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并及时通过申请专利、制定严格的知识产权保
护管理制度等手段保护自身的知识产权和核心技术。随着标的公司研发成果的持
续积累和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张,以及产品技术复杂性及专利技术应用的广泛性
而可能导致存在技术失密或专利技术纠纷风险,由此可能对标的公司的经营业绩
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标的公司所在领域产品制造所需技术在持续升级,相关产品在不断创
新,对标的公司产品研发、技术水准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若标的公司出现研发
投入不足、技术水准提升不能满足客户需求等问题,将可能对标的公司业务经营
产生不利影响,并对公司未来的发展产生冲击。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人才流失的风险
标的公司所属行业属于高技术壁垒行业,核心技术与技术人才对于企业发展
至关重要。高水平的技术研发团队,是公司在行业中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公
司高度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保证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
若公司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业务发展和声誉造成较
大不利影响。
(三)产业政策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主营业务为雷达及配套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并为相
关客户提供保障服务。近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旨在推动标的公司
所属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若未来行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出现不利于标的
公司的变化,可能对其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产品定价风险
标的公司产品及服务价格主要根据国家相关采购定价政策确定。如定价政策
出现不利变化,可能对标的公司及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提请投
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五)部分房产尚未取得产权证书的风险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标的公司存在部分房产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共计房产
正在持续沟通协调主管部门继续推进办理工作。如因未取得房产权属证书而受到
行政主管部门罚款、被要求拆除或没收,将对标的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进而影响标的公司当期业绩。本次交易对方陕西电子、长岭电气及金创和信已出
具承诺,如因上述房产尚未办证对于上市公司可能导致的潜在处罚或直接损失按
本次交易前各方所持长岭科技股权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六)特定产品销售增值税政策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部分特定产品存量销售合同按原有规定享有免征增值税
的优惠政策。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 2022 年起,新签订的特定产品销售合同不
再享有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优惠。尽管后续特定产品定价将考虑上述政策变动影响,
但仍存在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产生潜在不利影响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
险。
(七)应收账款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50,897.82 万元、56,648.16
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0.34%、76.05%。报告
期内,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标的公司主要客户为特定客户、各大科研院
所及国有企业,若标的公司管理不当或客户付款政策发生变化,可能产生坏账损
失并对标的公司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八)存货余额较大及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标的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6,845.99 万元、58,517.69 万
元,存货账面价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0.07%、27.09%。标的公司存货账面
价值较高,主要原因是产品生产周期长、流程复杂等因素所致。未来随着标的公
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存货规模可能持续增大。若公司不能对存货进行有效管理,
将存在占用公司营运资金,降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的风险。另一方面如市场环境
发生变化,公司可能在日后的经营中出现存货跌价准备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相
关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军工涉密信息处理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涉及国防工业领域,信息披露需以保守国家秘密为前提,
本次交易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涉密信息脱密处理。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除根据相关规定需要脱密处理或申请豁免披露信息外,
公司不以保密为由规避依法应当予以公开披露的信息。本报告书信息披露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保证本报告书披露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
前述信息披露处理方式可能导致投资者阅读本报告书时对部分信息了解不
够充分,影响投资者价值判断,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收购重组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将成为上市公司子公司,如果重组后上市公司未
能及时适应本次交易带来的各项变化,以及在管理制度、内控体系、经营模式等
方面未能及时进行合理、必要的调整,可能会在短期内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构成不
利影响,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股市波动风险
股票价格波动与多种因素有关,包括公司发展前景,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
心理预期、金融政策调控等。本次交易经监管机构审核需要一定时间,在此期间,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可能会出现较大波动,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四)不可抗力风险
上市公司不排除因政策和法律法规调整、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给
本次交易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特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
一、交易标的和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担保情况
(一)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及下属子公司存在部分银行账户资金归集至陕西电子资
金池的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该资金归集安排已终止并完成规范,符合上
市公司相关法规要求。
(1)报告期内新增资金拆出
报告期内,长岭科技存在将资金通过直接拆出、委托贷款的方式拆借给关联
