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4-047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8 月 9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吴中路 1799 号万象城 V2 栋公司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召集,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耀海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33,059,479 97.2902 17,624,785 2.7086 7,200 0.0012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34,012,979 97.4368 16,671,285 2.5620 7,200 0.0012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34,038,408 97.4407 16,645,856 2.5581 7,200 0.0012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50,565,005 99.9805 92,759 0.0142 33,700 0.0053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650,564,405 99.9804 92,259 0.0141 34,800 0.0055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关于选举王耀海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秀慧女士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志伟先生
为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斌先生为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关于选举卢生江先生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威如先生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炯文先生
为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议有效表决权的
序号 当选
比例(%)
关于选举胡会芳女士
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黄钰昌先生
议案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 关 于< 欧 普
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
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 关 于< 欧 普
照明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
励计划实施考
核 管 理办 法 >
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关事宜的
议案》
《关于第五届
董事会董事薪
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第五届
监事会监事薪
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选举王耀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秀
慧女士为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马志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许斌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卢生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威
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蒋炯
董事的议案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均已回避表决;
征集人已向公司全体股东对前述议案征集投票权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披露的《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编
号:2024-044)。在征集期间内,无股东向征集人委托投票。
人全部当选,其中涉及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茹秋乐、说钰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