方的情况,报告期各期资金拆出发生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方式 关联方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是否收取利息
直接拆出 长岭电气 6,355.00 6,355.00 是
委托贷款 长岭电气 9,000.00 10,500.00 是
上表中 2022 年度和 2023 年度分别“直接拆出”资金给长岭电气 6,355.00 万
元均为原协议到期后展期,当期实际无资金支付。
上表中“委托贷款”是指长岭科技通过商业银行将资金拆借给关联方的行为。
“委托贷款”详见本报告书“第十三章 其他重要事项”之“十一、长岭科技报
告期内曾存在委托贷款行为”。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报告期内拆出资金均已收回并完成规范,符合上
市公司相关法规要求。
(2)报告期期初资金拆出余额
标的公司存在报告期之前拆出资金、报告期期初存在未收回余额,并于报告
期内收回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拆出方式 关联方 期初余额 报告期内是否收回 是否收取利息
直接拆出 长岭电气 6,355.00 是 是
直接拆出 长岭迈腾 400.00 是 是
直接拆出 长岭软件 601.39 是 是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
变化;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情况均已完成规范,即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二)为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
变化;标的公司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且标的公司及下属公司不存在对外
担保情况,即上市公司不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新增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影响
根据希格玛会所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资产负债
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后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本次交易前 变动率
(备考数据) (备考数据)
总资产 430,833.07 646,769.74 50.12% 431,265.03 664,511.12 54.08%
总负债 227,482.50 382,594.28 68.19% 237,611.99 396,748.00 66.97%
资产负
债率
注: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由上表可知,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负债规模均有较大幅
度增加,相应的资产负债率均有小幅上涨。
三、上市公司最近 12 个月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重组管理办法》
认定的重大资产购买或出售行为,亦不存在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同
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四、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运营透明度,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
平。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优化内部控制流程,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五、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董事会
对上述情况的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陕西烽火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的议案》,为进一步
明确及完善上市公司分红回报机制和监督机制,增强利润分配决策的透明度,积
极回报投资者,上市公司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
条件成就的情况下,公司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
(二)公司现金分红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公司在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
求情况下,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供
分配利润的 30%。公司可以在年度中期实施现金分红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
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不同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
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
达到百分之八十;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
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3、公
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四)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1、公司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或虽为正值但数额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2、公司聘请的审计
机构为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年末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4、剔除非经常性损益、公允价值变动因素后,公司当年净利为负或
数额较少不足以实际派发;5、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如果未来十二个月内已确定
的投资项目、技术改造或更新、扩建项目、收购资产(募集资金项目除外)所需
资金总额及补充流动资金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 1 亿元。
(五)公司在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股本扩张与业绩增长同步的情况下,
可以进行股票分红。
(六)公司拟以股票方式分配股利时,应当关注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总额、现金流状况、股本规模
及扩张速度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适应,是否与公司未来
的发展需求相符合,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
益。
(七)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财务部提出,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预案的
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公司当年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规划或《公
司章程》的规定时,董事会应在定期报告中说明原因,以及未用于分红的留存现
金用途和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对公司董事会本年度盈利但未进行现金分红、或
现金分红比例低于本规划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立意见,同
时对上年度未用于分红的留存现金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应当发表审核
意见。
(九)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当保持连续性,但在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公
司可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行政主管机关发布新的
规范性文件;2、公司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3、为了维护股东资产收益权利的
需要。
(十)公司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董事会要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
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通过并发表独立意见,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应当发表审核意见。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修订调整利
润分配政策事项时,要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须经出席股
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十一)董事会在制定和调整利润分配政策之前,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
意见,应当通过投资者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
沟通与交流,并及时回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上述现金分红政策及相应的安排,尚需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
申请股票停牌之日(即 2023 年 6 月 29 日)起前 6 个月(即 2022 年 12 月 29 日)
至重组报告书(草案)公告日的前一个交易日(2024 年 3 月 27 日)。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三)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各方提交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查询前述主体
在自查期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内,各查询主体通过二级市场买卖股票的情形如下:
成交数量 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股)
车韬 长岭电气董事 2023.4.24 买入 3,000 6,000
宋晓辉 烽火电子监事 2023.12.26 批量非交易过户 31,040 0
陕西电子董事会秘
赵冬 书/兼烽火集团、烽火 2023.12.26 批量非交易过户 20,486 0
电子、长岭科技董事
薛新亮 烽火集团监事 2023.1.3 卖出 7,000 0
烽火电子证券事务 2024.3.11 买入 500 500
徐小霞
干事白欣怡之母亲 2024.3.12 卖出 500 0
烽火集团董事、烽火
张涛 电子董事、总经理杨 2023.5.4 买入 2,000 3,000
勇之配偶
烽火电子副总经理 2023.3.20 买入 1,200 1,200
史景轩
史萌萌之父亲 2023.3.28 卖出 1,200 0
马丙珊 信产投资职员
长岭电气董事/长岭
赵兰平 2023.1.16 卖出 46,800 0
科技董事
陕西电子职员刘洋 2023.6.12 卖出 100 0
寇铁艳
之母亲 2023.7.14 买入 300 300
吕欣 烽火集团监事 2023.2.1 买入 10,800 10,800
成交数量 结余数量
姓名 身份/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股)
陕西电子总会计师 2024.2.28 买入 3,000 3,000
颜亚平
刘万超之配偶 2024.3.1 卖出 3,000 0
杜航辉 长岭电气董事
长岭电气董事杜航
昝鹏姣 2024.2.2 买入 2,500 6,500
辉之配偶
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批量非交易过户方式回购注销限制性股
票,导致宋晓辉、赵冬及马丙珊持有的股份数发生变动,此情形不属于二级市场
自主买卖股票情形。除此之外,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形,相关内幕知情人均已分
别出具声明及承诺。
(1)车韬、薛新亮、吕欣、杜航辉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徐小霞、马丙珊、寇铁艳、颜亚平、昝鹏姣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时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3)张涛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是在杨勇担任上市公
司总经理之前发生,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时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4)史景轩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对二级市场交
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是在史萌萌担任上市
公司副总经理之前发生,纯属个人投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人在自查期间内交易上市公司股票时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5)赵兰平
“1、本人在上述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基于个人资金需求、
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及上市公司股票投资价值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纯属个
人投资行为,本次卖出的股票为本人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期间由上市公司授
予的股权激励股票,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知悉本次重组的未公开事项,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场操纵等禁止的交易行为,亦不存在获取或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投资的动机。
的规范性文件,本人愿意将上述期间买卖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上市公司。
会再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述期限届满后,承诺人将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规范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1)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变更数量 结余数量
名称 股票账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股)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 2023.12.26 批量非交易过户 419,544 419,544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023.12.27 股份回购注销 419,544 0
上表股票账户为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2023 年 12
月 27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批量非交易过户方式回购注销的限制性
股票 419,544 股。此次回购注销的原因为:根据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共 44 人因个人原因离职及解除限售考核期个人绩效考
核结果为 D 档,公司应回购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2)烽火集团
变更数量 结余数量
证券账户 交易日期 交易方向
(股) (股)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 10,681,168 50,000,016
有限公司可交换私 08******71
质押专户证券划
募债质押专户 2023.4.27 50,000,016 -
转(划出)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 同名或定向资产
有限公司 划转(划出)
质押专户证券划
陕西烽火通信集团 转(划入)
有限公司 同名或定向资产
划转(划入)
上表中陕西烽火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股票账户 0899232971 为陕西烽火通信集
团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2022 年 12 月 29 日,2023 年 1 月 16 日、1
月 30 日、3 月 14 日、4 月 6 日、4 月 7 日,因可交换债自愿换股 10,681,168 股
导致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结余股份数 50,000,016 股;2023 年 4 月 27 日,由可交
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08******71 向 08******76 账户划转股票 50,000,016 股,结余
股份数 0 股。上表中股票变动情况均非二级市场股票买卖行为。
除上述情形外,前述纳入本次交易自查范围的相关主体在自查期间不存在通
过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四)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执行情况
幕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11 年 11
月 24 日、2017 年 10 月 30 日和 2021 年 11 月 15 日,上市公司分别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在筹划本次交易的过程中,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执行情
况主要如下:
保密措施,严格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程重要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商议相关方案、形成相关意向的具体时间、地点、
参与机构和人员、商议和决议内容等。
度,履行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泄露内幕信息,不得利
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
各方的保密内容、保密期限及违约责任。有关中介机构和经办人员等内幕信息知
情人均严格履行了保密义务。
情人登记表,并将有关材料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报备。
(五)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进行筹划、决议的过程和重要时点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初始筹划阶段,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签署了交易进程备忘录。本次交易进行筹划、决议的过程形成情况如下:
时间 地点 阶段 参与方 方式 主要内容
陕西电子、信产投资、烽火 就上市公司重
宝鸡 商议筹划 电子、长岭电气、长岭科技、 现场会议 组项目整体规
月 14 日
金创和信及相关中介 划进行探讨
讨论重组工作
宝鸡 预案阶段 现场会议 计划及工作安
月 19 日 科技及相关中介
排等
宝鸡 预案阶段 现场会议
月 28 日 中介 及对价支付等
相关各方审阅
- 预案阶段 线上 本次重组股权
月 13 日 科技、长岭电气、金创和信
认购协议等
确定本次重组
陕西电子、金创和信、长岭 第二次董事会
宝鸡 草案阶段 电气、长岭科技、烽火电子 现场会议 召开时间,并对
月 15 日
及相关中介 相关事宜做出
安排
本次交易的重要时间节点如下:
时间 节点 具体事项
因筹划重大事项,上市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午开市时起开始停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
披露预案并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复牌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
并于次日披露了本次交易预案,公司股票自 2023
年 7 月 14 日开市起复牌
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等相关文件
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等相关议案,
并于 6 月 5 日披露了本次交易草案(修订)等相关
文件
七、关于重大事项披露前股票价格波动情况的说明
上市公司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开市起停牌,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内的
累计涨跌幅以及相同时间区间内深证成指(代码:399001.SZ)及国证通信指数
(399389.SZ)的累计涨跌幅情况如下:
停牌前 21 个交易日(2023 停牌前 1 个交易日
股价/指数 涨跌幅
年 5 月 30 日) (2023 年 6 月 29 日)
上市公司收盘价(元/股) 9.06 11.57 27.70%
深证成指(399001.SZ) 10,869.55 10,915.50 0.42%
国证通信(399389.SZ) 3,835.52 4,166.36 8.63%
剔除深证成指、国证通
- - 18.66%
信指数因素影响
综上,剔除大盘及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前 20 个
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不存在异常波动情况。
八、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上市公司、交易对方,及上述主体的
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机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
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为本
次交易提供服务的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及参与本次交易的其他主体不存在因涉嫌
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
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
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规定不得参与
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九、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对本次重组的原则性意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烽火集团及间接控股股东陕西电子均原则同意本次重组
方案。
十、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完毕期间的股
份减持计划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烽火集团,间接控股股东为陕西电子。烽火集团和陕西
电子均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承诺》,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
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期间,本公司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已出具《关于不减持上市公司股票
的承诺》,承诺“自本次重组预案披露之日起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期间,
本人不减持所持上市公司的股票。本人如违反上述减持计划而在上述期间内减持
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减持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
十一、长岭科技报告期内曾存在委托贷款行为
报告期内,为满足长岭电气的资金需求,长岭科技存在通过委托贷款的方式
拆借资金给长岭电气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贷出 收回 委贷
委托人 借款人 受托银行 时间 利率
金额 金额 余额
中国工商银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2/6/23 5,000.00 - 5,000.00 3.85%
行宝鸡分行
中国工商银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2/7/15 2,000.00 - 7,000.00 3.85%
行宝鸡分行
中国工商银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2/7/28 3,500.00 - 10,500.00 3.85%
行宝鸡分行
中国工商银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6/21 - 5,000.00 5,500.00 -
行宝鸡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7/10 2,000.00 - 7,500.00 3.85%
安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7/10 3,000.00 - 10,500.00 3.85%
安分行
中国工商银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7/14 - 2,000.00 8,500.00 -
行宝鸡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7/19 2,000.00 - 10,500.00 3.85%
安分行
中国工商银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7/27 - 3,500.00 7,000.00 -
行宝鸡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7/28 2,000.00 - 9,000.00 3.85%
安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9/26 - 5,000.00 4,000.00 -
安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9/26 - 2,000.00 2,000.00 -
安分行
北京银行西
长岭科技 长岭电气 2023/9/26 - 2,000.00 - -
安分行
截至报告期末,长岭科技通过委托贷款方式借出的资金均已收回,并按年利
率 3.85%收取利息,利率水平略高于委托贷款业务发生时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
率(LPR)。
证明,确认长岭科技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证明出具日在宝鸡市辖区范围内从事
的生产经营活动,未发现违反中国人民银行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者立案调
查的情形。
长岭科技已出具说明,确认截至 2023 年 9 月 26 日,长岭科技通过委托贷款
方式借出的资金已全部收回,长岭科技与长岭电气、受托银行之间不存在争议或
纠纷情形。
十二、国有独享资本公积相关权益的归属,转股安排
截至报告期末,长岭科技存在国有独享资本公积金额为5,924.00万元,其
中3,174.00万元归长岭实业所有,2,750.00万元归陕西电子所有。
根据国防科工局《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
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科工计[2016]209号)规定:“涉军企事业单位改
制、重组、上市及上市后资本运作过程中,国家以资本金注入方式投入的军工
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形成的军工资产,应按照有关规定转为国有股权,由明确的
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享有;暂不具备转换为国有股权条件的,可以计入国有债
权或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并在明确规定的时限内转为国有股权”。
长岭科技《公司章程》规定,长岭科技申请的国拨资金、科研经费等形成
的权属归陕西长岭实业有限公司,待符合转增公司注册资本条件时,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及国拨资金政策转增注册资本。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取得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财务处理问题的意见》
(财办企[2009]121号):“一、集团公司取得属于国家直接投资和投资补助性
质的财政资金,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处理后,将财政资金再拨
付子、孙公司使用的,应当作为对外投资处理;子、孙公司收到的财政资金,
应当作为集团公司投入的资本或者资本公积处理,不得作为内部往来款项挂账
或作其他账务处理。二、资金拨付前后,集团公司应当依法通过子、孙公司的
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按照‘谁投资、谁拥有权益’的原则,
落实应当享有的股东权益,以确保对外投资的保值增值”。
同时,长岭科技各股东已出具说明,长岭科技各股东对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分别归属于长岭实业和陕西电子所有均不存在争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上述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尚无后续转股的明确计划或
安排。未来如操作该等国有独享资本公积转股,将按照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涉军企事业单位改制重组上市及上
市后资本运作军工事项审查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的方式和价格,在
履行相关法定程序后进行转股。
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国有独享资本公积不纳入本次交易标的范围,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长岭科技98.3950%股权)的交易作价为扣除国有独享资本公积
后经备案的评估价值。长岭实业、陕西电子亦未就该等国有独享资本公积取得
上市公司支付的交易对价。因此,本次交易后,国有独享资本公积权属由长岭
实业、陕西电子享有。
十三、首次披露重组事项后标的公司现金分红情况
子、长岭实业基于社会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及支持标的公司业务发展的考虑,
暂未予以分配,仅对集团外部股东金创和信实施现金分红。为确保本次交易的
顺利推进,根据标的公司《公司章程》关于“按照对公司的实缴出资份额获得
红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的原则,标的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股东会审议
通过对集团内部股东合计实施现金分红 18,646.37 万元的决议。
基于 2023 年上半年标的公司业绩及上缴国有资本收益的安排,标的公司
议。
十四、标的公司对审价的计量政策及对相关报表科目的影响
特定产品审价相关销售收入的计量政策:根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合同中
存在可变对价的,应当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
数。标的公司特定产品销售通常先按合同暂定价确认销售收入,对于期末已完
成审价暂未执行的,标的公司按照审减数冲减当期销售收入并计入应收账款-价
差调整;尚未完成审价的,标的公司按已审价项目审减经验值调整未审价收入,
并计入应收账款-价差调整。从该政策可知,审价机制调整损益项目为营业收入,
资产负债表项目为应收账款,因此,审价机制调整对营业成本无影响。
报告期内,按照审价机制调整收入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度 2022年度
按照审价机制调整收入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456.25 -2,450.66
营业收入 74,486.17 84,348.80
调整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1.96% -2.91%
根据前述的特定产品审价相关销售收入的计量政策可知,审价机制调整对
应付账款无影响,对应收账款影响,详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影响应收账款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697.69 -5,241.44
综上,报告期内,审价机制调整对营业成本无影响,影响营业收入金额分
别-2,450.66 万元、-1,456.25 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91%、-1.96%,
占比较小;审价机制调整对应付账款无影响;截至报告期末,对应收账款影响
金额为-6,697.69 万元,其中:审价最终结算价影响应收账款下降 4,498.87 万
元,审价机制估计调整影响应收账款下降 2,198.82 万元。
十五、研制业务收入确认政策
(一)军品研制业务按时段法确认收入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第十一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
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三)企业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该企业在整个合同
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标的公司特定产品研制业务主要是特定用户、科研院所、院校与标的公司
签订雷达及配套部件研制合同或项目合作合同,委托标的公司进行雷达或项目
的研究和开发工作,并根据研发进度或节点支付款项。标的公司受托研制项目
为定制化研制服务,研制服务技术复杂,研制服务一般分为立项论证阶段、方
案设计阶段、详细设计阶段、工程样机研制阶段、产品研制阶段、试验服务等
多个阶段,每个阶段客户均会组织评审验收,在完成各个阶段的评审验收后,
标的公司根据各个阶段的验收结果确认收入。
标的公司受托研制项目为定制化研制服务具有不可替代用途,根据合同约
定标的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因
此,标的公司受托研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标的公司研制业务
按时段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标的公司研制业务收入确认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
可比上市公司 研制收入确认政策
对于军品研制业务,属于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在研制任
务验收前,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
国科军工(688543.SH) 额确认收入,当该项目累计发生成本已经超过合同金额时,则以
合同金额为限确认收入;研制任务验收时,以合同金额与累计已
确认的收入之间的差额在验收当期确认收入
对于军品研制业务,公司按照研制合同约定的进度分阶段确认收
入。委托方与公司签订研制合同,合同中约定公司需要的研制任
务和进度比例,研制任务一般分为立项论证阶段、方案设计阶段、
中天火箭(003009.SZ) 详细设计阶段、工程样机研制阶段、产品研制阶段、试验服务(如
有)等多个阶段(具体以公司与委托方的约定为准),各阶段完
成后公司取得委托方出具的研制完工进度确认表,并按照合同约
定的阶段比例确认相应研制收入
注:数据来源于可比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公开信息。
经对比可比上市公司相关军品研制收入确认政策,标的公司与可比上市公
司研制业务收入确认政策无重大差异。
第十四章 对本次交易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上市
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
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次交易属于可能影响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
的事项,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相关文件,并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就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会审议,并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会议的召集、
召开、表决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董事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
摘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具备可操作性,公司符合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的方式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各项法定条件。
争力和增强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股东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金创和信预计将因本次交易取得股份而成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在审议与关联交易有关议案时已适
用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规、切实可行,有利于保障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利
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交易相关事项。我们同意将相关
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西部证券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本报告书等信
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交易遵守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
并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
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
假设前提合理;
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本次重组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
害股东合法权益的问题;
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
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情况的补偿以及资产减值补偿的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本次重组也不会产生上市公司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
易可能存在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中作了充分揭示,有
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易的客观评判。
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并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履行
保密义务,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三、法律顾问关于本次交易的意见
上市公司聘请了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根据法
律顾问出具的《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关于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对本次交易
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交易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及《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涉及的双方具备进行并完成本
次交易的主体资格;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在取得本法律意见
书“三、本次交易的授权与批准”之“(二)本次交易尚需取得的授权和批准”
所述的批准、审核和同意注册后,本次交易的实施不存在法律障碍。”
第十五章 中介机构及经办人员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电话:029-87406043
传真:029-87406134
经办人员:杨小军、吕想科、高原、李钊颖、赵佳祥、韩星、赵港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负责人:罗峥
住所:长沙市天心区湘江中路保利国际广场 B3 栋 17 楼
电话:0731-88681999
传真:0731-88681999
经办律师:董亚杰、陈秋月、宋炫澄
三、标的资产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爱民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电话:029-88275903
传真:029-83621820
经办注册会计师:王铁军、雷娜
四、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曹爱民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电话:029-88275903
传真:029-83621820
经办注册会计师:吴丽、杨小变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梅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
电话:010-58350098
传真:010-58350006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朱小兰、王苏妍
第十六章 上市公司及中介机构声明
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字:
赵刚强 杨 勇 何健康
张 燕 赵 冬 任建伟
程志堂 聂丽洁 茹少峰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监事签字:
张 铁 宋晓辉 任 蒙
王爟琪 吴修武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字:
杨 勇 刘宏伟 刘 俊
李 鹏 张 燕 史萌萌
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本公司经办人员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本报告书及其
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本公司提供的相关材料及内容,本公司及本公
司经办人员已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中援引的相关内容进
行了审阅,确认本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其他相关披露文件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
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徐朝晖
财务顾问主办人:
杨小军 吕想科 高 原
财务顾问协办人:
李钊颖 赵佳祥 韩 星
赵 港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同意《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引用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的内容,且所引用内容已经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审阅,确认《陕西烽火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
其摘要中不致因引用前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未能勤勉
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负责人:
罗 峥
经办律师:
董亚杰 陈秋月 宋炫澄
国浩律师(长沙)事务所
标的资产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希会审字
[2024]3563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陕西烽火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确认重组报告书
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
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爱民
经办注册会计师:
王铁军 雷 娜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市公司备考审阅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以下简称“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
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与本所出具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审阅报
告》(希会审字(2024)4374 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陕
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上述报告内容无异议,
确认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所
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执行事务合伙人:
曹爱民
经办注册会计师:
吴 丽 杨小变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并确认《陕西烽
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涉及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华评报字(2024)第 8607 号)的专业结论无矛盾
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完整准确地援引本
公司出具的《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宜所
涉及陕西长岭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卓信大
华评报字(2024)第 8607 号)的专业结论无异议。确认《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援引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专业结论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
任。
法定代表人:
林 梅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朱小兰 王苏妍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十七章 备查文件及备查地点
一、备查文件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一)陕西烽火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陕西省宝鸡市清姜路 72 号
法定代表人:赵刚强
联系人:张燕
电话:0917-3626561
传真:0917-3625666
(二)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 号 8 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徐朝晖
联系人:杨小军
电话:029-87406043
传真:029-87406134
附件一: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境内注册商标
是否授权
序 国际 商标注册证 商标 取得 是否质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许可他人
号 分类 编号 权人 方式 押、冻结
使用
长岭 2015.7.14- 原始
科技 2025.7.13 取得
长岭 2019.6.14- 原始
科技 2029.6.13 取得
长岭 2019.7.21- 原始
科技 2029.7.20 取得
长岭 2019.7.21- 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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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9.7.20 取得
长岭 2019.7.21- 原始
科技 2029.7.20 取得
长岭 2020.9.21- 原始
科技 2030.9.20 取得
长岭 2020.9.21- 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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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30.9.20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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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30.9.20 取得
长岭 2015.7.21- 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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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5.7.20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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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5.9.13 取得
长岭 2015.7.14- 原始
科技 2025.7.13 取得
是否授权
序 国际 商标注册证 商标 取得 是否质
商标标识 有效期限 许可他人
号 分类 编号 权人 方式 押、冻结
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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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5.7.20 取得
长岭 2015.7.14- 原始
科技 2025.7.13 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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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2025.7.13 取得
长岭 2015.7.14- 原始
科技 2025.7.13 取得
长岭 2015.7.14- 原始
科技 2025.7.13 取得
长岭 2015.9.28- 原始
科技 2025.9.27 取得
附件二: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境内专利
是否授权
专利 专利 是否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许可他人
权人 类别 押、冻结
使用
长岭 实用 一种具有多设备显控功能
科技 新型 的机载气象雷达
长岭 实用 用于机载气象雷达的多功
科技 新型 能视频采集叠加处理器
长岭 实用 一种高度表天线飞行试验
科技 新型 安装架
长岭 实用 一种用于固定指示器的卡
科技 新型 箍
长岭 实用 一种永磁回转电机现场检
科技 新型 修工装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一种无线数据传输式的海
科技 新型 浪高度测量装置
长岭 实用 一种船用雷达通用信号处
科技 新型 理系统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一种绳类或圆柱体类物体
科技 新型 的固定装置
长岭 实用 一种机载多功能显示器的
科技 新型 测试设备
长岭 实用 一种机载气象雷达射频收
科技 新型 发特性综合测试仪
长岭 实用 一种基于电驱动的潜艇雷
科技 新型 达天线转台
长岭 实用 基于凸台凹槽的双密封开
科技 新型 窗圆筒形耐压容器
长岭 实用 一种用于潜艇雷达的平板
科技 新型 裂缝阵列天线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是否授权
专利 专利 是否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许可他人
权人 类别 押、冻结
使用
科技 专利 位编码信号脉冲压缩方法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长岭 发明 一种数字通信数传系统
科技 专利 的位同步方法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一种铭牌激光刻字用周向
科技 新型 角度调整装置
长岭 实用 一种用于直升机实现吊挂
科技 新型 自动抓取的辅助系统
长岭 实用 一种侧向两波束车载多普
科技 新型 勒测速雷达设备
长岭 发明 一种正交相移键控调制信
科技 专利 号的解调方法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长岭 发明 一种高强度双曲面共形微
科技 专利 带缝隙天线的制作方法
长岭 发明 基于天线近场测试的多普
科技 专利 勒雷达速度解算方法
长岭 实用 一种低馈电损耗一体化机
科技 新型 载气象雷达
长岭 实用 一种固态一体化机载气象
科技 新型 成像雷达系统
长岭 实用 一种X波段可编程集成收
科技 新型 发器
长岭 实用 一种双极化一体化机载气
科技 新型 象雷达
长岭 实用 一种同轴馈电一体化机载
科技 新型 气象雷达
长岭 实用 一种低损耗机载气象雷达
科技 新型 伺服传动平台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一种同轴馈电机载气象雷
科技 新型 达伺服传动平台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长岭 发明 起降引导雷达的综合显示
科技 专利 方法
长岭 发明 气象雷达显示效果优化
科技 专利 方法
长岭 发明 基于气象回波的危险云团
科技 专利 运动趋势检测方法
是否授权
专利 专利 是否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许可他人
权人 类别 押、冻结
使用
长岭 发明 对雷达中频回波信号的预
科技 专利 处理方法
长岭 发明 多通道并行搜索跟踪测距
科技 专利 设备
长岭 外观
科技 设计
长岭 实用 一种气象成像雷达综合航
科技 新型 电模拟装置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发明 用于舰载精密跟踪雷达的
科技 专利 转台伺服系统
长岭 发明 直升机吊挂摆动监测的显
科技 专利 示方法
长岭 发明 基于超宽带定位的直升机
科技 专利 吊挂摆动监测系统及方法
长岭 发明 无线电高度表的垂直速度
科技 专利 测试方法
长岭 发明 一种展宽波导裂缝非谐振
科技 专利 阵列天线带宽的方法
长岭 发明 具有地形自适应的天线波
科技 专利 束空间配置方法
长岭 发明 基于FPGA的多功能航空
科技 专利 总线接口卡
长岭 实用 一种数字化脉冲体制的无
科技 新型 线电高度表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长岭 发明 多普勒雷达海面测速误差
科技 专利 修正方法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长岭 发明 一种数字化脉冲体制的无
科技 专利 线电高度表
长岭 发明 基于脉冲体制无线电高度
科技 专利 表的测高方法
长岭 发明 强杂波海洋环境下的潜用
科技 专利 雷达多目标检测方法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是否授权
专利 专利 是否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许可他人
权人 类别 押、冻结
使用
长岭 实用 一种逆变器嵌入式安装
科技 新型 结构
长岭 实用 机载天线高速伺服运动
科技 新型 装置
长岭 实用 一种基于超滤和反渗透的
科技 新型 净水处理设备
伪码调相连续波与中断连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高方法
长岭 发明 倒卡天线的空域稳定功能
科技 专利 测试系统及测试方法
长岭 发明 机载雷达三维运动场景显
科技 专利 示方法
长岭 发明 GJB661-89标准信标机信
科技 专利 号的识别方法
长岭 发明 一种利用高压线回波特征
科技 专利 点拟合高压线的方法
长岭 发明 基于FPGA的机载气象
科技 专利 雷达
长岭 发明 基于多层扫描对比的地杂
科技 专利 波抑制方法
长岭 发明 随机变换伪码的测距设备
科技 专利 及测距方法
长岭 外观
科技 设计
长岭 外观
科技 设计
长岭 实用 VHF波段与X波段复合天
科技 新型 线
长岭 实用 用于饮用水处理的带有传
科技 新型 感器的紫外线消毒装置
长岭 实用 具有自净化功能的饮用水
科技 新型 电解反应器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实用
科技 新型
长岭 发明 着陆引导雷达的双B式显
科技 专利 示方法
长岭 发明 一种旋转天线雷达基于
科技 专利 GPU的视频显示方法
具有定位功能的高分辨无
长岭 发明
科技 专利
方法
长岭 发明 铁镍软磁合金真空退火二
科技 专利 步法
是否授权
专利 专利 是否质
序号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许可他人
权人 类别 押、冻结
使用
长岭 发明 一种多普勒雷达回波模拟
科技 专利 装置及其实现方法
长岭 发明 一种平板裂缝阵天线粘接
科技 专利 加工方法
长岭 发明 基于伪码测距的无线电高
科技 专利 度表及伪码测高方法
西安
电子
基于干涉相位辅助的延迟
科技 发明
大学, 专利
方法
长岭
科技
东方 实用 一种用于相控阵雷达的4
长岭 新型 通道TR天线模块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一种鉴相频率可调的C波
长岭 新型 段鉴频器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一种超小型化线性调频收
长岭 新型 发组件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东方 实用
长岭 新型
附件三:长岭科技及下属公司拥有的软件著作权
是否 是否授权
序 开发完成 首次发表 取得
软件名称 著作权人 登记号 登记日期 质押、 许可他人
号 日期 日期 方式
冻结 使用
产品装调随同卡
原始
取得
统V1.0
产品技术状态记
原始
取得
V2.0
雷达显示软件 原始
V1.0 取得
(北斗卫星导航
原始
取得
处理软件V1.0
疲劳分析软件 原始
V1.0 取得
发票查验管理系 原始
统V1.0 取得
交通安全视频综 原始
合管控平台V1.0 取得
基于人工智能的
产业园 原始
公司 取得
析系统V1.0
基于人工智能的
产业园 原始
公司 取得
分析系统V1.0
基于人工智能的
重工业智能制造 产业园 原始
决策支持系统 公司 取得
V1.0
基于人工智能的
产业园 原始
公司 取得
究平台V1.0
基于人工智能的
产业园 原始
公司 取得
究平台V1.0
基于人工智能的
产业园 原始
公司 取得
平台V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